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报告

决策咨询19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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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全省儿童事业的发展,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颁布了《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儿童在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个领域发展的一系列目标。为反映《规划》的实施进程,我们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和资料,对《规划》在2018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表明,《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可监测指标中多数目标已提前达标,但个别指标的实现情况与目标值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规划》在五个领域的实施情况
  (一)儿童与健康
  1.出生缺陷发生率防控效果明显。湖南深入贯彻《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托“互联网+”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以出生人口为基础”的出生缺陷检测模式,形成了“逢怀孕必检查、逢分娩必诊断、逢缺陷必报送、逢风险必干预”的湖南模式,出生缺陷发生率连续四年下降。2018年,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16.31‰,比2015年回落5.53个千分点。婚前医学检查率90.63%,比上年提高0.85个百分点;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达到95.32%,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8.2%,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
  2.儿童疾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一方面全省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计划项目,规范预防接种行为,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有效降低了儿童患感染性疾病的几率。2018年,全省儿童卡介苗、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类疫苗、乙肝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等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9%以上,儿童疫苗针对传染疾病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了儿童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儿童系统管理以及健康保健水平持续提升。全省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1.18%,比上年提升0.83个百分点,高出《规划》策略目标11.18个百分点;7岁以下儿童健康保健覆盖率达到94.8%,提升0.26百分点,高出策略目标14.8个百分点。2018年,婴儿死亡率为3.3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34‰,分别低于《规划》目标3.15个和3.66个千分点
  3.儿童营养状况持续改善。《规划》颁布以来,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改善儿童的营养状况。母乳喂养获得普遍认同,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一直保持在高位水平,2018年达到90.05%,比上年提高0.71个百分点,大幅高出《规划》提出的50%以上的目标值。2018年,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3.3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0.7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为4.28%,分别低于《规划》目标0.7个、6.21个和7.72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肥胖发生率为0.53%,低于《规划》目标2.47个百分点。
  (二)儿童与教育
  1.学前教育规模持续增长。2018年,全省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普惠性资源供给进一步增强,学前教育持续良性发展。2018年,全省共有公办幼儿园2613所,比上年增加133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620所,增加524所。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2.93%,提高1.89个百分点。
  2.义务教育深入推进。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各项指标数据均处高位。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小学六年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分别为99.98%、98.27%、98.67%、98.00%。初中毕业生年升学率93.82%,比上年提高1.31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54%,提高1.04个百分点。
  3.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截至2018年,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5所,比上年增加6所;特殊教育学校招生7288人,增加993人,增长15.8%;在校生36544人,增加5352人,增长17.2%;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数达到2202人,增加206人,增长10.3%。
  4.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能够接受义务教育。随着国家对这部分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视程度逐年加大,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基本能够得到保障。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流动儿童71.72万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比重为9.4%;有农村留守儿童195万人,占农村在校生总数的35.5%。
  (三)儿童与福利
  1.孤儿福利普惠制度制度不断健全。根据《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1月起,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不低于80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
  2.留守儿童帮扶工作得到加强。2016年至今,省民政厅牵头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8部门在全省积极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及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落实、户籍登记、返校复学等重点问题。三年来,为10万余名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到位的农村留守儿童落实有效监护,为2万余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户籍,帮助1200余名辍学留守儿童返校复学,三项帮扶工作完成率都达到100%。切实维护了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基本权益。
  3.儿童福利机构建设不断加强。2018年,全省14个市州都各自建有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等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60个,福利机构收养孤儿2500人。现有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数为94个,全年救助流浪儿童5392人/次。
  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全省实施《湖南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从2018年起,0-6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从项目式运作到制度化保障的转变;省残联等10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操作办法》,对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及标准、工作流程、康复机构定点等内容作进一步细化。残疾儿童康复服体系建设和康复效果增强。2018年底,全省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达到145个,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人数达1.23万人,康复有效率92.5%,其中,为1675名孤独症儿童进行了沟通及康复训练。实施低视力服务项目,为1000名视力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并进行康复训练;实施“天使助行”项目,为800例残疾儿童安装矫形器;实施矫治手术项目,为220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实施7299名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有康复需求的0-6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率100%,抢救性康复有效率达到93%。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1.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2018年,全省共有博物馆(纪念馆)121个,比上年增加1个;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的人次达1666.94万人次。少儿图书馆8个,少儿图书馆藏书量2205.65千册,增加191.95千册。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9.02%和99.64%,分别提高0.53个和0.34个百分点。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少儿电视节目播出时间分别为14243:21小时:分、34406:38小时:分,分别增加835:5小时:分、1423:31小时:分。实施“父母成长计划”,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实践活动。省妇联开展公益巡讲1万余场,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晓率90.7%,提高1.7个百分点,惠及120多万个家庭和儿童。 
