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妇女发展规划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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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是实施新规划的中期之年,根据统一安排,桃江县对《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妇女纲要)和《桃江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情况进行了统计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妇女规划实施的总体进展比较顺利,在各监测指标中,已有  75个指标接近或提前达到2010年我县规划目标要求,绝大多数指标基本符合进度要求。
   
    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重点指标进展情况

    桃江县对《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30个重点指标进行了监测,这些指标涉及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教育、健康、法律、环境六个领域,其中达标的21个,未达标的9个。

指标名称

单位

监测情况

2010    目标值

达标情况

2001

2005

一、妇女与经济(3个)

女性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

47

45

40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

0

78

90

执行了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的企业比重

68

86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3个)

县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

3

1

县政府工作部门中配备了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比例

50

50

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比例

35

39

 三、妇女与教育(7个)

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

99.9

100

99

小学五年巩固率

100

100

95

初中女童毛入学率

99.8

100

95

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

54

75

75

成人妇女识字率

96

100

85

女性青壮年文盲率

0.35

0.12

0

“绿色证书”受教育女性人数

966

1327

200

四、妇女与健康(8个)

 孕产妇死亡率

1/10

39.84

80.2

18.77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72.51

87.5

65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100

98.8

90

 消毒法接生率

100

99.6

95

 剖宫产率

24.4

32.5

 节育手术并发症

1.11

0.93

1

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10.99

9.88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

70.6

96.3

80

五、妇女与法律(5个)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发案数

36

1

拐卖妇女案件发案数

10

7

法律援助机构数

1

25

女性吸毒人数

52

112

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

87

98

六、妇女与环境(4个)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0

0

75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0

0

55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27.4

33.22

60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64.7

80.65

80

注:☆达标   □未达标  ⊙ 缺乏数据支持  ↑上升趋势   ↓下降趋势
   
     二、《桃江县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桃江县监测的指标共217个,其中《规划》提出了量化目标值的指标58个,达标的30个,尚未达标的28个。没有目标值但是符合正常发展趋势的17个。

 

达标情况

指标总数

有目标值的

达标的

未达标的

符合正常发展趋势的

指标构成及数量

 

妇女发展规划指标

217

58

30

28

17

其中:经济

28

0

0

0

10

          劳动和社会保障

52

4

3

1

3

          参与决策和管理

52

15

6

9

0

教育

20

10

7

3

0

健康

48

28

13

15

1

法律

11

1

1

0

0

环境

6

0

0

0

3



    (二)实施效果

    实施新规划5年来,桃江县妇女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在就业与保障、受教育权、参与决策和管理、法律保护、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1、总体环境

    ⑴ 经济发展迅速,城乡居民收入增加。5年来桃江县人均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递增。2005年全县地方生产总值达37.77亿元,比上年增长12%(按可比价)。人均生产总值达5080元,比上年增加65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02元,比上年增长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60元。经济的发展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稳固的保障。

    ⑵ 财政收入增长,各项投入加大,为妇女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2005年,全县共完成财政收入1.7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6亿元,同比增长4.9%,完成税收1.34亿元,增长9.9%。财政收入的增长保证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卫生经费、防治防疫事业费、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县财政用于农村改水、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50万元和21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00%和55%;用于水利建设方面的投入,比上年增加61万元。
   
    2、妇女与劳动保障方面,全县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开展就业指导和培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5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427人,其中女性1948人,所占比重为44%。举办就业培训班280期,培训人数13989人,其中女性6994人,所占比重49%,充分保障了女性在平等就业方面的权益,为缓解下岗冲击和促进再就业作出了贡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全面启动,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越来越广。社会监督监管机制逐步健全,为有效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劳动监督部门通过执法查处对非法用工的案件进行查处,2005年查处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案件为8件,查处使用童工案件数6件,有效保障了妇女儿童的权益,提高了用人单位的法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2005年全县有86%的企业执行了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有96%的企业执行了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的规定,分别比2000年增加26个百分点和35个百分点。
   
    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整体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逐年增加,其中女性所占比重每年均保持在45%左右。2005年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11586人,其中女性为5281人,占45%,比2000年增加827人,增长18%。

    3、妇女参政议政方面,桃江县按照“规划”目标的要求,重视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把推进男女平等竞争、参政议政的重要举措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女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参政程度和能力增强。

    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中共配备了3名女干部,政府工作部门配备了女科级干部的单位比重为50%,其中配女性正职的比重7%;县委工作部门配备了女科级干部的单位比重为55%,其中配女性正职的比重为9%。

    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重基本达标,所占比例在20%左右,与目标相差2-3个百分点。5年共发展女党员717名,占21%,消灭女党员空白村党支部3个。
     
     4、妇女与教育方面,随着教育体制改革步伐的逐步深入,教育资源的进一步优化,桃江县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⑴ 基础教育得到巩固,性别差异缩小。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巩固率、初中女童毛入学率均为100%,已经达标。青壮年妇女文盲率为18%,比2000年明显降低16个百分点,但与2010年基本消除的目标尚有差距。

