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公布长沙市长郡中学等15个单位统计违法行为的公告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为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预防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确保统计为科学决策和经济工作服好务,根据《统计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现对长沙市长郡中学等15个单位统计违法行为予以公告。
一、长沙市长郡中学虚报统计资料并强制执行案
2008年4月15日,省统计局执法人员对长沙市长郡中学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上报的2006—2007学年度《普通中学基层统计报表》中填报的“校舍建筑面积”虚报6008.9平方米,虚报率达12.4%,构成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省统计局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拒不履行,省统计局依法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执行到位。
二、湖南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瞒报统计资料案
2009年6月25日,省统计局执法人员对湖南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上报的2008年度《劳动情况》报表中填报的“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瞒报29.3万元,瞒报率达46.9%,构成了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省统计局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望城县高塘岭镇卫生院瞒报统计资料案
2009年5月21日,望城县统计局执法人员对望城县高塘岭镇卫生院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上报的2008年度《劳动情况》报表中填报的“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瞒报30万元,瞒报率达13.5%,构成了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望城县统计局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拒不缴纳罚款,望城县统计局依法申请该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执行到位。
四、株洲恒泰实业有限公司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案
2008年5月,株洲市统计局执法人员对株洲恒泰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2008年1—4月《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中,“流动资产平均余额”瞒报844.3万元,瞒报率达57.2%;“本年折旧”虚报19.6万元,虚报2.8倍;“本年应付工资总额”瞒报37万元,瞒报率达70%。该单位上述行为构成了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株洲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方正证券湘潭营业部瞒报统计资料案
2009年6月9日,湘潭市统计局依法对方正证券湘潭营业部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上报市统计局的2008年《劳动情况年》报表中填报的“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瞒报40.3万元,瞒报率达21%,构成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湘潭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通报批评和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六、耒阳市三都镇东元村煤矿拒报统计资料案
耒阳市三都镇东元村煤矿2008年6月30日应向耒阳市统计局报送《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统计报表,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送以上统计报表,耒阳市统计局向其送达《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该单位仍未报送以上统计报表,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耒阳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公开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七、新邵县卫生监督所瞒报统计资料案
新邵县统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新邵县卫生监督所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上报的2007年度《劳动情况》报表中填报的“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瞒报6.4万元,瞒报率达14.2%,构成了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新邵县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湘阴县国家税务局拒报统计资料案
2009年10月12日,岳阳市统计局执法人员对湘阴县国家税务局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单位上报的2008年《劳动情况》报表数据存在一定问题,为进一步核实,市统计局执法人员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对该单位2008年 “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进行查询,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该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查询书,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岳阳市统计局依法给予该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九、常德市武陵区南坪岗乡中学瞒报统计资料案
2008年10月18日,常德市统计局执法人员对常德市武陵区南坪岗乡中学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上报的2007年《劳动情况》报表中填报的“单位从业人员年末人数”瞒报2人;“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瞒报109.3万元,满报率为10.8%。该单位上述行为构成了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常德市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以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拒不履行,2009年10月30日,常德市统计局依法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违法案
2009年8月,益阳市统计局对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上报的2008年《劳动情况》报表中“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瞒报223.1万元,构成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益阳市统计局对该单位给予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十一、安仁县阳升冶炼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案
安仁县阳升冶炼有限公司2008年12月在收到安仁县统计年报会议通知的情况下,拒不参加安仁县统计年报会议,拒不领取统计年报资料。2009年1—8月拒不报送工业统计、能源统计月报。安仁县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先后两次送达《统计报表催报通知单》,限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工业统计、能源统计月报表。但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拒不报送工业统计、能源统计月报表。该单位上述行为构成了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安仁县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十二、会同县广坪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拒报统计资料案
会同县广坪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在2007元月至2008年3月期间,缺报2006年度《劳动情况》统计年报、2007年3月第一季度《劳动情况》、2007年6月第二季度《劳动情况》和2008年6月第二季度《劳动情况》统计报表资料,严重影响了全县该项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会同县统计局于2007年3月5日至2008年7月2日期间4次依法发出统计报表催报单,但仍有两次未依法履行统计报表义务(2006年报、2007年一季度),已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为此,会同县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送达了《统计检查查询书》,并立案调查。立案后,会同县统计局分别于2008年9月22日和12月29日,依法到该单位送达《权利告知书》和《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拒绝签收,统计执法人员将法律文书留置送达。该单位接到《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并不及时整改和交纳罚款,经多次督促教育,2009年9月交纳了罚款并结案。
十三、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瞒报统计资料案
2009年5月4日,新化县统计局执法人员对新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上报的2008年度《劳动情况》报表中填报的“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瞒报258.2万元,瞒报率达17.3%,构成了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新化县统计局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四、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溶江锰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虚报统计资料案
2008年6月26日至7月15日,湘西自治州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组对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溶江锰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度高新科技及工业统计报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上报的2007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总产值”(现价)虚报6649.5万元,虚报率达48.9%;上报的2007年度“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虚报6547.2万元,虚报率达52.9%。该单位上述行为构成了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湘西自治州统计局依法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五、湖南海洋之心水族制品有限公司拒报经济普查资料案
按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要求,湖南海洋之心水族制品有限公司应在2009年2月9日前向长沙县统计局报送《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普查表》,但逾期未报,长沙县统计局于2009年2月12日向该单位送达《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仍未按期报送,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长沙县统计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湖南省统计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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