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株洲市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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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株洲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进程,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完成。全市积极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不断加大实施株洲妇女发展规划的力度,使株洲市妇女在参政、就业、教育、卫生保健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为妇女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文化基础,现就株洲市妇女《规划》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女性与经济 
  妇女就业是妇女在经济领域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的稳健发展和富民强市的稳步推进为女性在经济领域实现自己的价值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机会和条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政策的落实拓宽了妇女就业和再就业的渠道,2013年全市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1、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事业投入增加。 
  2013年,全市年末总人口393.45万人,其中0-4岁人口24.39万人,0-17岁人口71.21万人。株洲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9686元,增长9.84%。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698元,增长10.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2908元,增长13.4%。2013年全市财政经费支出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37.67亿元,医疗卫生经费支出20.64亿元,增长17.54%. 
  2、妇女就业领域不断拓宽。 
  2013年全市从业人员364.31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05.88万人,增长1.11%,占株洲市就业人员的43.9%,;城镇单位从业人员45.52万人,女性从业人员13.79万人,女性就业比例基本稳定。2013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重较2012年下降3.94%。按照规划要求全市女性就业人员所占比重是46%,相差2.1个百分点,没有达到规划目标。 
  3、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保持平稳。 
  2013年,株洲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0.02万人,增长6.04%,其中女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1.92万人,增长23.37%;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1.92万人,增长5.17%,其中女性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23万人,增长1.6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5.9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50.0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3.27万人。 
  二、女性与教育 
  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是推进妇女综合素质提升的最根本的方面,广大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女性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 
  1、大力推进学前教育 。
  株洲市在巩固提高“普九”的基础上,将学前教育的发展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使学前教育与其他教育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提高。着力实现“幼教发展规范化,办园体制多元化,管理机制集团化,师资建设专业化,保教质量优质化。” 
  2013年在园幼儿10.8万人,其中女童 5.2万人。3-5岁儿童入园率97.98 %,增长11.34%,基本保证了适龄儿童全部接受学前教育。 
  2、义务教育基本普及 
  2013年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 100%,其中女童净入学率为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97.16%,其中女生为 96.8%;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为99.5%,其中女生99.13 %;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6.02%,其中女生95.6%,比2012年增长2.59%,均达到规划目标。 
  3.女性识字率逐年增加。 
  随着义务教育的深入普及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巩固,2013年全市成人妇女识字率为99.97%,青壮年妇女识字率为99.96%,均达到规划目标。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年,比规划要求低1.5年,没有达到规划目标。 
  三、女性与健康 
  随着医疗卫生经费投入的增加,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卫生保健水平进一步提升,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13年株洲市医疗卫生经费共投入20.64亿元,较2012年增加了3.08亿元,增幅达17.54%。 
  1、医疗卫生体系逐步完善。

  近年来株洲社区医疗服务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医疗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及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100%。2013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4%,增长1.38;孕妇产前检查率97.76%;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1.61/10万,比2012年的19.51/10万下降40.49/10万。孕妇住院分娩率达99.96%,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非住院新法接生率达到100%,均达到规划目标。 
  2、医疗服务网络不断健全。 
  2013年,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9.63%,比2012年提高了2.31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7.84,增长6.14%,已婚育龄夫妇综合避孕率达到90.73%,增长1.56%,均达到规划目标。 
  四、女性与决策 
  株洲市大力加强妇女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妇女参政议政,按照规划目标要求,培养选拔女干部,培养和选拔女后备干部,提高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中女性的比例,进一步维护妇女的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和管理程度。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得到一定程度的发挥。 
  1、女性决策程度逐步提高。 
  株洲市始终把培养选拔女干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总体规划,统筹安排。2013年全市共有女性人大代表64人,占总数的16.7%;女性政协委员79人,占总数的23.3%;女性市人大代表106人,占总数的24.6%;女性市政协委员97人,占总数的22.9%,均达到规划目标。 
  2.基层女性群体参与管理的程度日益提高。 
  基层女性通过参与村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2013年全市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占34%;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占59%,均达到规划目标。 
  五、女性与法律 
  女性的健康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必要的法律保护。2013年株洲市各级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契机,形成了保护女性合法权益的良好网络,加大对各种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整治和打击力度,有效的保障了妇女在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随着株洲市平安社区建设的扎实推进,社会治安整治力度的加大,有效打击了侵害女性权益的犯罪活动。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强奸案件39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28起,分别比2012年下降了4.88和42.86%。 
  六、女性与环境 
  在加快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全市紧紧围绕“文明生态城市”和“村容整洁”做文章,广泛开展“净化家园文明行动”,城镇和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2013年,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0.92%,比2012年提高了3.16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47%,以上均达到规划要求。城市环境更趋优化的同时农村卫生条件也在不断改善。2013年株洲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58.5%,增长9.4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5.29%,增长13.63%,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90%。株洲市成为“国家绿化模范城市”,自然环境的改善可以使妇女的身心更加健康。按照规划要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6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5%)两项离目标相差1.5和9.71个百分点,没有达到规划目标。 
  存在的问题 
  尽管株洲市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妇女儿童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和薄弱环节,制约了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在《妇女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女性就业压力仍然很大。 
  女性在就业等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女职工再就业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岗位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政策落实不好,特别是部分私营企业不愿与女职工签订或续签合同,甚至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此外,4050女职工以及技能单一女职工就业仍存在不少困难。2013年全市城镇女性从业人员13.79万人,,下降0.36%,女性就业压力偏大,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不容忽视。 
   2、公共卫生事业政府投入相对不足。 
  在妇幼卫生方面,一是群众保健意识淡漠,意识不到妇幼保健的重要性。二是由于政府投入不足、相应的配套经费不能及时配套到位,对开展妇幼工作尤其公共卫生工作影响很大,导致一些工作不能开展。三是基层妇幼保健队伍人才匮乏,满足不了群众保健需求。 
  3、妇女生存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大部分农村的卫生状况仍然较差。农村卫生厕所基础设施建设还较薄弱,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比较低,农村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还未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对弱势妇女的社会救助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建议与措施 
  男女平等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策,要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还需要我们付出更艰苦的努力。发展妇女事业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协调联动。为了推动株洲市妇女事业进一步的发展,建议采取以下策略与措施: 
  1、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不能片面追求男女同岗,应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努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从而开发出更多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提高女性就业人口比重,真正实现男女同工同酬。要帮助下岗女工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她们参加免费职业培训、创业培训,使其有一技之长,更好地实现再就业;发展社区就业、非正规就业、弹性就业,为下岗女工提供更多的合适工作岗位,经常性地举办招聘洽谈会,使女工再就业渠道更加畅通。 
  2、扩大妇女保护领域,促进妇女事业均衡发展。 
   一是完善消费安全责任体系,实行安全追溯机制,将消费领域安全问题追溯到生产加工领域,强化各环节的监管,保障妇女健康安全的消费。二是健全妇女维权机制,扩大妇女在维权活动中的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和安全庇护,帮助妇女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三是加大对农村妇女事业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城市与农村地区妇女事业均衡发展,尤其是农村地区妇女健康、教育和参与社会管理领域的建设。 
  3、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解决妇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在《妇女发展规划》中有些指标之所以没有完成,主要是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改厕、自来水普及率等。因此,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培育民众现代文明意识,从人类生存的高度认识环境与健康,加强环境卫生建设,爱护环境卫生,创建良好的生存空间。 

[供稿:株洲市统计局 刘 芳]
[责编:黄湘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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