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郴州市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
2013年是实施《郴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第三年,郴州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儿童事业发展,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优化儿童成长环境,全市儿童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现将《规划》实施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儿童发展外部环境
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口、环境、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为儿童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13年,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6256元,同比增长1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21634元和9692元,同比分别增长8.1%和13.1%。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全市加大了教育经费投入力度,2013年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57.8亿元,同比增长1.3%,为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规划》实施基本情况
(一)儿童与健康。《规划》方案中,涉及儿童健康领域监测评估绝大部分为量化指标。从实施进程来看,全市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提升,可监测的各项量化指标均已达到《规划》要求,其中0-6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90.6%,大大高于《规划》目标,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2年64.1‰下降到2013年52.1‰,符合《规划》要求。
(二)儿童与教育。近年来,全市加大儿童享有公平教育保障力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从入学情况来看,2013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适龄初中人口入学率分别为72%、99.9%和99%,均已达到并超过《规划》目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为97.6%和89.5% ,与《规划》目标仅差0.6个和0.5个百分点;从教育环境来看,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教学校由2012年7家增加到2013年9家,残疾女童义务教育和中小学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分别为71.8%和68.3%,同比分别增加0.6个和0.5个百分点。同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人数有所增加,流动人口中受教育儿童2.1万人,比上年增加83人。
(三)儿童与福利。在儿童福利工作中切实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一是孤儿享受福利水平提高。2013年,全市公办儿童福利机构10家,共收养的孤儿393人,同比增长17%。二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提升。2013年肢体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206人,同比增长19.8%。三是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完善。探索流浪儿童的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保障制度,全市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6家,救助流浪儿童1067人,同比增长16%。
(四)儿童与环境。一是儿童成长环境逐步改善。2013年全市少儿电视节目和动画电视节目播出时间339个小时,比上年增加64个小时,其中动画电视节目156小时,占46.1%。为确保儿童出行安全,学校、儿童活动场所进出口处交通标识设置5452个,同比增长35.1%。二是社会环境整治力度明显加大。保护学校周边环境依法采取整治行动和打击“黑网吧”行动共545起,依法查处和整治儿童出版物市场行动14起,查处(整治)非法、违规经营的食品店、专卖店数153家。全年抽查有关妇女儿童产品、用品16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100%,儿童大型游乐设施定检率100%,均达到《规划》要求。
(五)儿童与法律。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得到控制。2013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6.3,比2012年下降0.6个百分点。二是儿童权益得到保障。全市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数12家,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未成年人230人,同比增长32.9%。依法查处使用未成年人的企业31家,与上年相比增加5家。解救被拐卖儿童16人,是2012年4.3倍。刑事犯罪被害人中儿童所占比重由2012年0.47%下降到2013年0.07%。三是儿童法律意识有所提高。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作案成员的比重16.9%,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罪犯占成年人罪犯人数的比例也比2012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幼儿健康保健不容乐观。目前,部分家长幼儿保健防疫意识逐渐减弱,未能按照要求定期为孩子接种各类防疫疫苗。2013年全市卡介苗疫苗接种率、脊灰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甲肝疫苗接种率和乙脑疫苗接种率都呈下降趋势,同比分别下降0.07个、0.05个、0.12个、0.01个和0.27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由2012年2.45%提高到2013年2.5%,特别是城市儿童患病率较上年提高0.28个百分点,农村儿童虽然较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城市水平0.1个百分点。
(二)教育配套资源有待完善。《规划》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而2013年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合格)的学校数279家,比2012年减少4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数3.1万人,同比减少0.3万人,未能达到《规划》的要求。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处高位。受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特别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等主观因素,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偏高。2013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达116.3,明显高于一般情况下出生人口性别比(102-107)的正常值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未来人口性别比的基础,其偏高的趋势将导致未来总人口性别比的失调。
(四)未成年人吸毒现象严重。受社会和家庭环境影响,未成年吸毒已经成为需要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2013年,全市未成年人吸毒202人,同比增长60.3%,占全部吸毒人数4.3%,占比情况较2012年提高2.4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吸毒现象有蔓延的趋势,极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和社会治安稳定。
(五)残疾儿童关爱度需提高。残疾儿童是所有儿童中最需要帮助和关爱的群体。据统计,2013年全市残疾人数31.6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除肢体残疾儿童康复人数有所增加外,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人数与2012年相比分别下降463人、31人和23人,残疾儿童享受公共服务和康复救助程度不高。
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儿童健康保健服务。一是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提高免疫服务质量。二是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二)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每个县市区建好一所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好市、县两级职业教育生产实训基地,建设好一批示范性乡镇农校。
(三)努力消除出生性别歧视。一是广泛宣传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家庭改变重男轻女的世俗观念。二是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制定计划生育纯女户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和养老事业,从根本上解决生育女孩家庭养老的问题。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胎儿鉴定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及遗弃、残害女婴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出生性别筛选,确保人口性别比的合理回归。
(四)完善未成年人矫治制度。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市、县建立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室,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加强对具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探索专门学校教育和行为矫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保障专门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建立儿童社区矫正的工作制度。
(五)健全残疾儿童康复制度。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提高残疾儿童的福利和救助水平,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残疾儿童康复的服务体系,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建立残疾儿童特别登记管理制度,为其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提供基础。
[供稿:郴州市统计局肖雅琴]
[审核:刘雁]
[责编: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