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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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妇儿工委的安排,我市于2006年3月开始筹备“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至5月上旬基本完成了自我评估。经过2个多月深入细致的评估,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市实施“两个规划”的进展情况和主要目标指标达标情况,认真总结了工作经验,查找了存在的问题,为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推动“两个规划”的实施打下了基础。评估工作过程如下:

    (一)周密部署,统一思想认识。3月2日,市妇儿工委在冷水滩长城宾馆召开了“两个规划” 中期监测评估动员会;3月14日,又在蓝山县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3月20日、4月12日、4月19日先后3次组织召开了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各成员单位统计员培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33个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各成员单位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强化了措施,纷纷表示要通力合作,确保完成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各项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4月底,我市成立了 “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小组、统计小组等,负责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监测评估、统计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妇联主席、市统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两个规划”中期监测评估专家小组组长由市统计局局长毛秋元担任,副组长由市统计局副局长唐明文同志、市妇联副主席黄玉芳同志担任,成员由卫生、教育、劳动等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中期统计监测评估组组长由市统计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市统计局各科室负责人。各成员单位都确定了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联络员、一名统计监测评估工作人员,确保中期监测评估工作专人专抓。

    (三)制定方案,明确评估步骤。根据湘妇儿工委〔2006〕2号文件精神,永州市妇儿工委以〔2006〕2号文件下发《关于做好〈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评估工作方法步骤,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评估工作。

    (四)严格督导,夯实评估基础。4月20日-5月20日,市政府妇儿工委组织各成员单位领导分2个自查考核小组,深入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检查“两个规划”中期评估迎检工作情况,通过听情况汇报、座谈、参观、查看档案资料、自查打分、检查组评分、情况汇总等方式进行考核,在检查组考核的基础上由市妇儿工委办综合平衡,提出排名建议名单,交市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审核,排定名次予以通报。经过这次督促检查,有效地推动了各县区、各单位认真完成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各项任务。大多数单位工作扎实认真,做到了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自我评估客观深入。目前,统计监测指标数据已收集填报,自我评估已完成。

    (五)充分准备,迎接上级检查。在广泛收集数据和深入了解各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市妇儿工委办经过综合分析,已经完成了《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并按要求做好了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实施规划情况的评估
    一、基本情况

    1、我市地处湘南边陲,全市辖11个县区,188个乡镇,5078个行政村,全市总人口570.56万人,其中儿童人口130.39万人,占总人口的22.68%。2005年,我市国民经济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137元,较上年增长9.0%,较2000年增长74.2%;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423元,较上年增长18.6%,较2000年增长62.3%;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738元,较上年增长11.9%,较2000年增长40.6%。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得到加强,城乡居民的生存环境明显改善。

    2、《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通过中期统计监测评估显示37项目标中有76项指标数据,其中已有49项指标数据已经达标,已有27项指标基本符合进度要求。

    二、总体评价

    为促进我市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优化儿童成长环境,市政府于2001年颁布了《2001-2010年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为儿童事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10年的目标任务。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妇儿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的发展战略,不断强化政府行为,认真贯彻实施《规划》,全市儿童事业取得全面进步。我市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日趋优化、法律保护体系的不断健全、卫生保健制度的逐步规范、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儿童发展的各项指标基本达标,规划目标基本实现。

    三、《规划》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儿童健康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1、妇幼保健设施不断完善
    五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卫生经费投入,使卫生条件大大改善。2005年底,全市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2所,妇幼保健机构医生375人,中心卫生院85个,乡镇卫生院188个,全市乡镇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100%。2005年全市每千人拥有医生1.1人,每千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1.62张,分别比2000年增加0.1人、0.1张。

    2、孕产妇安全分娩得到保障

    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医疗卫生和妇幼保健水平的重要标志。5年来,我市儿童、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00年的34.7‰、41.3‰下降至2005年的12.58‰、15.4‰,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54.83/10万下降至2005年的42.24/10万。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6.36%,有94.37%的孕产妇得到产前检查,产妇住院分娩率为83.96%,该三项指标分别比2000年提高2.45、3.75、15.47个百分点,11个县区中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区。

     3、儿童的计划免疫工作得到加强和规范

     2005年,全市共有计划免疫接种门诊260个。全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50.51%,比2000年的32.04%上升了18.47个百分点;卡介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白百破三联制剂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7.08%、96.45%、97.08%、96.9%,均已达到2010年规划目标;乙肝疫苗接种已纳入基础免疫且接种率达96.8%。

