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祖国的花朵更鲜艳-----衡阳市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统计监测评估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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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祖国象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为了让祖国的花朵更鲜艳,各级政府普遍实施了《2001-2010年儿童发展规划》。衡阳市自实施《2001-2010年衡阳市儿童发展规划》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和责任单位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使我市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规划中的大部分监测指标都达到了中期目标,不少指标提前达到2010年目标。但也还有个别指标离目标值有差距,需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需要作进一步的努力。

    一、    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衡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儿童规划》所确定的“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四大领域的各项主要目标,截至2005年底,我市在儿童健康方面的主要指标已经达到了《儿童规划》目标;儿童教育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九”计划的基础上,正有步骤地向普及高中教育推进,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实现了同步发展;儿童权益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也进一步得到了改善和优化。
  
   (一) 儿童预防保健措施得力  健康水平提高

    经监测,我市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提前实现2010年目标。婴儿死亡率  我市的婴儿死亡率由2000年的18.98‰,降到2005年的12.29‰,下降了6.69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也由2000年的24.81‰,降到了2005年的16.41‰,下降了8.4个千分点。新生儿窒息死亡率  2005年全市新生儿窒息死亡率为46.55/万,5岁以下儿童肺炎死亡率为27.35/万,5岁以下儿童腹泻的死亡率为7.86/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  我市以县为单位的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全部降到1‰以下,已经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有所下降,但与规划目标仍有差距  我市2000年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的发生率为4.5%,按照下降1/3的要求,2010年应达到3.15%,中期目标应为3.82%。2005年实际为4.07%,比目标值高出0.25个百分点。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  我市出生体重小于2500克发生率为1.28%,达到了在2010年控制在5%以下的目标。婴幼儿母乳喂养率  我市的婴儿母乳喂养率由2000年的74.35%上升到2005年的86.49%,已经提前5年达85%以上的目标,且城乡婴幼儿母乳喂养无显著差别。儿童保健覆盖率有所下降  我市2000年的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79.97%,2005年为69.53%,下降了10.44%。城市儿童保健覆盖率下降更为明显,由原来的67.39%降到36.81%;农村由原来的81.57%降到74.19%。农村达到了2010年60%以上的目标。

    (二) 儿童教育充分保障  质量不断提高

    1、学前教育稳步推进。规划实施以来,我市适龄儿童学前教育取得了新的进展。2005年全市共有在园幼儿8.33万人,其中女童3.64万人;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了92.7%。

    2、义务教育高标准完成。2005年我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8%;小学五年巩固率达99.53%,其中女生为99.41%;全市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37%,其中女生为98.18%;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3.78%。

    3、关注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提高了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在中小学实施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形成市、区、校三级培训机制。开通了中小学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初步形成了心理教育咨询服务网络。

   (三) 法律保护意识增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取得成效

    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一直是青少年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在现有的中、小学中全面开设了法制课,加大了保护儿童权益方面法律、法规的内容,不断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各种途径把法制教育和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等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对问题儿童的引导,及时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提高未成年人的自律能力,逐步构筑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护墙。

    (四) 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逐步优化

    1、农村卫生环境逐步改善,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成效。全市农村通过大力推行改水、改厕工作,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了儿童生活环境,保障了儿童健康发展。200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1.4%,进一步向2010年的60%的《规划》目标靠近;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提高,达到24.14%,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9.54%。

    2、社会福利事业有较大进展,困境中儿童的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为各项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2005年城镇每万人拥有社区服务设施数达到8.5个,每万人拥有的便民、利民网点达19.84个。在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保障事业发展的同时,弱势儿童群体受关注程度普遍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婚前医学检查屏障功能丧失对出生人口素质造成潜在影响。2003年10月1日,我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强制性的婚前医学检查被自觉检查取代。统计数据显示:推行自愿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后,我市的婚检率急剧下降,由2000年的40.93%降到了2005年的0.3%。婚前医学检查率的巨幅下降,导致患有遗传病、精神病、艾滋病等各种疾病等不适宜结婚的情况未能及时发现,使出生缺陷率出现上升。目前位于出生缺陷前几位的疾病分别是神经管畸形、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和四肢畸形。尽管为了预防新生儿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医疗卫生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参与的孕妇不多,因此应加强对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关婚前检查的重视。一方面应继续加大宣传的力度,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自愿进行医学检查;另一方面卫生部门应加强保健的咨询和指导,保证婚前保健咨询和指导的科学性与实效性。此外,婚前保健服务机构应转变观念,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婚前保健服务质量。

    2、农村儿童营养和卫生保健亟待加强。2005年我市农村低出生体重发病率为0.7%,是城市的2.5倍;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也远远低于城市水平。目前,我市农村仍有5%以上的儿童患有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症,这是影响儿童健康,危及儿童生命的最常见疾病,大部分是因为不懂得合理的、科学的喂养知识造成的;城市中也有一定数量的营养过剩儿童,家长们错误的认为孩子吃得越多越好,营养过剩也是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农村儿童保健状况已成为实现《儿童规划》的一个薄弱环节,必须稳定农村基层保健队伍,提高妇幼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技能;同时加大对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的投入,进一步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改善妇幼保健服务条件,积极推行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儿童保健体系,实行儿童保健与计划免疫相结合;实行儿童健康检查与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加强对农村妇女的科学育儿、安全防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继续扩大城乡健康教育覆盖面,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和普及儿童健康保健知识,让更多的家长了解儿童营养、保健和安全防护措施。

    3、出生婴儿性别比呈扩大态势。据近几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显示,我市出生婴儿男女性别比都已超过了合理的比例,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解决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已刻不容缓。应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新型生育文化;认真开展“关爱女孩”活动,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不折不扣地落实计划生育有关优惠政策,对独生子女、二女户家庭优先落实“两免一补”等倾斜政策。同时强化执法意识,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

    4、关注留守孩子问题。我市是一个劳务输出大市,众多“留守子女”无人照管。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市有近10万留守孩子,而且数量还有逐年增加之势,他们缺少家庭的关爱和教育,面临着生活、学习和安全诸多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生理和心理健康情况令人担忧,留守孩子的问题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因此,有关部门应加紧实施关爱留守孩子活动,多渠道提供关爱帮助,使他们健康成长。
〔衡阳市统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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