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儿童生存状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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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最近郴州市妇儿工委、市关工委、市统计局联合对全市儿童生存状况进行调查情况表明,自《郴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全市儿童生存、受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儿童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儿童生存状况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各级及社会广泛关注。

    一、儿童现状

    据调查,截止2006年底,全市0-17岁儿童133.3万人,其中女童62万人。按城乡分,城镇33.6万人,乡村99.7万人;按身体状况分,健康儿童130.78万人,残疾儿童2.5万人;按家庭生活水平分,贫困线以上家庭儿童114.96万人,贫困线以下家庭儿童18.34万人;按家庭生活状况分,双亲家庭儿童129.14万人,单亲家庭儿童3.65万人,孤儿0.5万人。

    (一)儿童生存环境日趋优化。一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自《规划》实施以来,郴州市大力宣传《儿童权利公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规划》、《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共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儿童优先”、关心儿童、爱护儿童,为儿童作表率,逐步形成了为儿童办实事的社会新风尚。二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2006年,全市实现GDP总量达546.23亿元,与2000年相比,6年间年平均递增11.3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2517元,是2000年的2.4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0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654元,分别比2000年增加4735元、1224元,年均增长10.4%、7.0%。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为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资基础。三是生活环境逐步改善。2006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57%,比2000年提高5.3个百分点,离2010年60.0%以上的规划目标相差不远;全市城镇饮用水源水质实现全面达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2.13%,已达到2010年60.0%以上的规划目标;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30.5%,较2000年20.86%的水平提高9.6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截止2006年,全市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市)数持续为0;婴儿死亡率为15.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8.6‰,分别比2000年下降22.2个和23.9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2.4‰。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得到加强。卡介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白百破三联制剂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均达97%以上,提前实现90%的规划目标。市新生儿疾病筛选中心于2006年9月12日通过了国家新生儿疾病筛选查中心验收,填补了郴州市无规范的新生儿疾病筛选查中心这一空白。2006年,全市新生儿疾病筛选查1.03万人,筛选率为2.2%,比2005年上升152个百分点。0-17岁健康儿童达130.8万,占儿童总数的98.1%。湖南省首批五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的桂阳县,对妇女儿童取消了就医转诊的繁琐手续, 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政策,使农民受益面和受益率不断提升,到目前为止,该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已达5万人,妇女儿童占60%以上,村覆盖率100%;安仁县2006年投入卫生经费377.12万元,比2000年增长45%。

    (三)儿童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一是学前教育发展较快。2006年,全市各类幼儿园达350所,其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3所,市一级幼儿园16所。幼儿教职工为3950人,比上年增加913人,增长30.1%。在园幼儿7.2万人,比上年增加1.9万人,比2000年增加3.72万人,年均增长12.9%。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学率37.2%,比上年提高9.9个百分点。二是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一方面加强控辍保学。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双线承包控流责任制,完善“政府督学、学校保学、教师劝学、社会助学、全社会参与”的控流保学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加大助学力度。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市共筹措“两免一补”资金3000多万元,共有13.53万名贫困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有效推进了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2006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比2000年提高0.3个百分点,已达到2010年99.0%的规划目标;小学五年巩固率95.1%,比2000年提高7.9个百分点;小学生辍学率为0.18%,低于1%的规划目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9.7%,初中三年巩固率94.7%。

