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长沙市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分析报告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沙市儿童工作紧紧围绕“规划”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两法”、“两纲”,履行政府诺言,进一步优化了我市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有力推动了全市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一、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监测情况
1、经济快速发展,为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
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儿童事业与各项事业同步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07年,长沙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90.25亿元,比上年增长16.0%;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174.58亿元,增长31.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33711元,增长20.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53元,增长16.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13元,增长17.0%。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各种有关儿童事业方面的投入也不断加大,为长沙市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2007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卫生经费、妇幼保健经费、防治防疫经费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分别为32.24亿元、3.56亿元、2189万元、9941万元和1.5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57%、38.52%、113.15%、53.53%和6.29%。
2、婴幼儿死亡率持续下降,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稳步开展
2007年全市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7.2‰、10.6‰,比上年下降1.88和2.55个千分点,均低于2010年目标值。以乡(镇)为单位的免疫接种率为97.4%,高于2010年目标值,五种基础疫苗接种率均高于95%的目标值,对儿童的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保护作用。
3、儿童教育环境不断优化,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长沙市政府将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入学工作列入市“为民办实事”之一,高质量、高标准实施义务教育,重视残疾儿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保障了儿童获得平等受教育机会,基本消除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性别差异。2007年,长沙市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32.24亿元,比上年增加6.15亿元,儿童受教育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2007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小学五年巩固率为102.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8.5%;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8.18%;特殊教育在校学生数为984人。学前教育持续发展,全市幼儿园在园幼儿数为10.43万人,其中女童4.35万人,占在园幼儿数的41.71%。
4、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我市政法部门围绕《长沙市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为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幅降低了侵害儿童刑事案件的发案率。2007年,全市公安机关没有发现拐卖儿童案件。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数2起,涉及童工人数4人,对童工护送返回居住地,对违法的用人单位给予了处罚。
5、儿童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为有效改善我市儿童的生存环境,市政府加大了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资,城乡环境质量有所提高,适合儿童生活的自然环境逐步改善。2007年我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3.27%,农村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53.72%,农村改水受益率为99.8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70.76%,城市污水处理率为70.8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为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卫生环境,从2007年开始,市政府将农村中小学改水、改厨、改厕工作纳入政府实事工程。2007年,各级政府投入资金1700万元,完成了150所农村中小学校的三改工作。生存环境的改善,为儿童生活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上升
2007年,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1.98‰,比上年增加0.89个千分点。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5.36%,其中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8.74%,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仅为0.19%,与《规划》目标值要求相距甚远。这说明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待进一步加强外,婚前医学检查率的偏低是造成出生缺陷发生率持续上升的重要原因。
2、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仍在上升
2007年全市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1.45%,比上年上升0.1个百分点,其中农村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1.15%,比上年上升0.17个百分点。另外,城市儿童保健覆盖率为56.13%,比上年下降7.95个百分点,农村儿童保健覆盖率为24.02%,比上年下降11.11个百分点,两项指标与2010年目标值的85%和60%均相差甚远。
3、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仍不可忽视
2007年,全市青少年刑事作案成员占刑事作案成员的比重为36.8%,未成年人作案成员比重为5.96%。要引起高度警惕的是毒品,特别是软性毒品对未成年人的侵袭。2007年当年登记在册未成年人吸毒人数有增长趋势,其中女性增长趋势更快些。
三、对策和建议
1、树立儿童优先意识,提高实施规划的自觉性。儿童是祖国的希望,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政府要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中加强对儿童工作的重视,牢固树立儿童优先的思想。各级妇儿工委和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自觉实施规划。要紧紧围绕儿童发展的目标,不断强化政府行为,推动儿童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2、加强部门协作意识,确保儿童事业健康发展。要继续加大对妇幼卫生事业特别是对农村的投入,推动规划目标的实现。建议由政府统筹,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婚检服务质量、规范婚检程序,全面实行免费婚检;重视儿童保健工作,完善儿童保健队伍和网络,提高儿童保健覆盖率;整合现有妇幼保健资源,加强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3、强化社会合作意识,营造儿童生存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依靠社会各界,建立健全维权网络,增强维权服务功能。相关部门要立足社区和学校,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各项活动,杜绝非法使用童工,制止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儿童食品用品及网吧、录像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执法监督,进一步净化儿童生存发展环境。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责编:周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