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2010年是实施《娄底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儿童规划》)的最后一年,十年来,全市实施规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儿童健康保健日益完善、儿童的生存环境日益优化、儿童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十年来, 娄底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为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8.26亿元,与2000年的166.4亿元比,累计增长3.35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52元,比2000年增长188.83%;农民人均纯收入3365元,比2000年增长74.99%;收入水平的稳定提高有效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为全市儿童事业进步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我市在《儿童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
(一)儿童健康事业继续提高
健康是人类生存的首要条件,特别是儿童的健康尤为重要。为保证儿童健康,我市高度重视对儿童健康的投入,不断加大卫生、妇幼保健、防治防疫、计划生育的投入力度。从预防入手,做好儿童保健和流行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大力提高儿童卫生保健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截止2010年底,我市婴儿死亡率为8.07‰,十年来下降了8.99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1.58‰,十年来下降了9.76个千分点,二者均呈逐年下降;卡介苗接种率、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等各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均达到99.5%以上,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从2000年的4.02%下降到0.43%,下降幅度远远超过纲要提出的下降1/3的要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由十年前的45.56%提高到70.08%;相关这些指标的提升或下降,都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儿童教育事业进一步发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加强儿童教育事业是提高儿童文化素质的主要途径。十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国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儿童享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2010年,我市共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18.02亿元,比2000年的3.64亿元增加近四倍。
1.学前教育进一步普及。2010年,全市有幼儿园278所,在园幼儿数76625万人,其中女童36254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9.88%,比2000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学前教育普及率在发展中稳步提升。
2.义务教育好中求优。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市适龄儿童都获得了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99%,初中阶段净入学率达到110.4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2.02%,而各阶段女童的入学比例均达到了同期男童的入学比例。各阶段入学比例提升虽然不是很大,但由于教育经费大幅度的增加,使各级教育部门有更多的经费对各类学校的教学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对教师的业务水平进行培训提高,使义务教育的质量显著提高。
3.素质教育稳步提高。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教学生怎么应付考试。十年来,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和素质教育的要求,我市加大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包括在岗培训、轮岗培训及脱岗培训等,大力提升各级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对素质教育的认识,教师业务水平和对素质教育认识的提高,使素质教育得以贯彻落实。为此,各学校在教学中,除正常教授课本知识外,还开设了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技能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等。这些活动不仅使中小学生丰富生活、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陶冶性情、密切师生关系、增进同学友谊,对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同时也使素质教育深入人心。
4.不断加大特殊儿童教育力度。我市历来十分重视困境儿童的保护问题,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促进残疾儿童的康复与发展、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救助失学儿童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在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注重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截至2010年,全市有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校学生达242人(合计普通学校在读残疾儿童,全市共有在读残疾儿童2128人),各类专职教师68人,有效的促进了特殊儿童心身健康的发展。
(三)儿童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建立了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深化普法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各种侵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儿童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下降趋势。2010年,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214人, 占犯罪总人数的比重为4.98%,与2000年的9.98%比,下降了5个百分点。
(四)儿童生存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1.儿童成长的自然环境得到改善。2010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城市污水处理率为65.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3.3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60.47%,其中农村卫生厕所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与十年前的55.17%和39.82%比,都有较大提高,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2.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不断净化。近年来,全市积极开展整治中小学学校周边环境活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查缴有害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音像制品、依法取缔黑网吧,有效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全面启动中小学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开展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动,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和各种传染病防控,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抗震安全排查专项行动。在做好常规安全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全面防控各类突发性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年来,尽管娄底市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大多数目标已经达到《儿童规划》的目标值,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础教育发展滞后于城市化进程。娄底市的城市化进程虽然对基础教育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拉动作用,但是也引起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城区小学及中学的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近几年娄底市城镇化率逐年提高,但城区学校几乎没有增加。学校数量与中心城区人口增长不协调,在校生人数与师资力量的增长不协调,条件较好的小学生源爆满,相对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更是不堪重负,班额和学校规模过大,教育资源不平衡的问题日益严重。
(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主要表现在:一是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少。未成年人的数量约占全市人口的近1/4,但未成年的活动场所数量少、功能简单。二是适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问题在一些地方尤其是经济不发达的农村仍然存在。同时,城市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民工所携带的未成年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不容忽视。三是文化市场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亟待消除。这种影响突出表现在互联网上色情、暴力内容的大肆传播对青少年的腐蚀,对青少年生理、心理等造成的不良影响令人堪忧,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领导、督促落实,将《儿童规划》的实施情况纳入到各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儿童规划》实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儿童规划》的要求和目标远远不够。上级应加强对下级的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儿童规划》作为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以确保《儿童规划》实施有力。
(二)加快儿童生存环境的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的综合治理。要对农村地区和薄弱领域实行政策倾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切实支持。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改厕技术指导,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农村改水受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水平,加强农村环保,减少农业污染,为农村儿童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大力改善农村基层医疗站点的建设。
(三)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基础教育。扩大及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和进一步改造薄弱学校是我市城市化进程中解决城市教育资源匮乏的关键点,是我市教育强市、推进经济发展的一个战略重点。一是要增加学校数量。特别在人口高度集中的城区,要继续增加初中和小学、幼儿园,扭转人均教育资源下降的局面。二是充分发挥我市省级示范性普通中学的区域性辐射、带动作用,按照从城市到农村的原则,促进区域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要求各县(市、区)依托教育质量较好的示范性普通中学,根据自身情况,在区域内由示范性普通中学对口帮扶1-2所基础较为薄弱的普通中学,促进其较快发展。三是依据区域发展状况及人口变动趋势对全市中小学进行校点整合,布局调整,形成优质和普通中小学教育资源全覆盖。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构,充分发挥协调机构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真正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部门执法联动机制的职责,进一步加强教育、文化、公安、司法、工商、卫生等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协调配合,真正形成合力执法、共同维权的局面。三是要健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机制。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实现儿童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来源:娄底市统计局]
[责编:黄湘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