    (四)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和保障。2006年,全市加大对侵害儿童、虐待溺弃儿童、使用童工、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十一个县(市、区)公安机关共打击侵害儿童刑事案件33起,处理虐待溺弃儿童案件10起,取缔使用童工案件12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件。各地通过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出版物、扫黄打非、立案查处等工作,不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少年儿童营造了和谐健康的成长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卫生保健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度下降。由于《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性婚检,全市婚检率急剧下降。婚前医学检查率由2000年的51.26%下降到2006年的11.47%,其中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只有6.87%,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为17.33%。按规划要求,到2010年城市、农村婚检率要分别达到85%和55%的目标越来越远。由于婚检率急剧下降,导致一些遗传病、传染病、内科病等漏检,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的第一道屏障失去作用,预防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的第二道屏障“产前诊断”和第三道屏障“新生儿疾病筛查”分别只能在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开展,造成近年来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提高。二是女性职工享受生育保险覆盖面不高。2006年,全市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为21.7万人,其中女性7.8万人,生育保险覆盖率仅为53%。三是妇幼卫生队伍素质有待提高。近年来,各县(市、区)卫生系统新分配的专科以上医务人员较少,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年龄结构趋于老龄化,后备技术人才断档严重,缺乏高水平、高技术和高学历的医学专业人才。此外,由于受薪水待遇相对偏低的影响,一些当地培养成长起来的优秀医疗人才外流严重,制约了当地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妇幼专干没有办理医师执照的占相当比例,乡镇妇幼保健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很不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保健需求。

    (二)教学质量有待提高。一是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一方面农村教育投入相对不足,学校公用经费紧张,教育环境与设施、教学质量相对落后。另一方面控学保学难度大。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巩固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目前全市农村初中生和小学生辍学人数均有上升趋势。二是乡村儿童向城镇就学速度、规模明显加快。城乡教育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城镇管理工作压力也随之增大。随着大量农村儿童涌入城镇,给城镇的教育、教学工作带来空前压力,一些地方小学班额达80-90人,中学班额达70-80人,大大超过了教育“六.五”规划的小学50人/班、初中55人/班的标准,给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三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年轻的教师很多不愿意在条件相对较差农村中小学任教,优秀教师流失现象严重。四是家庭教育缺失。大部分家长都认为教孩子是学校的事,自己只要负责吃饱穿暖就行,而忽视了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严峻。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担忧。据不完全统计,自2001年以来,全市未成年犯罪人数722人,其中拘留573人;劳教18人;强制教育131人。原因主要是:一是外部环境的影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非常时期,大量不良文化的侵蚀,黄色、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在电影、电视中广为传播,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二是学校教育机制欠缺。大部分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在一些县(市、区)还有优生班和差生班的区别,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采取不闻不问、放任自流的态度,严重影响和打击了许多未成年人的学习积极性和自尊心,使他们心灵深处产生对他人和社会的消极抵抗情绪。三是家庭教育问题。一些父母认为把孩子交给学校后就“万事大吉”了,对孩子的学习从不过问,只看期末考试成绩,缺少必要的家庭教育。特别是对留守儿童由于无人监护或者充当临时监护人的祖辈和其他亲朋,或是时间、精力不够,缺乏家庭道德教育,加上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使许多留守儿童的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据调查显示,在青少年犯罪中留守儿童占20%。

    (四)留守儿童缺少关爱。据统计, 2006年全市0-17岁留守儿童13.8万人,占全市儿童总数的10.3%。以省调研点安仁县禾市中学初二年级学生为例,全年级205人,其中留守儿童达92人,占年级总数的45%。在留守儿童中,父母双方均在外的有90%以上是随祖辈生活。由于父母不在身边,亲情缺失,监护不力,留守儿童几乎生活在无限制状态之下。一是身体素质不佳。由于缺乏科学的生活照顾、教育和管理,留守儿童的营养状况、身体素质明显低于其他儿童,身体状况处于中等及以下水平的占86%。二是学习成绩下降。大部分留守儿童缺乏学习自觉性,交友没有选择,缺乏辨别是非能力,有78.4%的教师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后,孩子的学习成绩退步了”。三是心理素质差。有相当部分留守儿童存在孤僻、胆小,内心封闭,情感冷漠,对集体漠不关心的状态,有的甚至自私、嫉妒、悲观。据对某基层学校的调查表明,留守儿童在受到挫折时,有4.7%的感觉生活没有意义,自暴自弃,甚至有0.5%的人产生过暴力倾向和自杀念头;38.5%的选择“想早点长大独立”;36%的“想让父母安慰自己”;22.5%的“觉得没有人关心自己”;29.5%的“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或自己不如别人”;还有4%的“想离家出走”。

