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妇女发展规划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重点指标进展情况
桃江县对《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30个重点指标进行了监测,这些指标涉及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教育、健康、法律、环境六个领域,其中达标的21个,未达标的9个。
指标名称 |
单位 |
监测情况 |
2010年 目标值 |
达标 情况 |
|
2001年 |
2005年 |
||||
一、妇女与经济(3个) |
|
|
|
|
|
女性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比重 |
% |
47 |
45 |
40 |
☆ |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 |
% |
0 |
78 |
90 |
□ |
执行了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的企业比重 |
% |
68 |
86 |
↑ |
☆ |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3个) |
|
|
|
|
|
县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 |
人 |
|
3 |
1 |
☆ |
县政府工作部门中配备了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比例 |
% |
|
50 |
50 |
☆ |
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比例 |
% |
35 |
39 |
↑ |
☆ |
三、妇女与教育(7个) |
|
|
|
|
|
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 |
% |
99.9 |
100 |
99 |
☆ |
小学五年巩固率 |
% |
100 |
100 |
95 |
☆ |
初中女童毛入学率 |
% |
99.8 |
100 |
95 |
☆ |
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 |
% |
54 |
75 |
75 |
☆ |
成人妇女识字率 |
% |
96 |
100 |
85 |
☆ |
女性青壮年文盲率 |
% |
0.35 |
0.12 |
0 |
□ |
“绿色证书”受教育女性人数 |
人 |
966 |
1327 |
200 |
☆ |
四、妇女与健康(8个) |
|
|
|
|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39.84 |
80.2 |
18.77 |
□ |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 |
72.51 |
87.5 |
65 |
☆ |
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 |
100 |
98.8 |
90 |
☆ |
消毒法接生率 |
% |
100 |
99.6 |
95 |
☆ |
剖宫产率 |
% |
24.4 |
32.5 |
↓ |
□ |
节育手术并发症 |
‰ |
1.11 |
0.93 |
1 |
☆ |
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
% |
10.99 |
9.88 |
↑ |
□ |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 |
% |
70.6 |
96.3 |
80 |
☆ |
五、妇女与法律(5个) |
|
|
|
|
|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发案数 |
件 |
36 |
1 |
↓ |
☆ |
拐卖妇女案件发案数 |
件 |
10 |
7 |
↓ |
☆ |
法律援助机构数 |
个 |
1 |
25 |
↑ |
☆ |
女性吸毒人数 |
人 |
52 |
112 |
↓ |
□ |
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 |
% |
87 |
98 |
↑ |
☆ |
六、妇女与环境(4个) |
|
|
|
|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0 |
0 |
75 |
□ |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0 |
0 |
55 |
□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27.4 |
33.22 |
60 |
□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64.7 |
80.65 |
80 |
☆ |
(一)监测情况
桃江县监测的指标共217个,其中《规划》提出了量化目标值的指标58个,达标的30个,尚未达标的28个。没有目标值但是符合正常发展趋势的17个。
|
达标情况 |
指标总数 |
有目标值的 |
达标的 |
未达标的 |
符合正常发展趋势的 |
指标构成及数量 |
|
|||||
妇女发展规划指标 |
217 |
58 |
30 |
28 |
17 |
|
其中:经济 |
28 |
0 |
0 |
0 |
10 |
|
劳动和社会保障 |
52 |
4 |
3 |
1 |
3 |
|
参与决策和管理 |
52 |
15 |
6 |
9 |
0 |
|
教育 |
20 |
10 |
7 |
3 |
0 |
|
健康 |
48 |
28 |
13 |
15 |
1 |
|
法律 |
11 |
1 |
1 |
0 |
0 |
|
环境 |
6 |
0 |
0 |
0 |
3 |
(二)实施效果
实施新规划5年来,桃江县妇女事业获得长足发展,在就业与保障、受教育权、参与决策和管理、法律保护、环境改善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1、总体环境
⑴ 经济发展迅速,城乡居民收入增加。5年来桃江县人均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递增。2005年全县地方生产总值达37.77亿元,比上年增长12%(按可比价)。人均生产总值达5080元,比上年增加65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02元,比上年增长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60元。经济的发展为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稳固的保障。
⑵ 财政收入增长,各项投入加大,为妇女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2005年,全县共完成财政收入1.7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06亿元,同比增长4.9%,完成税收1.34亿元,增长9.9%。财政收入的增长保证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卫生经费、防治防疫事业费、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县财政用于农村改水、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50万元和21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00%和55%;用于水利建设方面的投入,比上年增加61万元。
2、妇女与劳动保障方面,全县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开展就业指导和培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5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427人,其中女性1948人,所占比重为44%。举办就业培训班280期,培训人数13989人,其中女性6994人,所占比重49%,充分保障了女性在平等就业方面的权益,为缓解下岗冲击和促进再就业作出了贡献。
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整体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逐年增加,其中女性所占比重每年均保持在45%左右。2005年全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11586人,其中女性为5281人,占45%,比2000年增加827人,增长18%。
