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2004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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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是实现湖南省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第四年。新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涉及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等6个领域和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环境等3个领域方面的内容,国家性重点指标135个。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省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与评估,在区委、区政府、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区妇联、劳动、卫生、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经过两个月深入细致的调查,已完成鹤城区“两纲”监测135个指标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现就监测指标的达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 妇女与经济

    1、鹤城区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和经济建设,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2004年鹤城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618元,比上年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11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25元,比上年增长6.4%。

    2、鹤城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项保障经费的投入不断加大,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2004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为3159万元,比上年增长17.2%;卫生经费支出为312万元,比上年增长26.8%;妇幼卫生经费支出为296万元;防治防疫经费支出为8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为340万元,比上年增长8%。

    3、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女性就业领域广阔。2004年鹤城区人口总数为33.58万人,其中女性为16.41万人,女性与男性的比例为100:105,0~17岁人口性别比为100:108,在规定的100:112范围之内,但0~4岁人口性别比为100:123,大大超出了人口性别的正常比例,说明少数人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存在。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81‰。女性从业人员为8.2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8%,在规划目标40%以上。鹤城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只有30%,离生育保险覆盖面95%的规划目标相差甚远。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干部队伍日趋壮大。2004年鹤城区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6%,较上年有所提高;区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1%,较上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鹤城区女性干部为0.25万人,占干部总人数的48%,较2000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妇女参政程度和参政能力有所增强,鹤城区的市人大女代表和市政协女委员分别有46人和14人。

    三、 妇女儿童与教育

    1、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越来越重视儿童的培养和教育,学校愈来愈重视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学前教育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但辍学现象依然存在。2004年鹤城区3~6岁儿童入园人数为0.62万人,其中女童入园0.24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其中女童为100%,已达到2010年规划规定99%的目标;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为99.8%,其中女生为99.8%,已达到规划规定95%的目标。小学学生辍学率为0.2%,已达到规划规定0.5%以下的目标。

    2、普通高中和中、高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比例稳步提高,成年妇女非文盲率已经达标。2004年普通高中女生毛入学率为75%;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女生比率为25%;成人中等学校在校女生比率为37.5%。成人识字率女性为99%,已达到规划90%的目标;青壮年非文盲率为100%,达到规划要求98%的目标。

    四、 妇女儿童与健康

    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在不断提高,卫生保健服务在不断改进。2004年鹤城区婴儿死亡率为11‰,比2000年的下降了7个千分点,已提前实现2010年规划18‰的目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2.2‰,实现规划20‰的目标。孕产妇死亡率为95.63/10万,比往年有所下降,正向良好的方向发展。计划免疫接种率为98%,已实现规划要求90%的目标;乙肝疫苗接种率为9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3.57%,已实现规划要求65%的目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已实现规划要求90%的目标;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为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城市为87.45%,农村为85.75%。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为40%、农村为30%,离规划目标城市不低于90%、农村不低于60%的标准相差较远。当年报告艾滋病毒感染人数为0人。

    五、 妇女儿童与法律

    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种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2004年公安部门破获强奸案4件。

    六、 妇女儿童与环境

    鹤城区自然环境正在不断改善,生存环境愈来愈优良,但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亟待解决。2004年鹤城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70%,比2000年的提高了20个百分点,达到规划60%的目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0%,已超过规划要求60%的目标;但鹤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为零,2010年要达到55%和75%的目标相当困难。

    七、 问题及建议

    新“规划”实施以来,鹤城区各项工作都在正常有序地向前推进,妇女的自身价值和作用更加引起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基本得到了保障。但有的指标离规划目标相差较远,问题也很突出。为了进一步实施鹤城区妇女儿童10年发展规划,使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生存环境,使妇女儿童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我们建议:

    1.全社会特别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的发展工作。因为这项工作关系到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各级党政部门和群众团体都应高度重视,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按“规划”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性别歧视,使妇女享受真正的平等权利。从监测指标可以看出,鹤城区0~4岁人口性别比为100:123,已大大超出人口性别的正常比例,且呈增加趋势,如果再不加以遏制,这对未来的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和社会秩序将带来不良影响。特别是一些偏远贫困山区,要彻底改变重男轻女的世俗观念,树立男女平等、男孩女孩都一样的思想观念,严禁对胎儿性别的鉴定,确保人口性别比例协调发展。在社会就业中首先要消除性别歧视,尽量拓宽就业渠道,特别是直接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商业、饮食服务业和金融保险等适宜妇女生理条件的行业,为扩大妇女就业门路提供便利条件。其次要加强妇女的职业培训,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增强她们在社会的竞争力。

    3、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条件。从监测指标上可以看出,鹤城区女性在参加社会各项保险中的比例偏低,因此有关部门应着手落实此项工作。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为零,要达到规划目标55%和75%的要求还相当困难。在城镇建立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以家庭养老为主,逐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加强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减少流浪儿童数量和反复性流浪。依法加强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力度,增加森林和绿地面积,控制和治理工业、生活、农村水源等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在中心城区应尽快建立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为保障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和应有的权利,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区委、区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了“鹤城区妇女、儿童10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并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要全面实现妇女儿童10年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任重道远。但是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和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鹤城区“两纲”规划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鹤城区统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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