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宏晖对信息化和中小微企业统计提出"四要求"
为确保信息化和中小微企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更好地为国家、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服务,2月11日上午, 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颜宏晖主持召开了信息化和中小微企业统计协调会议。
服务业处汇报了当前信息化和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传达了国家统计局制度修改的意见;提出了我省信息化统计、中小微企业统计和大中型企业划型中的要求。与会人员针对这些问题,开展了深入讨论,并表示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要求积极做好各自的工作。
颜宏晖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信息化统计和中小微企业统计两项工作。信息化统计受到国家统计局的高度重视,统计范围由原来的大型企业扩大到四上企业。省人大为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对省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实行小微企业单独核算。面对这些新问题,各处室要集思广益,形成合力,共同解决。
二是要一如既往,积极支持信息化和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要安排业务骨干、落实专人承担这两项工作,认真做好数据汇总、审核与评估工作。服务业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把关好最后总评估。
三是要各司其职,把好数据质量关。要牢牢把握信息化统计、中小微企业统计未来的趋势,夯实基础,提升数据质量,严把审核关,确保发布及时,为将来在全国范围内发布信息化数据做好准备。
四是要落实几项具体工作。首先,经过充分讨论,大中型企业划型初步定为今年将使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发布13年大中型企业划型名单; 第二,由于中小微企业数据为省政府服务,时效性要求较高,建议按年快报数据先行整理提供给服务业处;最后,不能一揽子管到底的处室,要积极与普查中心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做到及时高效完成信息化与中小微企业统计工作。
[供稿:服务业处谢妮莉]
[责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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