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张家界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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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张家界市2011—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实施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社会共同努力保障妇女儿童的生存权利。我市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改善,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2012年年末,张家界市总人口168.91万人,其中女性人口82万人,占总人口的48.6%,0-17岁人口34.05万人,占总人口的20.2%,妇女儿童总人数96万人,占总人口的57%,本着“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张家界市妇女儿童工作呈现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2012年度的监测统计结果表明,“两纲”大部分指标得到较好落实,各领域主要目标总体进展顺利,妇女儿童事业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成就 
  (一)经济不断发展,提高了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据监测统计:全市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得到了一定改善。2012年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2658元,比上年20082元增加2576元,增长12.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41元,比上年14098元增加1543,增长10.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74元,比上年4093元增加481元,增长11.8%。人均收入增加,相应提高了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 
  (二)用于妇女儿童健康和教育的投入增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项保障经费的投入不断加大,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条件。监测统计显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7.93亿元;卫生经费支出7.34亿元;妇幼卫生经费支出406万元。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卫生保健条件逐步改善。2012年,我市婴儿死亡率为7.1‰,比去年的7.98‰下降了0.88个千分点;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68‰,比去年的11.23‰下降了1.55个千分点;两项指标均已达标。儿童四项疫苗接种率及乙肝疫苗接种率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住院分娩率达到99.7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65%;但是婚前医学检查率为65.22%,与规划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的程度进一步提高。一是学前教育稳步发展。2012年,我区在园幼儿数5万人,其中女童2.3万人,占46%。二是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2012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小学五年巩固率分别为99.8%、99.4%,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6.7%,其中:女生97.1 %,高于男生0.8个百分点。三是全民文化素质普遍提升。到2012年全市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5年,比上年增长1.4年,其中女性为10.4年,基本上与男性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成人识字率达到97.55%,其中女性达到96.8%。青壮年文盲率(15-50岁)为99.6%,其中女性达到99.4%。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得到巩固。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个自由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市通过多种途径充分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引导妇女依法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努力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比例。2012年我市人大代表与市政协代表数其中女性都有所增加,分别比去年增加了8人、15人,市区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子干部配备率达到了100%,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达到了34.46%,达到了规划目标,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36.98,与规划目标任务还有一定的差距。 

  (五)妇女就业与社会保障权利得到保障。一是市出台扶持政策、强化工作措施,千方百计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促进城镇妇女就业创业,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共有44.3万名妇女投身经济建设,2012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得到有效控制,由去年的0.9万人降到0.6万人,均达纲要要求;二是女性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到2012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有10.1万人,其中女性为4万人,占参保人员总数的4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女性为5.6万人,占参保人员总数的42%;失业、工伤、生育、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去年的人数上稳中有增。 
  (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2012年我市加大了执法力度,强化司法管理和法律家督,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破获强奸案数31起,破获拐卖儿童案件数2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33起。 
  (七)妇女生存发展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一是为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我市按照“巩固成果,完善机制,讲求实效,提高水平”的工作思路,全面规划,精心组织,深入宣传,经过努力,2012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0.43%,比上年增长1.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58%,比上年增长14.6%;城市污水处理率78.7%,比上年增长7.4%;二是社区服务建设不断的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2012年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为226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3591个,为妇女儿童的生活带来了便利。 
  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是《张家界市2011—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实施规划》的第二年,妇女的自身价值和作用引起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基本得到了保障。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婚前检查率依然走低。自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等级条例》实施以来,婚前体检已采取自愿方式,婚检率急剧下降,直到2010年全省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之后,才出现微弱的上升趋势,但离达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还有待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家庭暴力事件、劣质食品用品残害儿童身心健康的事件仍有发生。二是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整治力度还不够强。如一些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影视厅、赌博室等依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三是留守儿童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留守儿童问题较为突出,这部分儿童依靠祖父母或者亲戚生活,得不到父母的亲情监护,易受社会不良 
  环境的影响,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存在隐患。四是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多年来只是采取卫生填埋类的处理,要想达到百分之百垃圾无害化处理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对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难以到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增幅较大,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例增幅较大,艾滋病预防教育任重道远。 
  (四)部分监测指标缺乏数据支持,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部门数据统计口径波动较大,数据漏报、错报现象时有发生,数据的偏差不仅严重影响监测评估的效果,而且直接影响政府对全市妇儿事业发展的科学决策。 
  三、对进一步做好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了进一步实施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使各项目标落到实处,使妇女儿童事业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基本卫生知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医院的设备和服务水平,创造条件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婚检宣传力度,改进婚检工作,鼓励当事人自觉婚检,并辅之以教育、行政等综合措施提高婚检率。 
  2、针对重点难点,加大攻关力度。一要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工作。二要保障流动妇女儿童享有基本的保健服务。把流动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完善流动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机制,对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儿童逐步实行保健系统管理和优质服务,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的健康水平。   
   3、认真做好性病、艾滋病预防工作。我市是旅游地区,流动人口十分复杂,各种性病、艾滋病传染源控制难度较大,做好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艰巨。首先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基层和农村普及相关预防知识,让人们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消除人们对性病、艾滋病的恐惧、歧视心理;其次加强社会综合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犯罪行为,降低不安全性行为以及血液感染艾滋病、性病几率;第三,积极开展妇女保健工作,提高妇女预防知识的知晓率和自我保健意识,自主预防能力,改善性病、艾滋病监测、诊治设施和水平。 
   4、健全组织机构,提高监测质量。要加强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建设,保证人员编制和专项经费落实。要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增强成员单位的责任意识。要尽快组织实施缺口数据指标的调查,为全面把握儿童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提供可靠依据。加强纲要监测评估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定期报送、审评、公布制度,采取专家评估、部门会诊、源头检查、实地抽查、数据审核、分级把关等措施,保证统计监测质量的不断提高,为政府指导儿童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供稿:张家界市统计局]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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