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发文部署统计年报和定报工作
本报记者徐林通讯员周志强长沙报道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发出《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报及2012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圆满完成2011年统计年报及2012年定期统计报表的各项任务。
从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统计报表开始,湖南省将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单位,通过联网直报方式,利用互联网将有关数据直接报省级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国家统计局直接从该平台上抓. 取数据。
《通知》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一套表"'改革实施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深化企业一套表改革实施联网直报工作。要宣传发动,推动企业自觉采用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数据;要督促企业配备、安装与联网直报工作相适应的软硬件设备、设施,落实统计专(兼)职人员,按规定进行联网直报;统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培训率达到100^要进一步落实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其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中作出安排;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确保专项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通知》要求,要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所需企业名录完整准确。各相关企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项统计数据。各级统计机构要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认真组织好数据的网上在线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要切实做好2011年主要指标数据的核实工作,确保各项数据如实反映全省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
《通知》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不得强令或授意编造、篡改统计数据。有关部门对迟报、拒报、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要依照统计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要加强督促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何题 。
刊发于2012年1月1日《中国信息报》统计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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