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06年永兴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回顾与前瞻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9-20

打印本页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二十一世纪的主人,而妇女则是儿童的先天载体。妇女与儿童作为当今社会的两种特殊的弱势群体、其本身的发展与进步乃是现代文明与进步的主要标志。2001—2006年,永兴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永兴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永兴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以下简称“两纲”)主要工作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经我局社会股与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联合统计、监测,结果表明: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两纲”规划目标实现较理想,但后续发展压力大,潜在危机进一步增强。    

    一、全县妇女儿童事业6年来的主要回顾

    (一)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06年永兴县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6.77‰、19.8‰,比2000年分别下降15.95、16.15个千分点,提前完成“两纲”目标;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46人/10万下降到2006年的20.2人/10万,下降25.8个十万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三大指标均达89%以上。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完成好,四苗(卡介苗、脊灰苗、百白破苗、麻疹苗)接种率均达98%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0.8%,为儿童的身体健康及生命质量提供了充分而有力地保证。

    (二)妇女参政议政范围进一步扩大。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物的管理与决策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女性解放与女性社会政治地位高低的具体体现。截止2006年,永兴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女干部达0.36万人,占干部总数的26%;市人大女代表和市政协女委员分别占代表、委员总数的24%、8%;县人大女代表和县政协女委员分别是代表、委员总数的24%、13%。县级党委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与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均达100%;
全县村委会与居委会成员女性比重分别达27%、39%。比2000年分别提高7个、9个百分点。

    (三)妇女就业领域进一步拓宽,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就业是妇女自立、自强、自重、自爱的首要前提。截止2006年永兴县女性从业人数为14.55万人,占全县就业人口总数的44.5%。社会养老、职工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等“五大”社会基本保障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职工达8800人,占总数的37.6%,比2000年提高4个百分点;参加医疗保险的女职工由2000年的无增加到3800人;参加失业保险的女职工为8400人,占总数的39%,比2000年提高3.6个百分点;参加工伤保险的女职工由2005年的200人增加到500人,增长1.5倍;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82%,比2000年提高20个百分点;2006年启动的农村低保惠泽1.19万人,其中女性达0.54万人,占总数的45.3%,让广大农村妇女弱势群体也享受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

    (四)儿童、妇女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6年来,永兴县坚持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把握教育优先发展之机遇,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致力于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使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6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首次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1.31%,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其中女生毛入学率达44.3%,比2000年上升27.8个百分点,成人妇女识字率、青壮年妇女识字率分别达96.5%、99%,均超过“两纲”规划的95%这一目标。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4年,比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的6.9年增加0.5年。

    (五)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维护与保障,“十五”期间,永兴县在巩固“四·五” 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五·五”普法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大了对拐卖儿童、强奸妇女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6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共破坏强奸案43起,拐卖妇女案3起、拐卖儿童案4起。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审结的412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为保护案件当事人中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共强制执行388件,占全部案件的94%,执结率达到80%以上。县劳动保障局共受理女职工劳动争议申诉50件,其中仲裁34件,仲裁率达68%。县文化、公安、工商联合学校、关工委、妇儿工委等部门先后16次对21家违规经营的网吧进行查处,有效保护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

    (六)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截止2006年,全县农村改水受益率、自来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99%、50%、68%。比2000年分别提高了0.4、8、6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2%、98%,比2000年分别上升12、18个百分点。为了营造有益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舆论大环境,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相互协调配合,充分利用电视、橱窗、墙报等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妇女、儿童“两纲”规划及其相关内容的宣传力度,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二、对永兴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前瞻与建议

    6年来,永兴县妇女儿童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受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妇、儿两项工作仍然面临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全县农村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农村儿童死亡率、农村孕产妇死亡率等“三大”高压指标虽已提前实现“两纲”目标,但分别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2.1、1.8、3.0个百分点。特别是担负着全县33.2万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的县妇幼保健院自2005年拆迁后,其住院大楼主体工程一拖再拖,加上一批医护人员的流失,部分妇、幼业务已出现断层,已严重影响了永兴县妇、儿工作的正常健康发展。建议县委、县政府抢抓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与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单项补助等有利政策,由县财政挤出专项资金进行对口护持,争取早日起用新住院大楼,尽快恢复所有妇幼保健业务。

    (二)是艾滋病防治工作任重而道远,2006年县疾控中心报告当年艾滋病感染人数达39例 ,比2005年23例增加16例,增长69%。特别是随着原马田煤矿、湘永煤矿两个采煤沉陷区住户的搬迁,如果政策不配套跟上,县城区吸(贩)毒形势将日趋严峻,未来三年上述数据预计不容乐观。面队防艾压力,永兴县应尽早规划、全民动员、防治结合。建议对所有宾馆住宿业、美容美发业及歌舞的厅等娱乐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严格而细致的登记、排查、摸底,力争全县范围内上述行业中发生的所有商业性性行为均实行安全用套,以掐断交叉感染传播源。

    (三)是新的《婚姻法》颁布实行后,法律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这一结婚登记首要门槛不再作强制规定,受此影响,永兴县的婚检率由2000年的城市100%、农村88%一泻至2006年的无一人。导致新生儿智障发病概率由2000年的14‰上升至2006年的26‰,上升12个千分点。建议财政贴补婚检专项资金,尽快恢复婚检,守住结婚登记第一道大门。

    (四)是受“重男轻女”这一千百年来封建思想的影响,农村遗弃女婴、产前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导致永兴县近几年出生人口中男、女性别比严重失调,给永兴县的计生工作一度带来相当大的压力。面对非医学性别鉴定等违法行为的日益猖獗,建议由县政府领导牵头,组织公安、计生、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私立医院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对查出来的人和事,不管牵涉到谁,均应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惩处,从而彻底扭转永兴县一直偏高不下的男女性别比。

[永兴县统计局刘红进 供稿]

2001—2006年永兴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回顾与前瞻

1103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