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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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是《衡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衡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妇女儿童规划》)实施终期评估年。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妇女儿童事业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儿童的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中的性别差异缩小,在校女生比例稳步上升,妇女就业比例相对稳定,参政比例提高,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生存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是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十年来,全市上下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招商引资,积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420.3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0419元,十年间,分别增长210%305.38%。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63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7220元,十年间,增长了1.7倍和1.8倍。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3.3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50.3平方米,十年间分别增加16.9平方米和12.36平方米。教育、文化事业全面发展。2006年,我市开始对农村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2007年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在广大农村实行,2008年春季开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目前“普九”义务教育在我市已经全面步入免费教育新阶段。2010年,全市成人识字率为98.04%,十年间提高3.05个百分点。同时,全市广播综合覆盖率达95.43%,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8.62%,十年间分别提高10.5个和2.7个百分点。全市经济实力的增强和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儿童在教育、医疗等方面所需的投入。2010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33.62亿元,卫生经费9.18亿元,十年间分别增长7.4倍和10.1倍。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口素质的提高,人口处于稳定发展阶段。2010年,全市年末户籍人口791.6万人,其中女性人口为376.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7.59%,比2000年仅高出0.41个百分点。0-4岁儿童人口49.5万人,与2000年相比人数增加5.2万人;其中女性22.7万人,比2000年增加2.1万人,占该年龄段人口总数的比重下降了0.66个百分点。0-17岁人口205.3万人,比2000年增加8.7万人;其中女性94.3万人,比2000年增加5.6万人,占该年龄段人口总数的比重比2000年上升0.83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36‰,比2000年上升3.7个千分点。

  二、《妇女儿童规划》终期监测情况

  1、妇女参与社会管理与决策的渠道扩宽,参与水平不断提高。

  妇女平等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管理,是妇女发展事业的重要方面。全市重视女干部的提拔任用,尤其重视年轻后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努力提高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机构中女干部的配备率,使全市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有很大提高。

  ——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充分2010年,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班子以及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都达到100%,均实现终期目标。

  ——女性高级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加大。2010年,全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女性有6人,在市学科带头人中女性有12人,后备学科带头人中女性有11人;在250名“521”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女性55名,占22%

  ——基层组织中妇女参政程度提高。2010年,全市99.5%的村委会班子配备了女性,女村委人数为4978人,占31.6%,比上届提高了18.53个百分点。女村支书、女村主任共339人,占总数的6.1%4889个行政村有4640名村妇代会主任。这些妇代会主任,有党员1203名,占26;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的有2904人,占63。日益优化的村级妇代会组织,引导、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投身新农村建设,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

  2、妇女和儿童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男女受教育权力基本接近。

  妇女和儿童受教育程度是衡量“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重要尺度,也是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重要指标。为提高妇女和儿童的受教育程度,积极贯彻“科教兴市”的方针,十年间,教育事业得以全面推行,各级各类教育取得重大进展。

  ——加大了对教育经费的投入2010年,全市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33.62亿元,十年间增加29.63亿元,增长7.4倍。小学五年巩固率为99.9%,十年间提高0.5个百分点;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4.77%,十年间提高8.9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70.12%,十年间提高29.07个百分点。

  ——提升了妇女和儿童的整体文化素质2010年,在15岁-50岁的青壮年人口中,女性识字率为99.25%,十年间提高了2.25个百分点,提高幅度比男性快2.16个百分点,表明男孩、女孩受教育程度的差异逐步趋于平等。

  3、妇女就业领域更加广泛,社会保障工作成就显著。

  十年来,全市上下注重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利和机会,充分创造条件,实现平等就业,使广大妇女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几年,全市妇女面对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积极接受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据不完全统计,十年来,全市共举办下岗女职工培训班8000多班次,其中培训下岗女职工5万余人,全部实现了再就业。2010年,全市女性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44.8%,比2000年提高了0.45个百分点,达到《妇女儿童规划》中40%的目标。

  随着妇女对社会的贡献不断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也逐步得到认可,基本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2010年,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妇女人数分别为26.6万人、29.2万人、23.9万人、13.0万人和21.2万人,占全部参险人数的48.0%44.8%49.1%32.3%46.3%

  4、妇女和儿童维权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健全了社会化维权组织。

  依法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实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重要途径。十年来,我市基本建立健全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组织机构,法律法规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维权力度日益增强。一是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不断加大维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的力度,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不断采用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手段,开展妇女和儿童普法活动。二是建立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开展“打拐”斗争,将打击、解救、安置、教育、防范等方面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2010年,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9起,比十年前减少215起。三是狠抓学校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经营性场所治理整顿,净化了文化市场,同时“扫黄打非”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2010年,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数54起,比十年前减少21起。

  ——维权工作富有成效。市妇联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工作站”,招募成立了一支专为农村外出务工妇女提供法律帮助的志愿者队伍。这支队伍目前有58名志愿者,从20097月成立至今,已为126名困难妇女提供咨询、文书撰写、法律援助等服务。全市法院系统降低困难妇女诉讼成本,畅通法律维权途径。

