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全力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本报记者周碧红 徐林长沙报道 由于在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中成效显著,湖南省统计局于2006年被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南省“文明单位”光荣称号。按照《湖南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被评选表彰命名后,可保持荣誉称号三届(每届两年),三届之后自然消失。日前,为继续保持这一荣誉,湖南省统计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对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和局机关文明处室评定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新连在会上要求,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
李新连指出,省级各部门各单位目前都在开展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进步很快,水平都在提高。新的形势对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制定了新的考核标准。局党组经多次研究,对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朴实、现代、奉献、和谐”的“八字”方针,各单位要结合统计部门实际,发挥优势,凸显特色,勇于创新,认清不足,一起动脑筋,出主意,并善于提炼文明创建典型经验。李新连强调,文明创建工作已列入全局的重点工作,要深入到每个环节、每个处室、每个同志,举全局之力,齐抓共建。每个处室都是创建的主体,每个干部职工都是创建的主人,要制定有效的激励措施,以文明创建来统领全局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利国在做动员报告时指出,从2005年开始,省统计局六年来文明创建的历程,对推进全局工作、促进个人成长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突出表现在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上。他强调,全局只有在局党组的充分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突出特色,发挥六年的文明创建成功经验,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奋斗,形成强大的合力和巨大的推动力量,才能实现创建目标。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统计局的直接指导下,湖南省统计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全局,切实发挥统计部门“晴雨表”、“监测器”、“大辞典”的作用,坚持用数据说话,坚持统计改革与创新,切实加强统计监测和调研,积极为各级党政领导、社会公众以及各类经济体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强的统计保障,统计工作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工作能力和统计公信力在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得到了明显提高,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省推进“一化三基”、“四化两型”、加快富民强省做出了积极贡献。继2006年省统计局喜获“文明单位”光荣称号后,2008年、2009年又分别被省委、省政府授予 “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和“湖南省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获“湖南省直机关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2010年,局机关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光荣称号。2010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政府网站”。2010年还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企业服务年活动优秀服务单位”,在对省直机关34个单位的绩效评估中,得分位居第4。
目前,湖南省局全局上下,齐心协力,为争创工作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如“文明处室”的评定,申报材料的撰写,文明创建实物及典型事例的收集,电视宣传片的脚本组稿及拍摄准备,网上荣誉室的设计,统计文化墙的制作,“一套表”指挥中心的建设,办公环境的改善等等,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中。
——文章刊发于2011年10月14日《中国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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