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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9-07-13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近日,湖南省统计局对全省14个市州统计局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部署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

    通知强调,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是为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高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时,通过检查活动强化各级统计局抓好数据质量、基础工作的意识,做到常抓不懈,确保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此次检查采取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方式,具体从三方面进行检查:一是上级数据与下级数据对比检查,村汇总数据应与乡镇上报数据一致,乡镇汇总数据应与县市区汇总上报数据一致;二是报表数据与实际数据评估检查;三是报表数据与现场数据核对检查。

    检查范围为抽中市州的部分县市区、乡镇、农村地方住户调查网点、调查户2008年年报和2009年上半年定期报表的农村统计调查数据。具体包括农村住户调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业产值、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乡(建制镇)基本情况、村基本情况等。
 
    检查内容包括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以来的基础工作情况,农村统计调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网点管理情况、现场操作流程规范化情况、基础台账建设情况、数据采集方法、数据评估情况和各级农业普查相关数据的衔接情况等。


 
[供稿:农经队]

[责编: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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