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量化指标 考核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为切实做好湖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促进全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开展,根据《湖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近日,湖南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出台了《2010年度湖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评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各市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各新闻单位2010年度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
《办法》从组织领导与保障、宣传发动、新闻宣传与媒体协作、重大活动、加分项目与一票否决五个方面,详细量化了人口普查宣传各环节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办法》重点对 “人口普查宣传月”相关活动作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及时组织本地区各级干部、群众学习国家、省领导发表的关于进行人口普查的讲话精神;二是要组织本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三是要以本地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为中心,组织辖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四是要组织本地区各级新闻媒体刊播人口普查标语口号、公益广告、人口普查倒计时,刊播《致人口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及时报道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动态和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办法》鼓励人口普查宣传中创新宣传形式,规定各市州要突出宣传的重点和针对性,开展有特色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
《办法》强调,各市州要准确把握宣传导向,人口普查宣传中出现虚假不实报道、出现重大新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比资格。
[供稿:省人普办]
[责编:鲁 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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