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改革开放以来,益阳市经济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增强,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为促进益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按照《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总体要求,益阳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益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简称《儿童规划》)。《儿童规划》实施十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儿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得到改善,儿童事业发展较快,大部分指标已达到《儿童规划》目标,但有些指标实施难度较大,离目标尚有差距。
一、儿童发展的外部条件
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发展经费投入的增加,为《儿童规划》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条件,为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10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为16839元,自2000年以来年均递增1200多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4.5亿元,比2000年增长4.3倍。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9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616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168.9%和185.3%。随着经济的增长,教育、卫生、防疫等各项经费逐年大幅增加。201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9.85亿元,比2000年增长7.37倍;卫生经费11.6亿元,增长19倍;妇幼保健经费2558万元,增长11倍;防治防疫经费12392万元,增长11倍。
二、《儿童规划》重点指标进展情况
统计显示,到2010年底,按照《儿童规划》中的目标共有48个重点监测指标,没有达标的有4项;符合正常发展的有2项;非正常发展的有2项。
(一)儿童与健康
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需要建立健全的基层卫生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和妇幼保健体系。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益阳市已建立起完善的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全面实现了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儿童健康状况有很大改善。
1.妇幼保健状况大有改善。一方面,随着妇幼保健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的健全和医疗水平的提高,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94%,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2%,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为0.02%,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为100%,以上各项均实现终期目标。
2.儿童健康状况稳步提高。十年来,由于大力提倡母乳喂养、计划免疫和合理营养,我市婴幼儿早期科学管理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全市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00年的12.9‰和16.7‰下降到2010年的5.9‰和8.6‰;新生儿低体重发生率0.8%,连续多年控制在5%以下;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婴儿母乳喂养率86.57%;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5.49%;儿童计划免疫的“五苗”接种率均在99%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高于1‰的县数为0,城乡儿童保健覆盖率达100%,远高于《儿童规划》90%和60%的目标。
3.儿童保健和卫生教育加强。2010年,全市上下全面贯彻“城市以社区为重点,农村以乡镇为重点,青少年以学校为重点”的群众体育工作方针,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与此同时,儿童卫生保健教育得到加强,青少年吸烟率为0.08 %,未成年人吸毒人数为2人,以上指标均实现《儿童规划》目标。
(二)儿童与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基础。实施《儿童规划》以来,益阳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加快教育现代化工程建设进程;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立足于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在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积极鼓励民办教育,提高儿童受教育程度,取得良好成效。
1.九年义务教育保持较好水平。到2010年底,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小学学生辍学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适龄少年初中年辍学率和初中毕业生年升学率,均已达到《儿童规划》目标。
2.学前教育得到发展。儿童家长教育知晓率达到99.8%,幼儿园在园儿童为7.4万,比2000年增加4.46万人;农村儿童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93.80%,接近《儿童规划》提出的“普及”目标,而且发展势头较好。
3.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10年,益阳市中小学生《国家体育标准》及格率达到98.2%;初中毕业生年升学率达到87.22%以上,高考录取率为76.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9.4个百分点。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自1992年4月1日《儿童权利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以来,以“儿童优先”为原则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儿童的保护有法可依。《未成年人保护法》、《九年制义务教育法》、《母婴保健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收养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严厉打击杀害、强奸、摧残、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引诱、教唆或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了儿童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了对儿童的侵害和青少年的犯罪,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护。
1.法律援助网络健全。2001年,我市基层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合议庭7个,至2010年止,全市已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14个。
