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正: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服务高质量发展
今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统计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迈向新时代新征程,统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以高质量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正确方向,着力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政治站位。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是依法治国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统计法治理念为统计工作提供思想指引、夯实价值基础,是统计工作者的行动指南。要始终坚持政治引领,自觉把统计法治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加强党的领导,全力推进统计法治行稳致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在湘西落地生根、落细落实。
二、坚持顺应形势,着力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改革深度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新机遇。要围绕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夯实统计基础、培塑统计行风、净化统计“土壤”,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统计调查体系,从源头上遏制“数字腐败”,营造从上至下、自始至终防治统计造假的浓厚氛围,加快建设“三不假”良好统计生态,涵养全社会遵守统计法、尊重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良好法治生态。要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大力推进统计法纳入地方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学习计划,不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敬畏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发挥“头雁作用”,带头尊崇统计法。要持续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加快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主导、统计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建共管”的统计监督责任体系,坚定不移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依规依纪依法做好责任追究和案件警示通报工作,严防“高举轻放”,杜绝“宽松软拖”。
三、坚持服务大局,着力强化统计法治建设能力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之一。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要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统能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带头学法信法守法,真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树立系统思维,进一步优化统计法治体系。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以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法规,积极发现法律法规在基层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积极开展具有一定辨识度的统计调查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提供鲜活的具体案例。要树立创新思维,进一步深化统计法治宣传。要将统计法治宣传作为事关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促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普法宣传形成正向合力,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六进”活动,提高普法实效性。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做统计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讲好新时代统计法治故事,打造一批感染力强、传播面广的法治宣传作品,营造全社会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作者系湘西自治州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信息来源:湘西自治州统计局 湘西网 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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