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邵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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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实施《邵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邵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切实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一、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发展,社会经济环境日益改善
  1、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2年,邵阳市国民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社会地位进一步巩固,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2012年,邵阳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4425元,比上年增加1628元,增速达12.72%。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57.2 亿元,比上年增加16.3亿元,增长39.85%;医疗卫生经费 7.9亿元,比上年增加 2.2亿元元,增长38.60%;妇幼保健经费为2688万元,比2010年增长了4.9%,比2011年降低了19.57%。原因是2011年国家启动了“中西部地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而2012年此项目未继续实施。 
  2、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经济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也不断的提高。2012年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458元,比上年增加1880元,增长13.82%;农民人均纯收入5136元,比上年增加763元,增长17.45%;收入提高了,生活质量也随之改善。 
  3、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就业人员继续增长,2012年,全市就业人员491.6万人,比上年增加1.8万人,增长0.37%。其中女性就业220.9万人,增加0.5万人,增长0.23%;2012年全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从上年的13.8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14.7万人,增加了0.9万人,增长6.52%,其中女性6.4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增长1.5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6.1万人,其中女性4.9万人,分别比上年减少了0.4万人和1.23万人。 
  4、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2012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8.38%,比上年提高15.84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在城市生活环境不断美化的同时,农村生活环境也得到持续改善。2012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14.03%,比去年提高了8.18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55%,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0.94,分别比去年提高了40.11和2.64个百分点。 
  二、《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邵阳市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以《邵阳市妇女发展规划》和《邵阳市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为重点,主要从妇女参与经济、决策和管理以及妇女儿童与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等八个领域进行监测。2012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妇女与经济
  2012年,邵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34.4万人,增加1.2万人,其中女性增加0.1万人,分别增长3.61%和0.56%;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2.4万人,其中女性18.2万人,比上年略有增长;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27.4万人,增加1.1万人,其中女性增加0.7万人,分别增长4.18%和8.75%;参加工伤保险人数47.5万人,其中女性8.7万人,分别增长4.18%和8.75%;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413.3万人,比上同增加了116.3万人,其中女性增加了58.9万人,分别增长39.16%和34.65%。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012,邵阳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县级党委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91.67%,因为2012年武冈市一名女常委调任市妇联主席,该县党委领导班子女干部暂未配备。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14.07%、18.48%,其中人大女代表比例较上年降低了0.4个百分点;政协女委员比例较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这两个指标与规划中提出的在上一届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三)妇女儿童与健康 
  1.推行住院分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我市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从贫困补助走向普惠补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大幅提升,有效控制了孕产妇死亡率。2012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77%,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99.73%和99.72%,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达100%。孕产妇死亡率14.5/10万人,其中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为16.33/10万人,分别比去年下降了10.33%和3.14%,2012年产前检查率为94.47%,提高了1.5个百分点。同时,全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了新生儿窒息复苏、产科出血处理和急救、高危识别、筛查等技术培训和能力建设,有效提高县、乡产科基本知识、技能和急救水平,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并组织妇产科、内科专家开展每半年一次孕产妇死亡评审,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2012年,洞口、双清两个县区实现母婴零死亡。 
  2.妇女病和“两癌”检查项目成效显著。妇女病普查普治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是保障妇女生殖健康的有效措施。我市把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和“两癌”检查作为关心妇女健康的民心工程,纳入医改内容。全面开展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和城市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均实行3年一轮回制,进一步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降低妇女两癌死亡率。2012年,我市共开展了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41.26万人次,对查出的妇科病给予了及时治疗和随访。 
  3.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快速发展。婚前医学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先天残疾的技术干预措施之一。我市各级加强了免费婚检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婚前医学检查机构重新进行准入评审,对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规范婚前保健服务项目,确保婚前医学检查质量。2012年,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由2011年的79.03%上升至90.38%,其中城市上升了19.5个百分点,农村上升了9.5个百分点。居省前列,特别是邵东县、新邵县和大祥区实行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合署办公,推行“一条龙”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率分别达94.74、100%、100%。 
  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体系管理率全面提升。2012年,我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由2011年的84.29%上升到88.86%,其中城市88.88%,农村88.85%,分别比上年提升了9.3、3.5个百分点;2012年我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8.30%,比去年提升了11.9个百分点。 
  5.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加儿童体质,各种疫苗全面达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多数家庭对儿童的喂养由“温饱型”向“营养型”转变,加之妇女保健机构对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科学喂养指导,使儿童营养不良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12年,我市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为3.15%,提前实现目标。6个月内婴幼儿喂养率达69.10%,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比重3.45%,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各县市区均提前完成目标。我市儿童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百白破三联制剂、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8%、99.8%、99.77%、99.62%、99.79%、99.7%、99.8%、99.8%,全部实现规划目标。 