  5、妇女和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提升了健康水平。

  为保证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健康的投入,从预防入手,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注重满足妇女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据统计,2010年,全市投入卫生经费9.18亿元,是十年前的11倍;投入妇幼保健经费1904万元,是十年前的5.7;投入防治防疫经费7472万元,是十年前的14.1倍;投入计划生育经费2.94亿元,是十年前的11.4倍。

  ——妇女保健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我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11%,十年间提高了17.2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8.85%,比2000年提高15.76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45.3710万降为2010年的28.9510万,减少16.42/10万,下降36.2%,降幅超过了《妇女儿童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

  ——儿童健康状况得以提升。近年来,我市注重儿科医生的技术培训,注重对儿童科学喂养的宣教工作,对儿童的常见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治疗,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儿童出生缺陷率发生,有效降低了儿童死亡率,大大提高了家长对科学喂养知识的知晓度。全市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18.98‰、24.81‰,下降到2010年的7.02‰、 11.38‰,下降幅度达到了《妇女儿童规划》提出的终期目标值。

  ——防疫计划全面实施。近三年来,全市“五苗”计划免疫接种率都达到99%以上。2010年,卡介苗接种率达99.81%、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达99.81%、百白破疫苗接种率达99.8%、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9.75%、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9.81%。在艾滋病防治方面,从2008年起我市将孕产妇艾滋病检查列入常规检查,累计检查孕妇8000人次,发现阳性病历12例,及时进行了母婴阻断治疗,妇女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及防治意识都有了很大提高。

  ——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我市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便利条件和功能,对社区的妇女、儿童开展了卫生保健、防病治病的宣传教育,为社区妇女儿童提供了便捷、廉价、合理的健康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相对的缓解了贫困妇女儿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6、妇女和儿童的生存环境不断优化,生活质量提高。

  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与环境息息相关。十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采取切实措施,使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优化。201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1.56吨标准煤/万元;农村改水受益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3.94%52.77%;城市环境全年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天数为365天,达标率为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三、《妇女儿童规划》主要目标达标情况

  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本着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从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等十个领域制定了妇女儿童的发展目标。按《妇女儿童规划》可量化指标的终期目标要求,主要目标达标情况见下表:

  四、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1、女性政治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度还需提高

  2010年,全市女性人口占总人口近一半,而在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管理领域中,市女人大代表、政协女委员所占比重不到20%。特别是妇女在高层决策领导岗位上以及经济管理决策部门所占的比例更低;虽然各级党委、政府女干部配备率都达到了100%,担任正职的女干部也有所增加,但总量仍然偏少。

  2、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卫生保障和教育问题有待完善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统计,我市常住人口总数跃居全省第一。作为全省的一个人口大市,人口流动性相对较大,而大多数流动的人口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不高,卫生保健的意识淡薄,加之现有的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容易造成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健康保健和受教育权力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3、婚前医学检查率与目标相距较大。

  婚前医学检查是保证健康婚配,防止疾病传播和遗传病延续的重要措施。2010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为48.1%,农村是37.4%,虽然有所回升,但与规划要求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农村达到60%的目标差距太大,这可是导致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居高不下和新生儿遗传病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4、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整体上不够理想。

  妇女儿童发展还存在“三个不够”,即男女发展不够协调、地区发展不够平衡、整体发展水平不够高。男女发展不够协调,表现在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共享资源方面受到局限,妇女在教育培训、卫生保健、脱贫致富、就业再就业、参政议政等方面与男子相比,还不平等,社会上歧视女性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地区发展不够平衡,表现在城乡二元结构比较明显,农村贫困妇女仍占一定比例,帮助妇女脱贫致富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整体发展水平不够高,表现在妇女整体素质和参与竞争的能力仍然偏低,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程度有待提高,一些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妇女在劳动、教育、卫生保健和婚姻家庭等领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5、统计监测内容与规划目标内容不完全一致。

  妇女发展监测指标内容大部分是来源于部门统计,从目前各部门的报表制度、统计渠道发展看,不能满足监测的需要,特别是有些指标是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的核心指标,但却未纳入统计监测范围之内。另外在对各部门信息的共享上存在着许多局限性,也为监测统计带来许多障碍。

  五、建议和措施

  本周期实施《妇女儿童规划》虽然结束了,但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如不采取积极措施,必将影响下一个规划的实施。因此建议:

  1、加强对规划执行部门的指导。针对具体执行规划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有难度的指标,要纳入工作日程,分析原因,找出对策,确保规划的完成,兑现规划的承诺。

  2、全方位提升教学质量全面加强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教学质量,提高师资水平和专业素质,打造最好的初中和高中品牌,用最优质的教学质量,提高初、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不断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

  3、加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建议有关部门要将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辐射到流动人口,各级妇幼保健院,要建立定期免费为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身体状况普查制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各级相关医院要相应地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各主管部门要实施联网管理,确保优生优育深入人心。

  4、继续完善妇女社会保障制度。各级职能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增加和扩大女性参加各种保险的职工人数,特别是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为妇女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障氛围。

  5、重视丰富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对全市所有的网吧要真正做到实名制,严厉打击容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重视丰富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动生活,加大投资力度,增扩建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加快建设比较大型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来源:衡阳市统计局]
[责编:黄湘冀]

《衡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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