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
  • 站群
  • 图片
  • 视频
  • 文件
  • 互动
  • 服务
  • 国家数据

省统计局确定2014年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4-04-09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省统计局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4〕6号)要求,经与省直主要责任单位协商,确定了2014年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已于近日印发了《2014年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

  该文件对省直主要责任单位在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的报送时间、报送内容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报送及时,报送的数据来源清楚、客观真实,同时强调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基础数据台帐。

  为推动全省为民办实事工作扎实开展,省统计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夯实相关基础工作。该文件在附件中制发了2张为民办实事项目基层表,《基层表1》要求农村公路建设等工程项目要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项目明细表,《基层表2》要求确保城乡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社会保障项目向县市区统计部门报送项目明细表或花名册。该举措为下阶段做好为民办实事统计数据评估认定工作奠定基础,能有效遏制弄虚作假行为。

[供稿:统计设计管理处蔺蓉]
[责编:张艳]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