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湖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自颁布实施“两纲”以来,北湖区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工作,为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促进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切实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推动全社会和谐发展,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全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根据两纲制定的目标、任务,加大了对妇女、儿童工作力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克服困难,使全区妇儿童事业得到稳步健康发展。“两纲”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各领域的主要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妇女儿童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基本状况
(一)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明显改善。一是妇女儿童生活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中,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与发展受经济、人口、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全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城乡居民的生存环境明显改善。经济实力增强,居民收入提高。2014年,全区人均GDP68984元,同比增长11.9%;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842元,同比增长9.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44元,同比增长11.5%。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人口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2014年末,全区总人口37.94万人,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5.86 ‰。目前,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少生、优生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人口出生率得到了控制,有效地节约了社会资源,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空间。
(二)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得到加强。一是全区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医疗卫生条件逐步改善。2014年,全区财政投入:卫生经费3.34亿元。卫生条件的改善,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妇女孕期保健成效显著。2014年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94%;孕妇产前检查率97.88%;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为99.7%;农村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为100%;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100%,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48例,其中女性9例。三是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免疫工作得到加强。2014年全区卡介苗接种率、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百白破疫苗接种率、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流脑疫苗接种率、乙脑疫苗接种率分别为99.99%、91.42%、95.67%、97.24%、90.93%、91.24%、90.14%。
(三)妇女儿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近年来,全区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环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区的教育事业得到协调发展。2014年,全区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5.6亿元,比上年增加0.8亿元。学前教育普及率提高,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10.2%,其中女生净入学率达108.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02%,和上年相比略有增加。
(四)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一是随着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区的社会保障事业也进一步发展,2014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为7.6万人,比上年略有增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0.9万人,其中女性登记失业人员为0.7万人。全社会从业人员总量稳定,文化艺术、金融保险、电信、商贸、餐饮住宿等领域女性从业人员都有所增加,这些行业是女性就业具有相对优势的行业。二是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发展。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11万人,其中女性为3.6万人,占总数的8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3.7万人,其中女性参加人数为2.3万人,占总数的62%;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2万人,其中女性参加人数为0.35万人,占总数的18%;参加生育保险企业职工人数为2.8万人,其中女性参加人数为1.2万人,占总数的43%;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人数4.7万人,其中女性参加人数为2.2万人,占总数的46.8%,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9万人,其中:女性0.4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69万人,其中:女性0.39万人。女性从业人员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她们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展,保障功能更加完备。以上各项保险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二是社保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社保的宣传和监察力度;三是全区居民和用人单位的社保意识进一步增强,2014年新参保单位和个人不断增加。特别是工伤保险,按国家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应必须参加。
(五)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增强。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是衡量妇女发展的重要尺度,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全区对女干部队伍建设十分重视,女干部队伍稳步发展。截止2014年末,县市区人大代表数196人,其中女性46人。县市区政协委员数257人,其中女性59人。全区区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良好,配备率均为100%,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100%。
(六)妇女儿童法律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全区继续加强法制宣传,加大对依法惩治社会丑恶现象的惩治力度,增强法律援助,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妇女儿童。2014年破获强奸案件数 8件;破获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0件;被拐卖妇女案件为9件;被拐卖儿童案件为0件;侵犯妇女财产信访案件控制为0;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救的妇女儿童人数27人,有力地打击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活动,妇女儿童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护。
二、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全区妇女儿童事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妇女自身取得了很大进步,儿童权益保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妇女自全保健意识有待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不高,给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带来了一定影响,新《婚姻登记条例》的颁布实施,取消了强制性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导致婚前医学检查率不高,这必然对婚姻生活质量和优生优育产生较大影响,导致新生儿出生缺陷增多,影响出生人口质量。这项服务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妇女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由于妇女生理及家庭的影响,一直以来存在着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特别是想就业的女性,从事的多是一些技术含量低、收入低的行业,这对提高妇女的地位及改进生活质量都有影响。2014年城镇女性登记失业率人员0.9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所以,妇女就业竞争压力依然很大,就业层次较低。一是整体就业形势严峻是影响妇女就业的重要因素。妇女在就业中仍处于劣势地位,同等条件下女性就业低于男性尤其是年龄较大的女性就业选择面就更小了,这将直接影响职工的家庭生活质量。二是对妇女就业问题关注不够,三是妇女自身素质偏低。
三、促进妇女事业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女性保健服务防治力度。一是要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给予补助或免费。二是要完善孕产妇医疗急救网,落实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政策,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助。同时加大妇幼保健人员医疗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三是要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并积极实施医疗救治。
(二)保障女性民主参与决策的权利。一是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特别是女性集中的行业、部门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在县乡机构改革中,保持女性干部的相对稳定。二是继续完善基层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适当增加选调生、选拔生、大学生村官中的女性比例,建立女性人才库,加强对优秀年轻女干部的培养。三是加强对女性干部的教育培训。面向女性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治文化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竞争能力。
(三)积极促进各类社会保障均衡发展。一是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通过多途径和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公众自动参与购买各类社会保险,不断扩大医疗、生育、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二是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女性失业者的失业保险合法权益。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三是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四)不断完善妇幼保健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按要求配齐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二是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总经费的比例,增加对农村和偏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三是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确保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充足。
(五)努力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社会氛围。一是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树立先进的性别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二是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供稿:蒋文 肖雅琴
编辑:赵莉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