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活动的通知
湘统〔2010〕2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中央在湘单位,各市州统计局,机关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提出的要求,以“显著提升统计服务科学发展水平和增强科学发展的后劲”为目标,积极开展分析研究,着力增强统计分析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升统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决定开展2009年度全省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统计局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印发的《决策咨询报告》;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和省直各有关单位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印发的统计分析报告(如《统计调查分析报告》、《决策参考》、《统计报告》、《统计资料》)等。统计科学研究论文、统计新闻报道、以个人名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没有刊头的手写稿、打印件不在评选之列。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评选工作要求全面真实,宁缺毋滥,不搞地区和单位之间的平衡。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公开进行,公平对待,择优评选。严格按照单位推荐、领导把关、内部自评、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
(三)坚持以评选促进工作的原则。通过开展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活动,促进全省各有关单位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研究水平,开发更多更好的统计产品,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公众。
三、评选标准
(一)选题得当,研究深入,判断准确,反映及时。
(二)立意新颖,主题突出,论据充分,论点鲜明。
(三)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资料翔实,分析深刻。
(四)实用价值大,领导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四、评选办法
(一)各市州统计局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办法
1.每个市州统计局推荐本局和所辖县市区统计局的统计分析报告5篇(其中县级统计局不得少于2篇),填报“优秀统计分析报告推荐表”(表式附后,未填表者不予参评),经局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统计分析报告原件(装订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省统计局综合研究室。电子版的可以发至综研室ftp:// 10.43.8.78/市州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或通过Exchange发送给省统计局综合研究室。
2.所有参评报告一律以电子版的形式在内网和Exchange上公布,由市州统计局组织初评。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分表将于1月25日前下发到各市州统计局,请各地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各市州所有参评的统计分析报告进行筛选打分后,将评分表填好,经局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30日前通过邮寄或通过Exchange反馈给省统计局综合研究室。
3.省统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在市州统计局评分的基础上,最后评定一等奖5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5篇。
(二)省直各有关单位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办法
每个省直单位推荐本单位(不包括下级单位)统计分析报告2篇,并填报“优秀统计分析报告推荐表”(表式附后,未填表者不予参评),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统计分析报告原件(装订一式两份)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送省统计局综合研究室。省统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比,最后评定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5篇。
(三)省统计局机关各单位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办法
1.省统计局机关各单位所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均可参加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填报“优秀统计分析报告推荐表”(表式附后,未填表者不予参评),并加盖参评单位公章,连同统计分析报告原件(装订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综合研究室。电子版通过Exchange发送给综合研究室。
2.所有参评的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以电子版的形式于1月25日前公布在内网或邮箱上(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分表一同下发),由机关各专业单位对所有参评的统计分析报告进行初评打分,评分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30日前报综合研究室,同时通过Exchange报送打分表,最后综研室综合汇总,按得分高低评选出50篇统计分析报告进入专家评比的范围。
3.省统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50篇分析报告进行评选,评定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省统计局将对所有获奖优秀统计分析报告的作者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联系人:周颖江,联系电话:0731—82213581,邮箱地址:zhouyj@omhn.stats.gov.cn。
附件:优秀统计分析报告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附件:
优秀统计分析报告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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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期号: 日期:20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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