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出行租车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我局公务出行租车服务管理,坚持从严从简、勤俭节约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出行租车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湖南省统计局公务出行租车服务
二、采购需求
为我单位公务出行提供租车服务:小轿车(B级)、商务车、考斯特、面包车、大客车(35座以下、37座、45座、45座以上)等。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其间,如因上级主管部门的政府采购政策变化导致需要以其他方式重新采购的,则合同自动终止。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主营业务为汽车租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申请单位依法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部门出具,含参保人数、参保险种、缴费明细、缴费状态、电子章/公章等);劳务派遣需提供派遣协议及对应人员社保。
(五)申请单位必须以单位形式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报。
五、具体安排
(一)申请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17:00。
(二)提交材料: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统计局公务出行租车服务机构申请书》(见附件),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对照申报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增加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了解,申请单位应附介绍和其他可以佐证单位规模、相关资质、专业能力、类似业绩等情况的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
(三)组织评选:申请截止时间后,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产品报价、单位规模、相关资质、服务方案、类似业绩等因素择优确定2家供应商签订定点。评选结果将在我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我局将与其签订公务出行租车服务定点采购合同书,按合同条款和实际发生情况报账付款。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培楚 联系电话:0731-82212334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六办公楼 520办公室(邮编:410011)
湖南省统计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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