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
  • 站群
  • 图片
  • 视频
  • 文件
  • 互动
  • 服务
  • 国家数据

省统计局部署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0-04-16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近日,湖南省统计局下发《关于开展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就全省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

  此次检查验收以组织保障、学法用法、宣传活动、普法创新等四项内容为重点。3月份开始,至9月份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各市州进行动员、准备、布署;二是结合通知精神进行自查;三是组织全面检查验收总结,并做好迎接国家局和省局的检查验收工作;四是根据各市州统计“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并推选全国统计“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

  检查验收工作将结合统计巡查一同进行。省局要求各市州统计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在人财物上予以支持和保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不走过场,保证检查验收工作取得确实成效。要将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作为又一次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的活动,与统计执法大检查、人口普查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统计法,宣传学习和执行统计法的好典型、好经验,宣传统计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明确职责分工,注重协调配合,避免重复检查增加基层负担。要加强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办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支持,为把统计普法工作引向深入打下良好基础。

  全省统计系统将通过此次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弘扬依法统计精神,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增强统计法治观念,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有效法制保障。

  [供稿:政策法规处 曾东清]

  [责编:徐林]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