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解读新制定和修改的五部法规(图)

12月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
12月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统计条例》《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南省档案条例》进行发布。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张扬军主持发布会。
《湖南省统计条例》护航科学决策
数据真实准确是科学决策的生命线。新修订的《湖南省统计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刚性要求,着力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笼子。
条例明确统计造假防范惩治责任体系,将其纳入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履职责任范围,健全责任制并明确责任主体、内容与要求,从源头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保障统计独立性,条例首次明确政府统计机构不得作为或变相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禁止向统计调查对象分解数据任务、指定填报数值或区间,不得随意将报送数据用于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针对统计调查对象激增的现状,条例明确要求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数据比对分析,监测识别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条例的实施,将为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数据支撑,为宏观决策和社会管理注入更强的“可信度”。
《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激发外向活力
制定《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促进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三个高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新制定的条例系统构建了湖南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法治框架。
条例立足全省发展全局,建立外贸、招商等协同机制,打造外贸提质、外资优化、外经拓展、外智引进、外事赋能、外宣鼓劲的“六外联动”格局,凝聚统筹协作合力。条例树立开放理念,增强开放意识,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营造对外开放良好氛围,并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创新探索。
围绕内陆地区开放痛点难点问题,条例强调制度集成创新,在经贸规则、数据流动、出入境便利等关键领域打通堵点。同时,条例提倡包容审慎监管,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明确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待遇与公平竞争权利,规范政府诚信履约行为;优化开放型经济工作相关政务服务效能,健全投诉机制,确保企业诉求及时响应、妥善解决。
该条例的出台,为湖南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提供了有力的法治引擎。
修改监督条例夯实人大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对《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进行修改,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
本次修改严格对照上位法,认真总结我省实践经验,主要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完善了人大监督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增加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等方面的规定。二是完善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工作监督、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询问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增加了满意度测评等方面的规定。同时,条例还根据我省实际,参考兄弟省市的做法,增加常委会对上级国家机关在其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实行垂直管理的机关参照本条例开展监督的规定以及对监督中发现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移送有关单位处理的规定。
强调监督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聚焦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和跟踪问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更高效工作。
同时,修改决定注重在监督工作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拓展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工作的渠道,使人大监督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润泽三湘大地
修订《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是湖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力作。这部关乎绿水青山的条例,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编织起一道更为严密而温柔的守护网。
本次条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从三个方面作出了回答。一是完善法治体系,夯实保护基础。条例系统构建了“总量管控—名录管理—规划引领”的法治框架。具体包括:实行湿地面积总量控制,分解落实保护责任;建立分级名录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精准管控;强化规划引领,确保保护工作有章可循。二是统筹保护与利用,促进生态价值转化。坚持生态优先,加强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与退化湿地修复。同时鼓励发展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绿色产业,探索湿地碳汇与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效益转化为发展动能。三是推动多元共治,强化监督保障。条例压实政府主体责任,设立湿地保护宣传月,提升公众意识;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志愿、捐赠等方式参与;并健全委托执法、报告、约谈及离任审计等制度,确保法规有效实施。
《湖南省档案条例》守护湖湘文脉
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是文化的传承载体。修订《湖南省档案条例》,对于保存社会记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以服务人民群众为落脚点,针对档案的开放、利用与服务作了以下规定:
优化服务机制,提升便捷度。条例明确要求档案馆创新服务形式,简化利用手续,通过多渠道推进查询服务。特别要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高效便民。
深化资源开发,强化价值发挥。要求档案馆加强资源整合与智库建设,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编研与服务。鼓励各单位通过编写大事记、举办展览等多种形式开发档案价值。针对本省丰富红色资源,规定应将符合条件的红色档案列入名录保护,开展普查并建库,鼓励加强开发利用,发挥其教育传承等积极作用。
强化数字赋能,推动共享利用。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档案信息化纳入发展规划并保障经费,由省级档案与数据主管部门依托公共数据平台共建一体化管理平台,推动档案数字资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共享,为民生档案“一网通查”奠定基础。
供稿:湖南人大
责编:曾一鸣
一审:张云荻
二审:邹 阳
三审:鲁 喆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9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