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局部署年度统计法治重点任务
湖南局部署年度统计法治重点任务
■郭小明
湖南省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全面部署年度统计法治工作,切实提升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统计局把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监督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法治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求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深入学习传达《监督意见》;认真督促督导《监督意见》五项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升监督效能;强化督查督办,压实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监督意见》各项任务全面贯彻执行。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统计督察全面整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地方相关统计改革文件的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认真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整改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督察整改长效机制,按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营造法治环境,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丰富普法内容,持续加大宪法、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明确普法重点,开展以领导干部为关键、业务骨干为重点、调查对象为基础、社会大众为主体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依托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社会大众知法懂法用法;创新普法形式,利用各类媒介拓宽统计法治宣传渠道。
坚守责任担当,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认真履行统计执法监督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常态化统计执法,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实现全省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执法检查专业范围全覆盖。严肃惩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着力解决“零办案”现象。
强化法治监督,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统一调配、集中管理。加快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公示和共享工作。推进统计依法行政,落实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和典型案件曝光制度,加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
——文章刊发于2022年2月25日《中国信息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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