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永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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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紧密协作、突破重点、攻克难关,使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客观反映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制定妇女儿童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确保全市如期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我们围绕规划量化目标的完成情况、部分非量化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测,形成了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监测结果显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有所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有所缩小;妇女儿童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有所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人数有所增加;妇女儿童享有社会保障程度有所提高;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有所优化;妇女儿童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一)妇幼保健不断增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2年,全市在深化医疗制度改革、推进城乡保健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妇幼医疗保健工作,不断规范妇幼行业管理,努力健全妇幼保健体系,妇女儿童的健康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1、加强网络建设,妇儿健康保健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各级妇幼保健院均按要求配备了专职分管保健的副院长和保健科科长,基层群体保健工作人员配备了6-8名。全市203个乡镇街道均配齐了乡镇妇幼专干和村级保健员,大部分乡镇妇幼专干工资实行了财政打卡或拨款,村级保健员的待遇也有所提高,坚持乡镇妇幼专干和村级保健员例会制度,实行周期轮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012年,全市卫生经费23.49亿元,较上年上升15.37%,妇幼保健经费3339万元,疾病预防控制经费3321万元。全市有妇幼保健机构13所,妇幼保健执业(助理)医师338人。卫生院189个,其中中心卫生院51个。全市有卫生机构5627个,卫生技术人员19097人,执业(助理)医师7279人,病床19523张。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38人,病床7.31张。随着卫生条件和妇女儿童生存环境的改善,妇女儿童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孕产妇保健水平显著提高,儿童的生命质量进一步改善。控制孕产妇死亡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把控制孕产妇的死亡率作为一项工作重点来开展、安排和落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降消”项目,落实孕产妇系统管理措施,实行分级管理,严禁高危截留,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2012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71%,其中农村为99.66% ;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3% ;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4.66,比上年提高7.4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比上年提高10.34个百分点,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比上年提高6.7个百分点。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由2011年的17.21/10万,下降至2012年的8.99/10万。 
  3、妇女计划生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保障妇女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生活环境,使广大妇女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经济建设和社会活动中,我市十分注重保障妇女的计划生育权利。2012年,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4.17‰,自然增长率为 6.86‰,“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生育理念越来越被广大育龄夫妇所接受,并自觉执行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9.9%。 
  4、儿童常规基础免疫保持较高水平。2012年,全市卡介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白百破三联制剂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分别为 99.85 %、99.86%、99.88%、99.89%;乙肝、流脑、乙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89%、99.88%、99.89%。 
  (二)妇女儿童教育显著改善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国民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12年,我市教育事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各类教育稳步发展,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妇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 
  1、学前教育稳步发展 义务教育得以巩固。2012年,全市已有各级各类幼儿园1457所,在园儿童18.77 万人,其中女童 8.69万人。2012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小学五年巩固率为99.4%,其中女生为99.3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8.67%。 
  2、高中教育逐步普及,女性比例不断扩大。我市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前,全市有普通全日制中小学校783所,其中:小学464所(另有小学教学点1260个),初中284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98所),高中35所(含完全中学15所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共有在校学生726841人,教职工55298人;中等职业学校43所,在校学生49910人,教职工3016人;特殊教育学校2所,现有在校学生250人(另有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650人),教职工44人;幼儿园1457所,在园儿童187684人,教职工12235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77.4% ,其中女生达77.3%。 
  3、突出抓好德育工作,未成年人素养提升。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里等下发的一系列有关德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永州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开展。同时,积极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开展“讲传统、讲守则、讲诚信,进行道德实践和创新实践”的“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活动,学生的道德素养显著提高,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每年均组织一次革命传统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守则》《规范》教育,开展预防艾滋病、“拒绝毒品,珍爱生命”、清明祭先烈等活动。各县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不同类型的德育主题活动。 
  (三)妇女儿童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 
  2012年,我市国民经济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全市财政总收入 8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近16.2个亿,增幅达23%。经济不断增长,为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存空间。随着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也不断增加。2012年我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51.66亿元,较上年增长29.02%;医疗卫生经费为23.36亿元,较上年增长15.37%;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为27405万元,较上年增加7%。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物质保障。 
