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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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是《长沙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沙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各级政府及其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妇女规划》实施进展顺利,妇女事业稳步发展。主要表现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妇女地位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妇女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妇女在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和进步。

  一、主要目标和支持性目标达标情况

  长沙市《妇女规划》实施情况及重点指标达标情况见下表:

 2010年的统计监测结果表明:在各项重点指标中,大部分已达标,只有5个指标未达标,占20.8%

  二、《妇女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一)经济持续发展,各项妇女事业经费投入稳步增加

  十年来,长沙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实力得到极大增强。2010年,长沙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4547亿元,占全省总量的28.6%,10年间年平均增长15.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全年完成314.28亿元,年均增长26.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66443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14元,年均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206元,年均增长14.1%。由于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关妇女事业方面的投入也不断加大。2010年,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医疗卫生经费、疾病预防控制经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费和妇幼保健经费分别为60.16亿元、9.64亿元、1.93亿元、2.26亿元和4902万元,分别是2000年的4.13倍、16.91倍、20.28倍、4.61倍和16.9倍。不断加大的各项投入,为长沙市妇女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保障。

  (二)妇女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稳步发展

  十年来,长沙市为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妇女就业创业纳入全民就业工作的总体布局,突出创业富民重点,鼓励妇女创业就业。2010年,长沙市就业人员中女性为195.1万人,比2000年增加30.4万人,增长18.5%,女性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6.0%。妇女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为63.1万人、57.9万人、30.7万人和26.8万人,占全部参保总人数的46.0%42.2 %44.4%38.0%,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有39.2万人。                    

  (三)妇女医疗卫生保健服务保持较高水平

  十年来,长沙市不断加大医疗卫生和妇幼保健的投入,各区县(市)妇幼保健院所均根据二甲标准配备了群体保健人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卫生室的建设基本完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专干配备率达到100%,妇幼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4.61/10万,比上年减少4.27/10万,与2000年相比,减少25.59/10万,下降63.66%,达到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25%的目标;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7%,比2000年提高13.74个百分点;城市和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均高于规划目标值。

  (四)妇女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

  由于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我市妇女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2010年,长沙市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为110.0%,比2000年提高10.3个百分点;初中女生三年巩固率为100%,比2000年提高5.5个百分点;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为96.1%,比2000年提高27.6个百分点。2010年,普通高校在长沙录取女生1.83万人,占录取总数的51.7%;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生为26.27万人,占总数的51.7%。我市成年妇女(15岁及以上)非文盲率由2000年的94%增加到99.7%,青壮年(15-50岁)非文盲率由2000年的97%增加到99.76%,青壮年妇女文盲率由2000年的3%降低到0.24%,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9年提高到9.8年。

  (五)妇女参政议政程度保持稳定

  十年来,长沙市市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一直保持100%2010年,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88.9%,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77.8%2010年,市女人大代表为105人,占代表总数的21.5 %;市女政协委员为110人,占委员总数的25.1%。县(市)区女人大代表530人,占代表总数的23.0%;县(市)区女政协委员455人,占委员总数的20.3%。女性公务员0.63万人,占25.0%。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重分别由2000年的23.85%56.44%提高至30.2%56.8%,实现比例不断提高的目标要求。

  (六)妇女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切实维护

  市政法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为妇女提供法律保护,各种打拐、禁娼、禁毒等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维护了妇女的人身安全,保证了社会秩序稳定。2010年,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强奸妇女案件85起,比2000年减少40起,下降32%;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案件50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起;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2881人,十年来,法律援助部门共为12624名妇女提供了法律援助。劳动监察部门定期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企业比重分别达到98%99%

  (七)妇女生活环境日益优化

  2010年,长沙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8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2.6%;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2.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91.2%,比2000年提高17.3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8.6%,比2000年提高32.9个百分点;农村改水受益率为99.97%。以上指标均高于规划目标值。环境的不断改善,为妇女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

  三、实施《妇女规划》存在的问题

  1.婚前医学检查率仍未达标

  通过全面实行由政府买单免费婚检,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婚前医学检查率与上年相比有大幅度提高。2010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50.56%,其中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3.29%,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也提升到34.4%,但与《妇女规划》目标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2.当年性病、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持续增加

  2010年,全市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总例数481例,其中女性154例,比上年增加3例,十年来呈持续上升态势;性病当年报告病例4442例,其中女性2255例,比上年增加337例,增长17.57%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婚检率。要进一步加大《婚姻法》和免费婚检政策的宣传力度,将婚检的教育纳入公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婚检和优生意识。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形成合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2.提高认识,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各级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力量,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尤其是卖淫嫖娼、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增强妇女自我保护的维权意识,营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3.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女干部在岗位竞争中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积极拓宽选人渠道,着力提高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中女性的比例,政府重要部门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和村(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同时注意充实实职岗位和正职岗位的女干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妇女参政议政和社会管理。

[来源:长沙市统计局]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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