  2.儿童活动设施和儿童服务功能建设得到加强。2018年,全省大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建有儿童之家的社区数占城乡社区的比例达到49.3%,比上年大幅提高34.3个百分点。全省建立儿童活动中心个数46个,建立儿童活动中心的地市比例和县(市、区)比例分别为57.1%和29.5%。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1.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积极推动制定、出台《湖南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推动《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省人大立法规划,从法律层面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健全。截至2018年,全省建立法律援助机构140个,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接受法律援助的妇女和儿童增加。2018年,接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7159人,比上年增加1190人。此外,有关部门还通过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如法网∙12348湖南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服务,儿童维权渠道进一步畅通。
  3.普法宣传力度加大。将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法律六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确定“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在全省集中组织部署一系列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有关部门先后在全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法治征文活动、法治小品剧巡演活动、法治电影进校园活动,组织编写了《青少年法治漫画读本》等青少年法治读本,增强了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爱护、依法保护儿童权益的浓厚社会氛围。
  4.继续保持严厉打击拐卖犯罪的打击力度。公安部门继续保持对拐卖犯罪的打击力度,成功侦破了一批拐卖儿童案件。2018年,公安机关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6件,解救被拐卖儿童5人,拐卖势头得到扼制。
  5.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取得新成效。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作案人员的比重下降。2018年青少年作案人员占全部作案人员比重为12.7%,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为3.1%,下降0.1个百分点。
  二、《规划》实施中应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出生缺陷防治任务依然艰巨。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15年218.39/万下降为2018年的163.14/万,已实现连续四年下降,呈现良好趋势。但湖南是人口大省,也是出生缺陷高发省份,随着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高龄孕产妇人数不断增加;同时,出生缺陷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投入保障不够充足、服务能力不够优等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耳聋等严重出生缺陷尚未得到有效防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重而道远。
  (二)流动人口中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有所反弹。该指标由2015年的12.96‰下降为2017年的5.12‰,2018年反弹至7.28‰。
  (三)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有待攻坚。2018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为82.93%和92.54%,离《规划》目标值分别还差2.07个和0.46个百分点。特别是,近几年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升幅度逐年减缓,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分别比上年提升4.76个、3.06个和1.89个百分点。
  (四)儿童活动设施建成覆盖率较低、城乡社区儿童服务功能建设力度不够强。2018年,建立儿童活动中心的市州数、县市区分别为8个和36个,覆盖面分别为57.1%和29.5%,离“到2020年,各市州、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儿童活动中心” 的《规划》目标值差距甚大。2018年全省大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建有儿童之家的社区数占全部城乡社区的比例为49.3%,比上年提升34.3个百分点,提升幅度明显;但覆盖面离“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的《规划》目标相差甚远。
  三、相关对策建议
  (一)统筹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落实。通过严格实施《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湖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统筹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一是广泛开展一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普及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增强全民预防出生缺陷的意识;针对性地开展优生咨询服务;积极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等。二是规范开展二级预防,减少严重出生缺陷儿出生。主要包括健全四级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网络,做到早诊断、早干预;对存在出生缺陷高风险的孕妇进行登记管理,指导其及时到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产前诊断服务。三是深入开展三级预防,减少先天残疾发生。主要包括优化四级新生儿疾病筛查与救治服务网络,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逐步扩大筛查病种;落实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到全省所有贫困县。
  (二)协同实施流动儿童健康管理。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和实施好流动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和社区应加强沟通合作,及时掌握动态的流动儿童数据,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为流动儿童享有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提供有效的儿童保健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
  (三)聚力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省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年)》,多措并举扩大普惠性幼儿园的供给,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地区、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确保“幼有所育”取得明显成效。对焦《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积极开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一方面,调整优化高中阶段学校布局,加大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高中教育发展扶持力度。以加快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为契机,加大农村中职学校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扶持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高中学校建设;鼓励探索开展学籍互转、学分互认的普职互通试点工作。另一方面,努力加强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农村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专业课师资建设;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四)合力提升儿童活动场所品质和覆盖率。要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建设儿童活动场所,培育孵化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大力发展志愿服务队伍,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为儿童和家庭提供灵活便捷的辅导服务。当前,各级相关部门和社区应以进一步加强村级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为抓手,发挥合力,实现到 2020 年全省儿童之家实现建制村全覆盖,同时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提升儿童活动场所品质。
承办:人口处(社科处)
执笔:肖首雄
核稿:徐 林
责编:罗 彬

2018年湖南省儿童发展状况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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