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株洲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报告
2012年,株洲妇女儿童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株洲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株洲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株政办发[2012]18号)的总体目标(以下简称《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妇女儿童工作力度,促进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现将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数据评估质量报告如下: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一)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2012年,全市年末总人口390.7万人,其中0-4岁人口23.5万人,0-17岁人口70.7万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5235元,比上年增长11.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16元,比上年增长14.5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972元,比上年增长17.62%;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3307元,增长12.5%。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株洲市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妇女儿童卫生保健进一步加强
妇幼卫生保健直接关系到妇女和儿童的健康。2012年,市政府加大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43.1亿元,增长64.07%;医疗卫生经费投入17.56亿元,增长20.85%;妇幼保健经费2026万元,增长7.42%。政府对社会各项事业投入的增加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1、住院分娩率稳步提高。2012年底,全市住院分娩率达99.94%,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4%;孕产妇死亡率19.5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1.94%,增长6.88%,比上年提高5.87个百分点。由于近几年市、县政府加大对婚检的投入,免费为婚检人员进行体检,使得婚前医学检查率到达85.66%,增长2.23%,比上年提高1.94个百分点,以上指标都达到规划要求。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婴幼儿时期是人类生命最脆弱的时期,需要采取特殊措施加以保护,降低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提高儿童生命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2012年,全市婴儿死亡率为5.2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87‰,两大指标均达到规划要求。
3、儿童计划免疫、防疫能力加强。2012年,株洲进一步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儿童健康保健工作取得新进展,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83.91%,儿童计划免疫达到较高水平。儿童计划免疫达到较高水平。卡介苗、麻疹疫苗、脊灰、百白破、乙肝疫苗接种率均在99%以上,五项指标均超过了规划要求,有效保证了儿童死亡率逐年下降和儿童生命质量的提高。
(三)各类教育全面发展,性别差异趋向平衡
2012年株洲市继续优先安排教育发展、教育投入,努力保障妇女、儿童获得平等受教育机会,普遍提高妇女儿童教育程度和终身教育水平,提高全民素质,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1、学前教育稳定发展。2012年株洲市在园幼儿数12.1万人,比上年增加1.1万人,其中女童在幼儿园数5.8万人,增加0.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实现88%,比上年上升2.5个百分点。幼儿教育的稳定发展,为株洲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2、义务教育稳步发展。2012年株洲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保持在100%,其中男生、女生均为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100%,保持上年水平;初中阶段男生和女生的毛入学率均为97.9%;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3.19%。
3、全民受教程度不断提高。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和高等教育面的扩大,民众受教程度在深度和广度两方面都有所提升。2012年,我市平均受教育年限9.2年,成人识字率和青壮年识字率较之前也有所提高,成人女性识字率达到99.97%;青壮年文盲率0.03%,其中女性0.04%,完成规划要求。
(四)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株洲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妇女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在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企业下岗人员增多,就业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坚持把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作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来抓,不断完善政策,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1、女性就业领域扩大。株洲市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城镇从业人数稳步增长,妇女就业规模、就业渠道不断扩大,妇女劳动权利得到有效保障。2012年,全社会女性就业人数达104.72万人,占株洲市就业人员的44%,在城镇集体单位中女性就业人员为13.84万人,增长7.29%,妇女劳动权利得到巩固和保障。
2、女性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长期以来,株洲市积极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株洲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全市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5.46万人,其中女职工33.98万人,占全部职工的45%,增长6.59%。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人数,分别为61.26万人、12.03万人和15.56万人。株洲市城镇单位女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总体增加,参保总人数达141.53万人,比上年增加1.94万人,增长1.4%。
(五)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水平稳定
2012年株洲市积极贯彻落实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不断增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女性的社会活动能力不断加强。
1、妇女参政议政比例保持稳定。2012年,株洲市市人大代表383人,其中女性62人,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16.2%,市政协委员310人,其中女性73人,市政协委员中女委员占23.55%。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近几年一直保持100%。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程度保持稳定。
2、妇女民主参与水平稳定。随着村委会、居委会民主选举推行公推直选的广泛开展,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了条件,2012年,株洲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59%;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34%,与上年持平,都达到规划要求。
(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12年株洲市建立家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数1个,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及时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各级公安机关实施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破获强奸案件数41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数2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49起。有力地打击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七)妇女、儿童生活工作和发展环境持续改善
2012年,株洲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9.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53.54%,卫生厕所普及率57.46%,分别比上年提高17.09个和1.09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4%。自然环境的优化,为妇女、儿童创造了适宜的生活、工作和发展环境。2012年末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达15246个,较好地满足了妇女、儿童多层次的需求。
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株洲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一些问题与挑战。
1、部分监测指标与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从39项重点监测目标情况看,2012年末已有34项指标实现规划目标要求,5项指标实现程度与目标差距较大.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0.54%,与规划目标98%的要求,相差7.46个百分点;平均受教育年限女性为9年,与规划目标10.5年的要求,相差1.5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女性比重为32.7%,与规划目标46%的要求,相差13.3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重为3.5%,与规划目标5%的要求,相差1.5个百分点;自来水普及率53.45%,与规划目标60%的要求,相差6.55个百分点;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57.46%与规划目标的75%目标要求相差17.54个百分点。
2、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增高。自株洲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艾滋病病毒人数居高不下,尤其女性感染人数在不断上升。2012年,当年报告女性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43例,比2011年增加8例,增长22.86%,妇女的生命安全和生存质量受到严重威胁。
3、妇女儿童生存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特别是农村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一些不良社会现象如黄、赌、毒、家庭暴力等危害妇女儿童健康成长,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薄弱,医疗卫生、经济条件落后,其妇女儿童所得到的营养、教育、保健远远落后于城市,且短期内难以改变。
三、对策和建议
为巩固上一轮“两纲”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应科学谋划新一轮“两纲”实施的工作重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两纲”发展状况的统计监测和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强对“两纲”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实施“两纲”的工作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纲要内容,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及各界群众的知晓度,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妇儿保健与疾病预防投入、提高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儿童卫生工作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妇女、儿童健康促进工程,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努力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切实改善儿童营养状况,进一步做好儿童乙肝等育苗接种工作,不断提高儿童身体健康。及时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加强对孕产妇尤其是农村孕产妇的服务,努力创造安全分娩的必要条件,减低孕产妇死亡率。
(三)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为进一步巩固株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阶段的巩固率成果,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学习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适时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关爱和善待每一个学生。积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明确家长、学校在义务教育中的责任。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更加重视教师工作,剔除择校之风,减低辍学率,确保义务教育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四)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工程建设
应加大对农村饮水工程和卫生厕所建设的资金投入。按照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确保农村饮水清洁安全。同时,大力宣传改厕的意义,鼓励农民自觉改厕,加强对改厕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不断改善农村饮水和生活环境。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
[责编:黄湘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