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桂阳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一、实施情况 全县妇女儿童事业按照“两纲”的要求,经过不断努力,生存环境逐步改善,卫生保健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妇女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升,关爱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一)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得到改善。全县人均GDP由上年的36372元增加到40894元,增长12.4% ;城乡居民生活有了显著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23,比上年增加2044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182元,比上年增加1471元,增长11.6%。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为全县妇女儿童的进步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发展条件。为确保实现妇女儿童各项权益,全县各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补足充实各项卫生经费。2014年,卫生经费投入38400万元,妇幼保健经费投入289万元,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512万元,充分保证了卫生事业的各项费用支出,为妇儿的健康发展创造了一个优越的环境。
(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桂阳县通过公、检、法、司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大力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2014年桂阳县破获强奸案件8件,没有发生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2014年,全县有家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3个,受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人数为117人。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得到提高。一是学前教育得到普及。2014年,全县在园幼儿数为2.69万人,其中女童1.16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7%。幼儿早期教育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启迪和开发婴幼儿的智力,培养其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与求知欲望,也为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得到普及。随着国家基本免除农业税和农村学生学杂费政策的贯彻执行,更多的贫困农民子女得以走进或回到学校。2014年,全县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都达到100%的目标值;小学五年巩固率为100%,都达到100%的目标值;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8.59%,也大大高于95.6%的目标值。九年制义务教育已经普及。高中毛入学率逐年提高,2014年,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63.6%。辍学率降低到 0.5%以下。残疾儿童小学入学率达到 95%以上,辍学率降低到 1%以下。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四)妇女儿童健康情况有效好转。一是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儿童的生存环境得到改善。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继续控制在目标值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80人,死亡率为8.43‰,与去年同期8.85‰明显降低了0.4个千分点以上,切实加强了儿童系统管理,并多进村入户进行随访调查。婴儿死亡48人,婴儿死亡率为5.06‰, 与去年同期5.12‰明显降低了1.17个百分点以上,新生儿死亡27人,死亡率达2.84‰,与去年同期3.26‰明显降低了12个百分点。五种常规疫苗接种率均提前达到目标要求。从监测的五项常规疫苗接种率来看,2014年,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百白破、麻疹和乙肝疫苗的接种率分别为100%、99.88%、99.89%、99.96%、99.98%。二是妇女的保健意识加强,儿童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提高。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合理膳食、均衡营养的育儿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多年来,桂阳县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一直处于80%以上,2014年为91.01%。5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人数46843人,管理率达87.11%,3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27571人,3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85.72%。新生儿访视9193人,访视率达96.90%,与产后访视率96%相比稍有欠缺,考虑随母外出流动新生儿增多,访视难度加大,将要求各乡镇儿保要提高围产期及时随访并做好电话随访工作,以更好地提高新生儿访视率。由于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医疗卫生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湖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的进一步贯彻实施,使妇女生殖保健意识和妇女生殖安全保障程度都有了明显提高。2014年,全县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90.3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32%;孕妇产前检查率达到95.84%;住院分娩率达到99.95%;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12%;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妇女儿童生活质量不断优化。《两纲规划》中提出:要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环境,提高妇儿的生活质量。 2014年,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收益人口比重率为71.6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71.64%;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0.0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4.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5%;城市污水处理率90.8%。妇女儿童生活环境的改善,是保障妇儿健康的基本条件。
(六)妇女参政水平得到提高。一是妇女参政议政程度提高,2014年有县人大代表285人,其中:女性85人,占30%;县政协委员260人,女性63人,占 25 %。在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中女性所占比重分别为31%、34.9%。其中: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比2%。二是党政领导干部中女性保持了一定比例。2014年,县委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00%;县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77.78%;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比例为7.14%。实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的目标。
(七)妇女社会就业地位得到提升。一是妇女的经济地位受到法律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强调:“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工”,《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说明:“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应妇女的工作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各项法规从法律的角度保证了妇女与男子一样有平等地获得工作、平等地获得收入的权利,桂阳县各用人单位也基本上执行了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二是桂阳县妇女广泛地参加社会劳动。2014年全县全社会就业人员54.76万人,其中女性为25.72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46.99%;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为8.9万人,其中女性为3.38万人。2014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3万人,比2013年的4.8万人,增长9.4%,女性也从2.2万人上升到2.8万人,增加21%。
二、实施“两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桂阳县妇女儿童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妇女自身取得巨大进步,儿童优先发展观念深入人心,“两纲”的实施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良好发展的轨道。要全面实现《两纲规划》目标还有一段距离。综合分析监测评估情况,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和当前全球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影响,从监测统计情况看:
(一)妇女再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女性就业层次相对较低,再就业压力大,受性别、传统观念、自身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妇女就业数量和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女性就业多集中在相对技术含量低,收入水平不高的行业,对提高生活质量,提高妇女经济社会地位不利。
(二)孕妇系统管理率达不到目标值。2014年孕妇系统管理率为95.32%,比2013年的95.7%下降0.38个百分点,离目标值还有一定差距。由于产检的孕妇选择产检地点不一致,导致在其他区域产检的孕妇难以进入管理系统,致使孕妇系统管理率达不到目标值。
(三)艾滋病感染率呈逐年增长趋势。从2014年的监测报告上看,艾滋病感染率没得到一定的控制,呈逐年增长趋势,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13年全县报告的艾滋病毒感染人数为26例,至2014年报告例数达到32例,比上年增加了6例;其中妇女9例,比去年增加了2例。通过卫生部门核实结果,这一指标逐年增长的原因,是因为以前对于艾滋病和梅毒检测这一项重视程度不够,筛查范围小,导致了艾滋病病毒感染人群没被发现。近几年,随着筛查范围的扩大,从监测数据上看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成逐年上升趋势。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打防结合,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在妇女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她们的法制观念,提高她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营造妇女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妇女创业就业促进行动”的宣传,通过组织创业政策宣讲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市促进创业就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妇女的政策知晓率,努力为妇女创业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三)努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健康讲座,提高群众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措施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提供婚前保健和生育知识的指导,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和免费婚检等相关措施,提高婚检率。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指标列入政府目标考核。提倡和推动孕前检查,及早发现疾病,早诊断,早治疗,降低因妊娠合并症造成的严重后果。强化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实行与本地居民一视同仁政策,制定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办法等。
(四)强力遏制艾滋病和性病蔓延。要扩大艾滋病和性病检测范围,争取从源头上彻底遏制艾滋病和性病的蔓延。病例数逐年上升,需要依靠党委和政府动员和调动社会的力量,采取强力措施加以遏制。一方面要加强对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城市、农村和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增强全面防范意识;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自桂阳保护能力,从个体上杜绝艾滋病病毒感染和性病蔓延。
供稿: 江小亮 肖雅琴
编辑:赵莉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