    ⑵ 成人教育正在加强。接受成人教育的女性总人数逐步增加,但是在初等教育阶段女性比重为90%,中等为60%,高等为54%,性别差异随教育程度变高呈增大趋势。

    ⑶ 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渐渐升温。为加强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桃江县每年开展了“绿色证书”培训,受教育人数逐年增加,2005年为2950人,其中女性1327人,远远超过了规划确定的每年200人的目标,分别比2000年增长2倍和5.6倍。农村女农民技术员人数达310人,部分妇女在农村生产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成为行业尖子或致富能手。

    5、妇女与健康方面,经费投入加大,孕前保健工作得到加强。

    监测的重点指标包括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消毒接生率、孕产妇死亡率、系统管理率、婚前医学检查率等。其中已达标的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超过目标值(80%)7.5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7%、节育手术并发症成功控制在1‰以下。妇科病普查普治率、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逐年上升,符合正常发展趋势。接近达标的指标包括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消毒接生率。与目标值相差较大的指标包括孕产妇死亡率,目标值为18.77/10万,2005年为80.2/10万,5年来这一指标数据波动较大,以2000年为基础,5年来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有所上扬,结合孕产妇死亡人数来看,以自然年度为统计时期标准,2000-2002年均死亡4人,2003年死亡7人,2004年死亡3人,2005年死亡6人,数据不断波动;婚前医学检查率2001年为90%,2003年为10%,2005年为0.2%,这一指标受政策调整影响,大幅滑坡,目前近乎为零,与90%的目标值相距甚远。

    农村生殖保健网络逐步健全。乡镇卫生院100%配备了妇幼保健专职人员,贫困地区村级接生员培训率100%,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高达96.3%,农村妇女生殖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知识水平提高。
妇女活动场所现已增加到3个,参加活动人数由1.1万人增加到2万人。妇女的健身意识提高,身体素质增强。

    6、妇女与法律方面,法制不断健全,妇女的人身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⑴ 各级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的机构由2000年的1个增加到2005年的25个,得到援助的妇女人数逐年增多,同时我县积极开展针对妇女开展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对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2005年全县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达98%。

    ⑵ 公安部门加大了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行为力度,及时立案破案,解救受害妇女,同时定期开展扫黄打非等治安行动,保障了妇女生命安全,危害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发案数明显减少。

    7、妇女与环境方面,妇女生存环境得到局部改善。城镇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和便民利民网点从无到有,农村老年收养性福利机构覆盖率目前已达到50%。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机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将逐步发展壮大,妇女享有的社会福利水平将逐步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1、经济的发展水平还不够,财政收入还不能满足对妇女各项事业的投入。城镇贫困女职工人数持续增加。扶贫帮困工作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农村经济基础更加薄弱,许多医疗保健公益设施还不健全,社会保障还不到位。

    2、婚前医学检查率降低后患无穷。婚前检查直接影响着出生人口质量。国家取消了强制性婚检以后,绝大多数育龄人口都忽略或放弃了婚前检查,遗传病等不适合生育或其他疾病没有治愈要暂缓生育的危险人群,不能被及时查出,必然导致出生人口质量降低。

    3、吸毒人数、艾滋病感染人数大幅增加,禁毒防艾工作形势严峻,任重道远。

    (四)对策

   1、发展经济。
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生活水平提上一个新的台阶,保障农民经济富裕,精神充实,为农村妇女生活生产营造一个和谐的发展环境。

   2、净化环境。

    ⑴严厉打击制毒贩毒违法活动,切断毒品流通渠道。同时加强宣传毒品危害,使全社会尤其是未成年人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对已经吸毒的人员,要有配套的戒毒治疗机构,帮助他们摆脱毒品,重新走入正常的生活轨道。

    ⑵舆论干预,加大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力度,在社会上营造一种自尊自爱、珍视生命的主题氛围。

    ⑶加强对艾滋病的检测排查力度,使患者早发现早确诊早治疗,切断传染源。

    ⑷为宾馆、学校等公共场所免费提供安全套等计生用具。

    (五)建议

    1、加强宣传

    宣传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宣传,要使社会各界都了解关注妇女事业的发展,在全社会形成一股合力,促进桃江妇女事业的发展。二是对各种知识的普及,包括优生优育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健康保健知识等。这是社会的共同责任,要靠各部门、乡、村级政府的努力,靠县政府的指导督察来落实。

    2、政府重视。

    ⑴对妇女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并结合督查,落实到位。

    ⑵制定有关政策时,结合实际,对农村、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适当倾斜,保持稳定发展。

    3、部门协作。

    ⑴妇女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相关部门的团结协作。首要的是部门要建立统计台帐,对收集的数据、文字资料建帐留底,按期归档,妥善保管,人员异动时搞好交接。

    ⑵对现在收集数据有难度的指标(如孕产妇缺铁贫血患病率)采取特殊方法,力求搞准数据。

    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估,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各自责任考核范围。
〔桃江县统计局  供稿〕

桃江县妇女发展规划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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