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株洲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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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株洲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株洲市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妇女地位进一步提高,参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关心爱护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新进展。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一)经济持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2008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24517元,增长12.2%;财政总收入为82.1亿元,增长2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11元,增长17.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37元,增长15.7%;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189元,增长15.6%。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株洲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妇女儿童卫生保健进一步加强

    妇幼卫生保健直接关系到妇女和儿童的健康。2008年,市政府加大卫生保健经费投入,全年卫生经费投入4.7亿元,增长62.5%;妇幼保健经费763万元,增长20.5%;疾病预防控制经费5317万元,增长90%;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费8825万元,增长44.8%。

    1、孕产妇死亡率继续降低。随着《母婴保健法》在株洲深入推广,社会各界人士母婴保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一步规范,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97.5%,比上年略有下降;住院分娩率99.82%,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18.17/10万,比上年下降3.32个百分点。

    2、儿童保健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株洲进一步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儿童健康保健工作取得新进展,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73.42%。儿童计划免疫达到较高水平。卡介苗、麻疹疫苗、脊灰、百白破、乙肝疫苗接种率均在99%以上,有效保证了儿童死亡率逐年下降和儿童生命质量的提高。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反映一个地区生活、卫生保健水平,衡量儿童生命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株洲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多年来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且逐年下降。2008年株洲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73‰,比上年下降1.44个千分点。

    3、妇女生殖健康进一步得到重视。全市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率32.2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2.61%;住院分娩率99.82%,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78%;有99.93%的农村高危孕产妇到医院分娩。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1、基础教育普及。株洲历来重视儿童的教育,把基础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我市0—4岁儿童为16.5万人,其中女童为8.1万人,学龄前儿童在园幼儿数为6.84万人,其中女童为3.1万人;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6.7%。

    2、女童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2008年,全市财政教育经费15.84亿元,女生和男生受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基本持平。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和女童净入学率都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按规划要求达到了目标。

    3、全民受教程度不断提高。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和高等教育面的扩大,民众受教程度在深度和广度两方面都有所提升。2008年,我市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7.9年提高到9.2年,成人识字率和青壮年识字率较之前也有所提高,成人女性识字率由2000年的91.21%提高到98.83%,其中青壮年女性识字率由2000年的98.1%提高到99.75%,完成规划要求。  

    (四)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1、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平等权利。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参与有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障权力。2008年,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42.53万人,其中女职工21.74万人,占全部职工的51.1%,增长12.6%。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人数,分别为22.25万人、13.19万人和12.67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52万人、0.99万人和0.97万人。

    2、法律保护得到加强。2008年,株洲继续加强法制宣传与教育,加大对社会丑恶现象依法惩治力度,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妇女儿童,加强法律援助,社会秩序不断改善。全年公安机关破获强奸妇女案件43起,比上年减少7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案件26起;比上年减少22起。各种打拐、禁娼、禁毒等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准确、及时、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妇女群众的人身安全,稳定了社会秩序。

    (五)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水平提高

    1、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比例上升。为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程度,通过举办各类女干部培训班,推荐女干部到省、市深造学习,选派女干部到基层锻炼等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妇女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政能力。2008年,我市共有女性人大代表73人,占代表总数的19.3%,比上年高5.3个百分点;女性政协委员74人,占委员总数的24%,比上年高0.9个百分点。市级党委领导班子和政府领导班子中连续八年女干部配备率达100%。

    2、基层妇女群体参政意识增强。在领导层女性干部不断上升的同时,基层妇女参政议政的队伍也得到发展。截止2008年末,全市公务员2.46万人,其中女性公务员0.93万人,占全市公务员总数的37.8%,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比重为35%,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68%,分别比2000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和8个百分点。

    (六)生存环境明显改善

    近年来,我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妇女生存生活环境优化。2008年,全市总人口为381.15万人,,其中女性185.93万人,;全市现有儿童27.8万人,其中女童11.6万人;人口出生率由上年的6.7‰下降到6.5‰;人口自然增长率由上年的2.7‰下降到2.4‰,人口增长进入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良好的经济与社会环境为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1、农村卫生条件逐步得到改善。2000年,我市农村改水受益率为99.71%,从 2004年开始稳定保持100%;2008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8.7%,比 2000年上升9.1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00年的43.35%上升至56.3%。

    2、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08年,全市污水处理率65.13%,比2000年提高35.46个百分点,超过规划要求9.46个百分点;城市绿化覆盖率39.93%,比上年提高2.43个百分点,高于省目标近5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03年起连续六年100%,高于规划80%处理率的要求。社区服务设施和便民网点数逐年增加,2008年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083个,比上年增加11个;便民利民网点数15505个,比上年增加120个。

    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离2010年终期评估还两年时间,通过对2008年《两纲》重点监测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到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在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少问题。完成《两纲》的既定目标,仍需付出很大努力。

    1、部分监测指标与目标差距较大。从49项重点监测目标情况看,2008年末已有36项指标实现规划目标要求,13项指标实现程度与目标差距较大.如:生育保险覆盖率为75.6%,与规划目标90%的要求,相差14.4%个百分点;城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78.3%,与规划目标95%的要求,相差16.7%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为82.6%,与规划目标98%的要求,相差15.4%个百分点;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为73.9%,与规划目标95%的要求,相差21.1%个百分点;婚前医学检查率农村为20%,与规划目标80%的要求,相差60%个百分点;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6.7%,与规划目标99%的要求,相差2.3%个百分点;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56.3%与自来水普及率58.7%,分别比规划的60%目标要求相差3.7%个百分点和1.35%个百分点。因此,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要目标任务有相当难度。

    2、妇女就业压力偏大,就业与再就业、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劳动权益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特虽是部分外资历企业、乡镇企及其非公有制企业中女职工劳动保护难以落衫企业劳动环境差,设施落后,女职工人身安全不到保证。女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障制度不健全。

    3、监测指标与体系亟待完善。一是部份监测指标缺失,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人数,目前已无该项指标,数据无来源。二是监测体系有待加强。在监测指标的分解、收集、审核、汇总过程中,部分单位对监测指标解释不清,认识不足,统计不准。同时,由于部门从事规划监测的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且工作无交接,监测数据混乱,无延续性,给全市规划统计与监测评估工作也造成一定的困难。此外由于财力有限,各级对该项工作的投入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三、几点建议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两纲》规划的实施,涉及到诸多领域和行业。各级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对照目标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增强实现规划目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保障工作经费与人员的到位,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

    2、加大宣传,努力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婚前检查直接影响着出生人口质量,增加了出生缺陷和传染病发生的机率;遗传病等不适合生育或其他疾病没有治愈要暂缓生育的危险人群,不能被及时查出,必然导致出生人口质量降低。近年来,市政府和卫生部门十分关心重视妇女的身心健康,我市相继有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株洲县和攸县实行免费婚检。由于新《婚姻法》实施取消强制婚检规定,导致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与2010年规划要求的城市、农村分别到达95%和80%的要求差距很大。为此,建议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新《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农村居民的宣传,促使居民提高对婚前医学检查及健康知识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市推行婚检全免费,提高婚检率;同时要加大对妇女生殖健康及妇科病普查普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计划外妊娠、分娩的管理,进一步扩大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是政府的职能和责任,是政府覆盖面,切实减少缺陷婴儿的出生,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女性就业和再就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将女性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予以高度重视,为女性创业提供项目推荐、资金扶持、创业技能培训等配套服务,在新增就业岗位中向女性倾斜,还应该组织、引导她们积极从事符合自身条件、力所能及的职业。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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