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监管 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护航
——湖南省统计局推进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综述
大数据监管 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护航
——湖南省统计局推进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综述
■ 徐林
新形势下,如何主动适应大数据蓬勃发展给统计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湖南省统计局选择了“大数据+监管”这种模式。
从2020年上半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首次开发,到当年8月份开始上线运行,再到2021年上半年更新升级成“监测预警、数据查核、评估反馈、符合检验”的“四位一体”大数据监管平台,该平台累计访问量已达10万余人次,在推进统计信息化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顶层设计发力,规划“一盘棋”
湖南统计“四位一体”数据质量监管平台是一项打破传统工作模式和业务流程的创新实践。
平台采用BS架构,综合运用了统计联网直报数据和部门行政记录,通过横向部门间数据比对,纵向历史数据的衔接,填报要素(IP)等外部数据的接入,用文字和图表相结合的形式,分专业分地区切换展示主要报表报送进展和重要经济指标情况。同时,以地图模式展示各市州、县市区数据报送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数据,并进行预警。不同级别的用户看到不同范围的数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息通过不同方式动态提醒。
为将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实现自动化,监管平台引入了类似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工作流程,对各地区各专业数据质量监管过程进行跟踪、汇总,随时掌握动态和成效,并由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和部门进行评估,实现全过程的可视化展示。为保障系统安全,监管平台还通过IP鉴权、使用短信验证码登录、系统相关安全日志、访问记录等功能保证用户的真实性、访问的合法性。
平台的建立,将智能化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贯穿于统计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了全流程的数据质量监测、多维度的数据质量评估、广覆盖的数据质量管理,变分散把关到统一监管,变事中监测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变被动监管到主动监督,形成了处室联动、三级协同、齐抓共管、责任分明的数据质量监管模式。
组织领导有力,部署“一张网”
为有效保障数据质量监管平台的建设推进和效能发挥,湖南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数据质量“四位一体”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专业处室、执法监督局、综合研究室、国民经济核算处、数据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原则、办法、流程,细化职责分工,强调安全保密要求,确保数据质量监管工作公开透明、严谨规范。
在平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国家统计局局领导及有关司局领导,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先后来省局调研,听取汇报,观看监管平台演示,提出指导意见。为夯实人才基础,湖南局先后两次举办全省监管平台操作培训暨技术交流会议,对省、市、县各有关专业的平台使用人员职责分工及操作流程进行讲解,培养技术骨干。还选取长沙、常德、湘西3个市州,分别开展用户节点、共享节点、自建节点3种不同模式的试点,并要求其他市州综合评估本地信息化软硬件环境、人才储备、经费保障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模式部署平台建设。
与此同时,省统计局以监管平台为基础撰写的《利用大数据推进统计信息化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被国家统计局《大数据探索与统计应用案例选编》一书收录。平台作为湖南省政务大数据建设应用案例,获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及省委网信办领导、专家的肯定,被编入《湖南省大数据白皮书(政务类)》,并在2021世界计算大会上发放。
纵横联动助力,共奏“一首曲”
一步一个脚印往前闯,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往前推。
从启动平台建设的最初设想——及时掌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进度、发现疑似问题、确保数据质量,再到“四位一体”大数据监管。运行一年半的时间,平台完成了2020年年报、2021年月报及季报数据质量监测任务,6个市州及2个县区数据监测情况报告,多次为专业反馈预警企业清单,为开展数据质量督查和专项调研提供依据。
2021年年末,监管平台吹响了向基层延伸的集结号。各级统计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监管平台建设对于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12月27日前,市州县(市区)统计局按用户节点地区的建设要求,完成了工作机制建立、监管账号开通和配套环境建设。从2021年12月月报开始,全面实现各级统计机构的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协同高效、实时监管和及时响应的平台全覆盖。
下阶段,湖南局将不断改进和完善数据质量监管平台,积极探索大数据分析技术应用范围,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在思想观念、知识储备、技术手段、制度规范、服务管理等多个层面打好创新“组合拳”,为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持续探索新路径。
——文章刊发于2022年1月14日《中国信息报》要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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