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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对城市年报统计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1-03-14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3月11日,湖南省统计局在长沙召开全省城市年报统计工作会议。各市州统计局负责城市年报工作的业务人员及部分分管局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10年城市年报统计工作,对2011年工作进行了新的定位。

  会议指出,2010年,是城市年报统计工作由调查队移交到统计局的第一年,湖南省圆满地完成了任务,得到了国家统计局城市司的充分肯定,被国家统计局评为城市年报统计工作“二等奖”。一是积极主动与国家局城市司联系汇报,认真做好湖南城市年报的接收准备工作,全面掌握城市年报工作有关要求;二是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年报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专业处室协调会和部门、市州业务培训会,将各项指标的收集工作落实到了省直部门、专业处室、市州统计局,明确了指标涵义、直报程序、审核要点、上报要求;三是在数据上报阶段,省局对各地报送的数据进行扎实的比对,严格把关,并一次性通过国家审核和验收;四是为充分发挥城市统计年报的作用,规范整理基础资料,组织各市州局编印了《湖南城市统计年鉴》一书。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2011年城市年报统计工作,会议提出了“数据更准、实效更强、产品更好、分析更精、影响更大”的工作目标。会议要求各地要以加强资料开发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城市年报统计工作,并对城市年报资料开发、分析研究等进行了培训。会上还组织学习了城市建设及城市群发展问题的研究方法,并就如何紧扣“四大工程”建设、加强地方调查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以及相关业务工作的考核评比办法进行了讨论。

  [供稿: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彭刚]

  [责编:周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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