2.儿童被侵害现象减少。2010年,我市有562名妇女儿童接受了法律援助,比2000年增加278名;刑事犯罪被害人中儿童所占比重为0.8%;被劳动监督部门查处单位使用童工的人数为0人,均比2000年下降了6成,未成年人犯罪率从2000年的7.4%下降到0.01%。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1.大力整治网吧、出版物等市场,创造良好的儿童成长环境。市里专门成立了网吧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开展以打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为重点的网吧集中整治行动,仅市中心城区就开展集中行动上百次,从而有效遏制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现象;对文化和新闻出版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大力查处盗版教材教辅读物和有害出版物,查禁淫秽、迷信和渲染暴力的非法出版物,净化了少儿出版物市场。
2.儿童的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我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0年分别达到71.01%和100%,均实现《儿童规划》目标。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的同时,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也取得突出成效,城市绿化覆盖面积逐年增加,城市绿化率不断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也逐年上升,城市居民用气普及率为92.5%,达到《儿童规划》目标。
3.处于困境中的儿童受到帮助。残疾儿童康复率2010年达到96%,比2000年的15.4%提高80.6个百分点。
三、实施《儿童规划》的问题与困难
(一)部分指标达标困难。“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城市绿化率”等指标经过努力全部可以达标;但在未达标的4个指标中,“婚前医学检查率”(包括城市、农村)、“出生缺陷发生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等与目标差距较大,难以达标。
(二)部分指标达标趋势。见下表:
(三)有的监测指标数据来源不清晰。有关单位的统计制度中或多或少存在着儿童统计监测的盲点。有的监测指标无数据,需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才能获得,由于部分指标尚未纳入部门统计范围,致使每年的统计监测资料都存有少量空缺指标,造成一些监测指标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直接影响对《儿童规划》的整体分析评估。
(四)流动人口和偏远地区问题突出。随着益阳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迅速增加,给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带来了困难,特别是偏远地区交通不便而采用老法接生方法,直接危害母婴的健康和安全。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仍是当前普及义务教育工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探索解决。
(五)环境建设成为完成《儿童规划》的“瓶颈”。在《儿童规划》中,涉及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类重点监测指标只有9个,仍有1个未达标。其他有关城市空气质量、地面水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和区域环境噪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等一些指标虽然已经达标,但如果放松了努力随时都有反弹的可能,达到农村自来水普及还要继续努力建设。
四、对策措施
实现儿童事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根据我市实施《儿童规划》十年的现状,对今后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对儿童事业的投入。儿童事业的发展事关国家的未来,各级政府要按照“儿童优先”原则,在切实加强领导的同时,逐步加大对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投入:一是多渠道筹措、财政逐年按比例增加对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二是逐步健全城市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巩固提高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建设和标准化服务,稳定医疗保健技术骨干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广泛宣传教育,倡导普及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自身抵御疾病的能力。
(二)继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一是大力宣传优生优育,采取措施切实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提升出生人口素质;二是要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保障母婴安全和健康,从婚姻保健开始建立系统的管理目标责任制,使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稳定在较低水平;三是努力做好流动人口预防保健工作,使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同等的生殖保健服务和计划免疫管理;四是为偏远地区孕产妇做好生殖保健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三)加快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一是全社会广泛动员,全民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种草种树,改造自然环境;二是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因地制宜,提升农村改厕、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标准,提高缺水地市供水受益率和自来水普及率;三是在加快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继续抓好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音等环境污染,加快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力争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四是把儿童校外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地建设列入城镇建设规划。争取国家投资,激励民间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城镇儿童校外活动场地的发展。同时要加强农村儿童科技、文化园的建设与管理,提高社会效益,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生活娱乐环境。
(四)进一步提高儿童教育水平。要继续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改革教学方式,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儿童个性的发展;要通过引进人才、学习进修等多种途径,提高教师学历层次;要加强岗位培训、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要重视加强家庭教育的管理和研究,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一体化,确保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要进一步重视适龄流动儿童和困难家庭儿童的入学问题,使他们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力。
(五)严厉打击涉童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方式,宣传普及保护儿童的法律知识,加强对儿童的纪律、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儿童的法律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的防范能力。与此同时,要加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的学习环境和社会环境。
[来源:益阳市统计局]
[责编:黄湘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