    三、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1、开展系列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开展“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活动,大力宣传优生优育。通过广泛宣传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的基本知识,动员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预防出生缺陷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等早期综合性预防治疗措施,逐年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发生。二是强化妇幼健康教育。建立以医疗保健机构、学校、社区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在社区形成由卫生、计生、教育、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服务和管理网络,让服务落实到社区,深入到每个家庭。

    2、全面开展儿童保健工作,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逐步开设儿童心理和肥胖症的咨询门诊,对行为偏差及肥胖症的儿童给予必要的疏导和诊疗。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报告制度,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积极开设残疾儿童康复保健专科,对残疾儿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3、加强正确的儿童营养摄入指导和宣传,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开展学校、社区、家庭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完善“儿童体质和体能的标准”,使儿童体质合格率逐年上升。组织引导儿童多参加一些文化体育活动,增强身心健康。目前全市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太少,体育锻炼主要还是学校场地,这是一些少儿沉溺网吧的一个原因。建议投入一定的资金,增开必要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搞好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4、提高妇幼卫生队伍素质,健全医疗机制。切实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质量,培养妇幼卫生专业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基层妇幼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城市妇幼卫生工作人员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作为晋升晋级的工作制度,同时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到基层和农村创业,并通过专家蹲点指导、巡回医疗等多种形式,开展城市卫生人员支援农村的工作,从而更好地提高城乡基层妇幼卫生队伍的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改造农村学校学生生活设施。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进行全面改造,重点改造学生宿舍、饭堂、厕所和冲凉房等学生生活用房,特别是要优先改造学生宿舍紧缺、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条件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保证饮用水和厨房设施符合卫生要求,确保师生的人身和食品安全。

    2、全面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二是着力改善山区、农村教师的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稳定教师队伍。积极引导和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山区、农村任教。

    3、加强对儿童的家庭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既是摇篮教育,也是终生教育。家庭教育因其特殊的地位和影响,在现代化的系统教育工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1、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力度,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保证儿童健康成长,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儿童优生、保护和发展方面的法律保护体系和社会监督机制。积极开展少年儿童自我保护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强化儿童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对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内开设网吧、游戏机房及其它娱乐场所。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和影响儿童健康的演出、展览等活动。从严管理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3、加强对儿童图书、报刊、影视、动画作品内容的审查和市场管理。严防不健康内容及宣扬恐怖、残酷等对儿童身心健康有负面影响内容的影视进入市场,对儿童不宜观看的影片或广告等必须采取具体的措施,予以严格的规定和限制。

    4、加强儿童法律保护和教育工作,做好检查、督促、协调儿童保护法律的实施工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做好儿童法律保护工作。家庭、学校、社会都应依法承担起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责任。坚决打击侵害儿童、虐待溺弃儿童、使用童工等案件。学校要开设法律知识讲座,教授基本的法律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都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加强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教育主阵地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解除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

    1、要引导家长正确处理生产、创收与子女教育的关系,不能以牺牲孩子的成长和未来换取眼前的暂时利益,要经常保持与孩子和学校的联系,及时掌握了解孩子的学习和思想动态,督促监护人真正担负起教养和看护孩子的责任与义务。

    2、充分发挥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作用。在家庭功能不健全的情况下,学校应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与帮助,使之成为留守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场所。有条件的乡镇要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以解决留守儿童无人照看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3、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作用,弥补留守儿童家庭亲情的缺失。在留守儿童较多的社区建立儿童活动中心或幼儿园,让留守儿童在集体活动中驱除孤独。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随访工作,在社区建立一些生产和生活互助小组,或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扶助基金,有针对性地帮助留守儿童家庭解决看病、上学、安全等方面的困难。

    4、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将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小城镇的投资环境,千方百计增加农村就业机会,使部分农民能在本乡或本县打工,缩短务工农民回家周期。加强农村吸引外资力度,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以便有更多的时间与家人特别是未成年儿童团聚。

[郴州市统计局刘爱珍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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