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长沙经济与妇女儿童事业协调发展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长沙市将2006-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专项规划的第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经济持续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统计监测表明,大部分重点监测指标已实现或接近实现。
一、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监测情况
(一)经济与妇女儿童事业协调发展,妇女就业和参加社保人数稳步增长
1、经济快速发展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200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98.96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2.83亿元,比上年增长22.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7982元,比上年增长16.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24元,比上年增长11.9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53元,比上年增长15.2%。各种有关妇女儿童事业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2006年,全市防治防疫经费、计划生育事业费、卫生经费和财政性教育经费分别为6475万元、1.48亿元、2.57亿元和26.0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3%、10.4%、28.4%和19.3%。
2、妇女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稳步增长。妇女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是关系到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妇女就业难的问题,全市通过大力发展社区就业岗位,创建再就业基地及充分就业社区,广开就业渠道,实现了妇女就业人数的稳步增长。2006年,全市就业人员中女性为167.06万人,比上年增长3.8%,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5.7%,已达到2010年目标值;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女性达28.49万人,比上年增长6.6%。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为1.96万人,比上年下降了9.9%。女性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已分别达到42.37万人、41.2万人、21.76万人、14.95万人和23.53万人。
(二)妇幼保健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稳步开展
2006年,全市妇幼工作围绕“一法两纲”的目标,以控制孕产妇死亡率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妇幼卫生管理,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2006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8.24/10万、9.08‰、13.15‰,均低于2010年的目标值。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8.12%,高出2010年目标值8.12个百分点。
为加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确保全市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稳步开展,市县卫生部门加强了对预防接种单位的管理,提高计划免疫服务质量,建立了“四不一保”的工作机制。2006年,全市以乡(镇)为单位的免疫接种率为98.9%,高于2010年目标值;“五苗”中卡介苗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接种率已达100%,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的接种率分别为99.6%和99.3%,达到了年度工作目标。
(三)儿童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妇女职业培训工作得到加强
1、儿童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2006年,全市财政共投入教育经费达到26.09亿元,比上年增加了4.22亿元,同比增长19.3%。为保证少年儿童入学就读的基本权利,市县两级财政共拨付“免补”经费5934.59万元(不包括中央免费教材款1328.58万元)。全市对206979人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一费制”全免入学,对289516名学生实行秋季免杂费入学。全年对26124人次农村贫困寄宿学生和特教学生实行生活费补贴。
在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儿童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2006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小学五年巩固率为103.26%;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17.11%,其中女生为116.1%;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8.01%,女生为97.4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1.52,女生为93.2%。全市幼儿园在园幼儿数为8.92万人,其中女童4万人,占在园幼儿数的44.84%。
2、妇女职业培训工作得到加强。为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全市各级妇联、劳动、科技、农办等部门紧密合作,依托各种职业培训学校和机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妇女职业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6年,全市妇女培训总量达8.2万人,培训就业再就业率达80%,有1000多名农村妇女通过培训实现了跨地区就业。妇女扫盲工作也有了新的进展,成年妇女非文盲率达到99.6%,其中青壮年妇女非文盲率达到99.8%,均已达到2010年目标值。
(四) 妇女参政议政的程度保持基本稳定
2006年,全市各区、县(市)党委班子换届选举后,市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稳定在100%,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100%和66.67%。2006年,全市女人大代表(市州人大代表数)为82人,与上年持平;女政协委员(市州政协委员)数为97人,比上年略有增加。县(市)区女人大代表444人,占代表总数的20%;县(市)区女政协委员372人,占委员总数的18%。女代表和女委员所占比例保持基本稳定。
(五)妇女儿童生存环境逐步改善
为有效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全市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资,城乡环境质量有所提高,妇女儿童生活的自然环境逐步改善。2006年,全市污染源治理本年完成投资总额为1.84亿元,比上年增长30.5%;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76.71%,比上年提高9.59个百分点;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5.01%,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良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连续4年优于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100%。2006年,全市共完成农户项目改厕12991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0.2%,农村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49.89%,农村改水受益率99.6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67.88%。
(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护
2006年,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职能部门,认真宣传和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06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强奸妇女案件12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案件83起。全市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的妇女儿童数为1478人,比上年增长34.6%。劳动监察部门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4起,非法使用童工6人次,分别比上年减少4起和17人,并对非法使用童工的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婚前医学检查率依旧偏低
由于取消了婚前强制医学检查,2006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仅为2.32%,其中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3.83%,比上年略有回升,而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与上年相比仍呈下降之势,仅为0.15%。婚前医学检查率的偏低,导致出生缺陷率逐年上升,2006年出生缺陷率为21.09‰。
(二)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有所上升
2006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75.09%,比上年下降3.03个百分点;全市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1.35%,比上年上升0.13个百分点,其中农村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0.98%,比上年上升0.28个百分点。
(三)艾滋病、性病当年报告病例数增加
2006年全市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总计226例,其中女性达67例,比上年增加19例,增长39.58%。性病当年报告病例数总计5176例,其中女性达2971例,占总数的57.4%,比上年增加481例,增长19.32%。
(四)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仍需加强
2006年全市3个区县政府领导班子中未配备女干部。全市县处级以上后备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为23.8%,比上年下降了0.8个百分点。全市村民委员会中女干部的比重比上年下降了1.62个百分点。
三、对策与建议
(一)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实施“两纲”规划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的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社会各界人士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妇女儿童事业,促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扎实做好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全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婚检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度,借鉴一些地方政府买单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等方式,推动婚前医学检查的正常实施;切实做好孕前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并提供保健指导和咨询,努力降低新生儿的出生缺陷率。要结合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要求,强化农村妇幼保健工作,改善农村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全面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要进一步加大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力度,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执法监督到位、监测筛查到位,减轻艾滋病对妇女儿童的危害。
(三)切实加强妇女就业培训和服务。全市要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做好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特别加大农村妇女职业培训力度,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全市再就业规划。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送政策、送项目、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的方式,促进妇女就业,要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推动女职工职业病的防治,保护女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进一步推动各项社会保障措施的落实。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市要巩固提升基础教育,突出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成人教育,继续发展高等教育,依法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有利于女性与男性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保障妇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推动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求得妇女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五)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全市要按照“两法”“两纲”关于妇女政治权利的规定,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落实妇女在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中所占比例。今年人大换届选举时,要切实做好女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市和县(区、市)、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女性的比例应占30%。在坚持标准、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状况。
(六)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网络。长沙作为省会城市,随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统计监测各项任务日趋繁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两纲”监测统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两纲”监测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网络,保证统计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长沙市统计局曾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