  2012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620.25万人,常住总人口525.82万人,其中0-4岁人口39.5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5 %,0-17岁人口130.18万人 ,占总人口的24.76%。自然增长率为6.86‰。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不断提高。201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59.6亿元,较上年增长11%。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GDP为20239元,较上年增长10.4%;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0元,较上年增长14.4%;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7073元,较上年增长17.8%。 
  (四)妇女参政不断增多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对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努力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增加妇女参与各级领导班子的比例,妇女参政程度不断提高。 
  1、女性干部数量、女领导配备率稳步增长。2012年底,我市共有公务员28606人,其中女性公务员5438人,占公务员总数的19.01%。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均配有一名以上女干部;11个县区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并配有2名女县长;做到了县区四大家班子每套班子至少配备了1-2名女干部;市、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女一把手的比例有所提高。 
  2、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程度提高。2012年,全市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44%,其中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重为3%;全市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45%。 
  市四届一次人大代表443人,其中女性代表79人,占总数的17.8%;市政协四届一次委员396人,其中女性委员124人,占总数的29.3%。女代表、女委员认真行使权利,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展现出新时代女性的新风貌。 
  (五)妇女就业形势乐观 
  1、妇女参与经济活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实施,城乡统筹就业的全力推进,为广大妇女创造了较为稳定的就业机会。2012年,全市全社会从业人员343.6万人, 其中女性149.5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达43.50%。城镇单位从业人员31.3万人,其中女性11.2万人,占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35.78%。 
  2、落实国家就业政策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我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一是积极推动社区就业工作。社区大多数岗位适合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我市在着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方面,认真落实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资金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二是鼓励女性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为引导女性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开展了各种类型的就业培训,组织妇女学政策、法律和经营管理等必备知识,帮助她们选择创业项目,指导她们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同时,还加强了对妇女创业后的跟踪服务,建立创业者档案,提供各种咨询,跟踪了解其创业进展及经营情况。三是开发公益岗位,解决大龄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把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特别是聘用劳动保障工作协理员作为安置40岁以上大龄女性下岗失业人员的重点。 
  3、妇女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2012年,我市立足改善民生,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使全市人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共浴公共财政的阳光。全市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6.20万人,参加医疗保险44.2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21.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35.3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35.16万人,分别比上年有所增长。 
  (六)妇女儿童存环境优良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各项措施得力到位,使我市妇女儿童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充分享受生态永州、文明永州的优良环境。 
  1、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我市城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100%。潇湘河水质达国家二级标准,饮用水源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出入境水质达到或优于功能区标准。2012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7.72%,城市污水处理率67.1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58%、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5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4.57%、60.83%。 
  2、普及爱国卫生运动,完成改厕和控烟任务。(1)农村改厕工作是一场历史千年旧俗的改变,是关系到广大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和改变农村生活环境的大好事,我市近年来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网络,结合创建卫生村,切实有效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改厕宣传教育活动。以项目村为依托,通过爱卫月、卫生宣传日等方式入户宣传,变“要我改厕”为“我要改厕”,目前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2.68%。(2)每年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大力开展控烟宣传活动。尤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明确控烟工作职责,积极动员媒体参与控烟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泛动员和鼓励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控烟工作,以创建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政府机关为切入点,多管齐下,确保实现控烟履约工作目标要求。 
  (七)妇女儿童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1、不断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规。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妇女解放与权益保障问题,我国颁布的宪法、婚姻法等都明确确认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地位,并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同时还规定了保护妇女儿童特殊权利和利益的条款。我市十分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充分利用“三八”、“六一”等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爱护儿童、尊重妇女的社会氛围,公、检、法、司等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和规章制度,各级妇联配合人大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等维权机制从法律角度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尊严和权益。劳动部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禁各单位和个体经营企业使用童工,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2、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我市不断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净化社会风气。突出宣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卖淫嫖娼、聚众赌博活动突出的地区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强奸、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刑事犯罪活动。2012年,全市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6起,破获强奸案件80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58起。 