    (二)儿童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

    1、学前教育稳步发展
   
    2005年,全市共有幼儿园379所,其中社会力量办304所,占80.2%,入园幼儿5.68万人。全市初步形成了政府示范、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2、义务教育不断得到巩固提高

    2005年,全市小学适龄女童净入学率为99.13%,高于男生0.11个百分点。初中女学生毛入学率达110.66%,比2000年提高12.5个百分点。

    3、残疾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受到重视和保障。全市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贫困生助学金制度,组织开展了“希望工程”、“春蕾助学”、“不让一名贫困生失学”等活动,使残疾女童、少数民族女童、流动女童和贫困女童入学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为228名贫困女童落实学费76000余元。

    (三)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

    1、儿童维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五年来,我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了《儿童权利公约》、《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湖南省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使儿童权益保障法律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每个儿童及家长都能知法、懂法、用法,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预防犯罪的意识,儿童家长的维权意识得到增强。

    2、儿童保护工作网络基本建立

    一是形成了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市妇联每年都要召开一次由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内司委、公检法司等13个成员单位组成的维权联席会。二是健全了维权窗口,与市法院联合创建了“维权合议庭”,建立了陪审员制度,形成了群团组织维权与司法维权的合力。三是建立家长学校。让孩子和家长共同提高受法律教育,适应法治社会的需要。四是在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努力,大力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五是由市妇联牵头在全市开展了“创建无毒社区”、 “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让儿童远离毒品。

    3、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初见成效

    教育、卫生、公安、文化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大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卫生部门强化了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和学校食堂的卫生综合执法;公安部门加强了校园周边社会治安整治;文化部门严格了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管理,坚决取缔了经营不规范的电子游戏室、网吧等。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校园周边环境得到了初步净化,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4、侵害儿童的刑事案件有效控制

    为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各级政法部门对侵害儿童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五年来,公安部门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70件。劳动部门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各单位和个体使用童工现象基本消除。全市各种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基本得到遏制。同时,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总犯罪人数的比例也逐年下降。

    (四)儿童的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

    1、儿童成长的人口经济环境更加优化

    2001年以来,财政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不断增加,2005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达9.28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40.3%,比2000年增长1.47倍;卫生经费1.46亿元、妇幼经费745万元、防治防疫经费1866万元,分别为2000年的1倍、15.7倍、1.11倍。200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2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738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62.2%、40.6%(未考虑物价因素)。同时,我市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2005年分别为10.76‰、4‰。低出生、低增长的人口增长形势和家庭内外宽松的经济生活条件,为儿童成长提供了更加优良的人口经济环境。

    2、儿童成长的自然、社会环境显著改善

    我市城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潇湘河水质达国家二级标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提高,2005年为51.28%,比2000年提高9.35个百分点,距规划目标60%以上,还有一定的距离;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69.51%,比2000年提高23.51个百分点;农村改水受益率96.66%,比2000年提高1.07个百分点;农村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15.01%,比2000年提高7.1个百分点。
    
     四、《规划》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一)实施《规划》的主要经验

    1、领导重视是实施《规划》的关键。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和关心的《规划》实施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2001年以来,市委常委先后5次听取了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书记曾庆炎同志多次主动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汇报,对更好地实施“两个规划”提出了不少具体要求。尤其是市委加大了“两个规划”实施的资金投入力度,将妇儿工委专项经费从2001年的5万元提高到2004年的10万元,2005年将妇儿工委经费预算提高到了15万元,为我市“两个规划”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市政府为民办8件实事中的扶贫助困、改水改厕、农民工培训、困难学龄儿童救助、卫生条件改善等项目件件都惠及到妇女和儿童。2004年9月2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都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近几年我市实施“两个规划”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两个规划”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妇联主席、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大家提高了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实施“两个规划”、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的职责和履行的职能。会后,各级政府纷纷把“两个规划”实施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纳入政府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为“两个规划”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部门配合是实施《发展规划》的工作前提。儿童发展规划涉及的领域多,范围广,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几年来,全市各县区妇儿工委及成员单位,以实施儿童规划为己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规划目标。各成员单位都成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专抓领导和工作人员,制定了实施方案。各部门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指标,结合各自职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齐抓共管,确保了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大多得到实现。

    3、加强监测评估是实施《规划》的保证。 2001年来我市各县区成立了《规划》监测统计工作办公室,分别设立了数据监测和评估小组,使《规划》监测工作稳步推进,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更加规范,监测评估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规划》统计监测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相互协调配合,扎实收集整理数据资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妇女、儿童监测评估工作。
    