  (四)妇女儿童与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加强妇女儿童教育事业是提高妇女儿童文化素质的主要途径。近年来,邵阳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国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规,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2012年,邵阳市在园幼儿数17.6万人,其中女童7.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了0.7、0.3万人,增长4.14%、3.95%;学前三年毛入学率62.2%,比上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邵阳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9.72%,其中女生99.68%,比上年分别提高0.02个和0.03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其中女生96.9%,分别比上年提高了0.21和0.1个百分点;平均受教育年限8.4年,比上年提高了0.1年;青壮年文盲率0.58%,其中女性1.28%,分别比去年下降了3.33、8.75个百分点。 
  (五)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 
  近年来,我市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社会安全整治、“扫黄打拐”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类侵害妇女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制止和减少了家庭暴力,依法保护妇女的权益和安全。2012年,全市家暴妇女儿童求助站点数13个,受救助的妇女儿童116人次;全年共破获强奸案件109起,拐卖妇女案件2起,拐卖儿童案件4起,查处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45起。 
  (六)妇女儿童与环境 
  邵阳市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环境不断改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农村卫生条件进一步得到优化。2012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为14.03%,比上年提高了8.18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35.5%,较去年提高5.1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0.94%,提高2.64个百分点。城市环境不断改善,2012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全面完成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为78.3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3.5%,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5.84、1.55个百分点。 
  (七)妇女与社会服务 
  2012年,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7万人,其中女性6.4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9万人、0.1万人,增长6.52%、1.59%;女性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2012年,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比36.43%,其中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4.42%,民居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占比47.99%,于去年持平,接近规划所列目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实施《规划》的过程中看出,成绩是显著的,大部分监测指标进展良好,部分已提前达标或接近达标。但也有少数监测指标实现规划目标难度增大等问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应予以关注,以促进妇女事业更加健康全面发展,为完成新《规划》目标做更多努力。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偏低。女性代表占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近年来一直徘徊在15%、18%左右,未得到明显提升,这与两个《规划》中规定的在上一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有所差距。 
  (二)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仍有难度。城镇单位就业人数虽有增长,但随着机构改革和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女性职工失业、下岗问题成为影响城镇妇女发展的一大难题,企业改制中下岗失业人员女性比例远远高于男性,而再就业过程中,女性比例又远远低于男性。这一方面与女性生理、技能等有关,但更主要的是市场需求度和招聘用工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所造成的,从而造成妇女就业和再就业的困难。2012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34.94万人,女性11.05万人,占比31.8%,与规划提出的46%目标相差了14.2个百分点。 
  (三)妇女儿童的生活环境有待改善。2012年,邵阳市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率、自来水普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虽然比上年有较大改善,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与规划目标还有一定距离。我市两个规划中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分别提出75%、50%的目标,相差25.94%和36%。2012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为78.38%,距离规划目标还差6.62个百分点。 
  (四)农村孕产妇死亡率远高于城市。2012年,尽管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比去年下降了0.53个百分点,但较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之比为2.6,远远高于规划中提出的农村与城市孕产妇死亡率之比不得高于1.2的目标。这是农村医疗条件有限,农村孕产妇保健意识淡薄导致的。 
  (五)艾滋病毒感染人数逐年上升。2012年全市当年报告艾滋病毒感染人数296例,其中女性86例,分别比去年高出77人、12人。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形势严峻,卫生部门应加强宣传与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妇女的身心健康。 
  四、对策与建议
   1、缩小城乡儿童卫生保健差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儿童事业的发展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消除儿童事业发展的城乡差别首先要从发展经济入手,辅之以科教文卫等方面的宣传引导。邵阳市在儿童卫生保健方面要有新的突破,重点、难点在农村。因此,大力发展农村地区经济,加强和提高农村地区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十分重要,各级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和经济扶持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儿童卫生保健事业发展中的差别,尽早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2、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环境,确保儿童茁壮成长
  在城市,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要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的工作方针,多方配合,筹集资金,继续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努力提高整体水平,进一步为妇女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与生态环境,确保儿童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里茁壮成长。 
  3、加强就业培训,提升妇女就业能力和水平
  在提高妇女文化素质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就业培训,增强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就业创业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懈地对妇女进行“四自”教育,促进广大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帮助她们克服自卑、自弱心理,树立自我奋斗精神,敢于参与社会竞争,在竞争中把握适合自身发展的机遇;要结合妇女从业优势,开展适合妇女发展的就业技能培训,培养一大批技能型、创新型、综合型女性精英;加强妇女法律知识普及,引导妇女在面对可能遭受的就业不平等待遇时,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4、完善法规政策,构建维权网络 
  围绕家庭暴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和妇女参政议政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妇女权益遭受侵害时有法可依、有法可行,从源头上维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邵阳妇女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加强维权机构建设,广泛设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妇女维权合议庭、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暴伤情鉴定中心、妇女维权岗、妇女庇护所等维权机构,努力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咨询、投诉、救助和保护等全方位帮助服务。要加强基层维权阵地建设,与综治部门合作,推进乡(镇)、村(居)妇女维权站建设,将更多的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

[供稿:邵阳市统计局]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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