  3、不断加强法制教育净化校园环境。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努力,大力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全市积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让儿童远离毒品。 
  卫生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和学校食堂的卫生综合执法力度;公安部门加强了校园周边社会治安整治;文化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管理,坚决取缔不规范经营的电子游戏室、网吧等,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二、困难和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使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较好的成绩,但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上还较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矛盾依然存在,影响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和具体困难还比较多,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女性正职及在重要部门任职的比例不高 
  我市妇女干部队伍在经历机构改革后,绝对数和所占比例有所上升。但是妇女参政议政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主要表现为女领导干部正职少、高层少、年轻的少、在党政重要部门和经济综合部门的少,各地女性人才的成长环境、发展水平、选拔力度不平衡。 
  2、城镇单位女性就业再就业不易
  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转换进程中,妇女受生理、家庭等自身特点和客观条件限制,在市场化就业岗位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不少下岗、失业女职工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面临较大困难。妇女在资源配置、就业机会的获取上还受到传统偏见、旧俗的影响,收入分配上的不公、就业机会的不平等依然存在。 
  3、妇儿教育与人身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儿童教育方面:单亲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文化法制教育状况亟需全社会的关注。 
  人身安全方面:一是“男尊女卑”等传统成见的影响和西方不良生活方式的传播,使社会丑恶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严重威胁着女性的生存和发展。调查显示,虐待老人和家庭暴力现象时有发生,卖淫、吸毒、赌博等现象屡禁不止,第三者插足、包二奶、养情妇等行为更是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二是各地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还不平衡。全市侵害妇女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三是对弱势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完善。 
  4、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情况存在隐患
  一是部分孕产妇相关指标出现反弹,2012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6.8%,其中城市为84.03%、农村为87.35%,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为92.54%.二是我市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1.57%。三是性病预防形势严峻。 
  三、对策和建议 
  为全面实现《规划》各项目标,针对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促进妇女参政议政
  为尽快改变目前女性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比例偏低的状况,一要拓宽选拔女干部的视野,在公开选拔、公开推荐和竞争上岗中,加大定向选拔女干部的力度;二要针对我市实际,重点抓好年轻女干部、正职女干部的选拔,要在坚持标准、严把政治关的前提下,优先选拔女干部。三要针对当前女性在基层自治组织比例过低的实际,应指导性和强制性相结合提高女性占村(居)委会委员的比例。 
  2、进一步促进妇女就业创业
  一要建立和完善就业导向机制,通过加强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为妇女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帮助妇女转变择业观念,提高就业率和就业满意率。二要进一步完善妇女教育体系,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妇女劳动技能。要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 “文明家庭” 创建三项主体活动,进一步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三要加强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四要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和服务,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行为。五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将女职工防癌保险(非商业性保险)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定期为女职工做健康检查。 
  3、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综合素质 
  有关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文化教育水平,积极发展学前三年教育,提高适龄女童入学率和初中三年保留率,降低女童辍学率。 
  妇女要实现与男子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根本上取决于妇女本身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因此要加强妇女的教育,给予女性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逐步提高妇女文化、专业技术、职业道德水平和运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大力扫除农村妇女文盲,同时要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和扫盲工作,教育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吸收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使他们能够接受正常的教育。 
  4、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要建设好农村基层医疗保健网络,提高其妇幼保健的服务功能。要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急救、产儿科建设,为农村孕产妇健康保健乃至住院分娩、儿童计划免疫等提供必要保障和条件。要切实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水平,要建设好城市重点医疗单位的技术保障和快速的医疗互联信息网,充分发挥优质卫生资源的核心救护作用。要大力推进母婴保健、计划免疫、合作医疗等健康保障制度。继续抓好计划生育的服务指导,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管理,打击非法行医、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险、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开展农村生育保险制度,以保障农村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存环境。坚持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突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城市、农村和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最大程度上减少艾滋病、性病感染和阻止其蔓延。 
  5、进一步提高监测水平
  进一步提高监测水平,加强指标数据的分析应用。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统计部门、妇儿工委办公室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在妇女儿童规划各指标数据归口、计算方式、统计口径等方面进行统一和完善,从源头、从基础提高监测数据质量,要着重推进分性别统计工作的开展,为制定策略措施提供更为科学、准确的依据。同时,通过分析指标数据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对策,提高应用和转换监测评估成果的能力,进一步扩大规划实施效果。

[供稿:永州市统计局 王  芳]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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