    4、注重宣传和调查研究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措施。为营造实施“两个规划”的良好社会环境,5年来,我们坚持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实施“两个规划”的目标、任务、意义和策略措施。一是“两个规划”出台期间,我们在电视台开辟了“两个规划”宣传专栏,就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制定的背景、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实现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需要做的工作等情况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在电视台免费播发了实施“两个规划”的公益广告。在报社开设专题讲座,主讲“两个规划”中的重点、难点指标。三是每年“三八”、“六一”期间组织各成员单位在城市中心开展“两个规划”宣传咨询活动。四是认真发放全国和省里有关学习资料,各成员单位都购买了“两个规划”辅导书。五是认真组织“两个规划”的知识竞赛答卷活动。各县区妇儿工委也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在电视台、报刊上开设专题、专栏,通过在主要街道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橱窗、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妇女儿童工作的典型,宣传“两个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据统计,全市共出动宣传车20000余台,印发宣传资料100多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5万条,办宣传专栏2250期,召开各级座谈会数千次,共举办了5场有近20000人参加的知识竞赛。各项活动的开展,使得“两个规划”内容不断深入人心,公民对“两个规划”的知晓率在85%以上。五年来,全市各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围绕儿童生存发展、法律保护、卫生保健、义务教育等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论文,提出了可行性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为实施《规划》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规划》实施五年来,我市儿童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流动人口增多,给儿童管理工作带来新的困难。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全市流动人口逐年增加。他们往往生活居无定所,迁徙频繁,在计划生育、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教育、社会治安、防止儿童意外伤害、儿童发展等方面的管理难度较大,直接影响到全市儿童规划各项目标的实现。

    2、儿童生存的自然、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农村卫生状况仍然较差。农村医疗卫生设施相对落后,儿童和家长的自我保健和卫生常识 还非常缺乏,农村儿童的医疗保障能力远远低于城市。二是各地开展维护儿童权益工作还不平衡。全市侵害儿童的犯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在严打下并未绝迹。三是对弱势儿童的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完善。四是离婚率上升,单亲家庭增多的问题仍然突出。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儿童容易遭受生活上、心理上的压力,儿童的思维方式和道德观念随之改变,容易偏离社会正常轨道。

    3、婚前医学检查率逐年下降。由于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不再要求结婚必须进行婚前检查,婚检由强制变成了“知情”、“自愿”,加上一些群众健康意识淡薄,宣传教育不到位,这一政策变化直接导致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规划》目标规定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90%,农村不低于60%。2005年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0.17%,比2000年下降了45.15个百分点,其中城市0.07%、农村0.19%,离规划目标所规定的90%、60%相差甚远,婚前医学检查率骤减意味着一批患者带病结婚,成为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的隐患。

    4、巩固“普九”任务艰巨。由于家庭经济贫困等原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特别是初中学生辍学现象仍很严重,影响了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对策和建议

    为全面实现《规划》各项目标,针对儿童事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继续加强对儿童事业的领导,强化政府行为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树立“儿童优先”原则,按《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加大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投入,强化部门职能,并跟踪督查落实。在实施《规划》过程中,对尚未达标的规划目标,要进行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2、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儿童教育文化水平

    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高广大儿童的文化教育水平,要切实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高入学率,降低辍学率,保证小学、初中的完成率。教育部门要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提高义务教育内涵。

    3、推进医疗制度改革,加快以农村重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要建设好农村基层医疗保健网络,提高其妇幼保健的服务功能。要合理解决乡村两级保健人员待遇问题,稳定基层保健队伍。要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急救、产儿科建设,为农村孕产妇健康保健乃至住院分娩、儿童计划免疫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大力推进母婴保健、计划免疫、合作医疗等健康保障制度,提升农村儿童卫生保健能力。

    4、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净化中小学校周边环境

    在网吧管理方面,虽然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未成年人在非节假日期间进入网吧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甚至上网逃课,因此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5、提高法律意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失足犯罪

    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失足犯罪,是稳定大局、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儿童事业稳步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采取措施,做好以下工作:一要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进步的良好社会环境;二要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三要教育未成年人加强学习,懂法守法,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抵制不良现象的免疫能力;四要继续严厉打击社会丑恶现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失足青少年,要继续做好帮教工作。

    6、加强监测统计,更准、更快、更好地服务于儿童发展规划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监测统计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要建立常规性、连续性的监测评估制度,对监测统计的难点和空白点、尚未达标的规划目标,各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儿童发展政策提供可靠依据。

    附录:评估指标数据表
[永州市统计局 供稿]

评估指标数据表

《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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