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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副市长周贤三点要求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9-06-19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6月18日下午,湘乡市召开了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部门座谈会。市政府办副主任谷宇深主持会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经济局、市商务局、市农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业及乡镇统计站长代表、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贤出席会议并就如何贯彻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提出三点要求。

    周贤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做好《处分规定》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要通过这次座谈学习,进一步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贯彻实施《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积极配合统计部门的工作,改善统计工作环境。要将《处分规定》列入当前正在开展的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及下半年的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学习班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市直各部门单位、乡镇办事处领导和企业老总必须加强学习。二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有效改善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协调机制。《处分规定》明确了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职责范围,要按照要求,不断健全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和衔接机制。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会上, 市统计局长张加良首先介绍了《处分规定》的出台背景、内容等有关情况,然后围绕贯彻实施《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处分规定》的具体措施等方面作了重点发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局、乡镇统计站长代表还专门针对部门统计工作和基层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开展的难度进行了专题发言。

    湘乡市电视台新闻频道对座谈会的情况进行了报道。

[供稿:湘乡市统计局]

[责编: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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