3、妇女参政议政方面,桃江县按照“规划”目标的要求,重视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把推进男女平等竞争、参政议政的重要举措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女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参政程度和能力增强。
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中共配备了3名女干部,政府工作部门配备了女科级干部的单位比重为50%,其中配女性正职的比重7%;县委工作部门配备了女科级干部的单位比重为55%,其中配女性正职的比重为9%。
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重基本达标,所占比例在20%左右,与目标相差2-3个百分点。5年共发展女党员717名,占21%,消灭女党员空白村党支部3个。
4、妇女与教育方面,随着教育体制改革步伐的逐步深入,教育资源的进一步优化,桃江县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⑴ 基础教育得到巩固,性别差异缩小。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巩固率、初中女童毛入学率均为100%,已经达标。青壮年妇女文盲率为18%,比2000年明显降低16个百分点,但与2010年基本消除的目标尚有差距。
⑵ 成人教育正在加强。接受成人教育的女性总人数逐步增加,但是在初等教育阶段女性比重为90%,中等为60%,高等为54%,性别差异随教育程度变高呈增大趋势。
⑶ 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渐渐升温。为加强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桃江县每年开展了“绿色证书”培训,受教育人数逐年增加,2005年为2950人,其中女性1327人,远远超过了规划确定的每年200人的目标,分别比2000年增长2倍和5.6倍。农村女农民技术员人数达310人,部分妇女在农村生产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成为行业尖子或致富能手。
5、妇女与健康方面,经费投入加大,孕前保健工作得到加强。
监测的重点指标包括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消毒接生率、孕产妇死亡率、系统管理率、婚前医学检查率等。其中已达标的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超过目标值(80%)7.5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7%、节育手术并发症成功控制在1‰以下。妇科病普查普治率、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逐年上升,符合正常发展趋势。接近达标的指标包括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消毒接生率。与目标值相差较大的指标包括孕产妇死亡率,目标值为18.77/10万,2005年为80.2/10万,5年来这一指标数据波动较大,以2000年为基础,5年来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有所上扬,结合孕产妇死亡人数来看,以自然年度为统计时期标准,2000-2002年均死亡4人,2003年死亡7人,2004年死亡3人,2005年死亡6人,数据不断波动;婚前医学检查率2001年为90%,2003年为10%,2005年为0.2%,这一指标受政策调整影响,大幅滑坡,目前近乎为零,与90%的目标值相距甚远。
农村生殖保健网络逐步健全。乡镇卫生院100%配备了妇幼保健专职人员,贫困地区村级接生员培训率100%,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高达96.3%,农村妇女生殖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知识水平提高。
妇女活动场所现已增加到3个,参加活动人数由1.1万人增加到2万人。妇女的健身意识提高,身体素质增强。
6、妇女与法律方面,法制不断健全,妇女的人身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⑴ 各级为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的机构由2000年的1个增加到2005年的25个,得到援助的妇女人数逐年增多,同时我县积极开展针对妇女开展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对提高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2005年全县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达98%。
⑵ 公安部门加大了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行为力度,及时立案破案,解救受害妇女,同时定期开展扫黄打非等治安行动,保障了妇女生命安全,危害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发案数明显减少。
7、妇女与环境方面,妇女生存环境得到局部改善。城镇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和便民利民网点从无到有,农村老年收养性福利机构覆盖率目前已达到50%。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机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福利事业将逐步发展壮大,妇女享有的社会福利水平将逐步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1、经济的发展水平还不够,财政收入还不能满足对妇女各项事业的投入。城镇贫困女职工人数持续增加。扶贫帮困工作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农村经济基础更加薄弱,许多医疗保健公益设施还不健全,社会保障还不到位。
2、婚前医学检查率降低后患无穷。婚前检查直接影响着出生人口质量。国家取消了强制性婚检以后,绝大多数育龄人口都忽略或放弃了婚前检查,遗传病等不适合生育或其他疾病没有治愈要暂缓生育的危险人群,不能被及时查出,必然导致出生人口质量降低。
3、吸毒人数、艾滋病感染人数大幅增加,禁毒防艾工作形势严峻,任重道远。
(四)对策
1、发展经济。
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生活水平提上一个新的台阶,保障农民经济富裕,精神充实,为农村妇女生活生产营造一个和谐的发展环境。
2、净化环境。
⑴严厉打击制毒贩毒违法活动,切断毒品流通渠道。同时加强宣传毒品危害,使全社会尤其是未成年人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对已经吸毒的人员,要有配套的戒毒治疗机构,帮助他们摆脱毒品,重新走入正常的生活轨道。
⑵舆论干预,加大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力度,在社会上营造一种自尊自爱、珍视生命的主题氛围。
⑶加强对艾滋病的检测排查力度,使患者早发现早确诊早治疗,切断传染源。
⑷为宾馆、学校等公共场所免费提供安全套等计生用具。
(五)建议
1、加强宣传
宣传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宣传,要使社会各界都了解关注妇女事业的发展,在全社会形成一股合力,促进桃江妇女事业的发展。二是对各种知识的普及,包括优生优育知识、基本法律知识、健康保健知识等。这是社会的共同责任,要靠各部门、乡、村级政府的努力,靠县政府的指导督察来落实。
2、政府重视。
⑴对妇女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并结合督查,落实到位。
⑵制定有关政策时,结合实际,对农村、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适当倾斜,保持稳定发展。
3、部门协作。
⑴妇女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相关部门的团结协作。首要的是部门要建立统计台帐,对收集的数据、文字资料建帐留底,按期归档,妥善保管,人员异动时搞好交接。
⑵对现在收集数据有难度的指标(如孕产妇缺铁贫血患病率)采取特殊方法,力求搞准数据。
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估,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各自责任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