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光照亮统计前行之路
以法治之光照亮统计前行之路
■ 湖南省统计局 党组书记、局长 向世聪
时间镌刻不朽,奋斗成就永恒。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之际,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中彰显统计之为。
突出政治引领 坚守初心使命
统计数据表面是数字,反映的是实际情况,体现的是政策落实,影响的是各项决策,承载的是为民初心。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诠释统计为民。
在深学深悟中铸牢对党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奋力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坚守初心中彰显政治担当。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把情况摸清、把数据搞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统计人的初心使命。要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自觉与统计造假行为作斗争,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以“国之大数”服务“国之大者”。
在统计工作中站稳人民立场。要始终坚持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作为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民生领域统计监测,加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精简统计报表和指标,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传递统计法治温度,让人民群众从每一笔数据、每一项服务、每一次执法中,感受统计为民情怀,收获公平正义。
强化法治保障 营造良好氛围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强化统计法治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必须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统计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法治成为每位统计人的行为习惯、工作方式。
健全统计法治体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必须健全统计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的规范、指引和保障作用。要顺应统计改革发展需求,完善地方统计法规,健全涵盖统计法治各环节的制度机制。
营造统计法治氛围。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加强全民普法,推进全民守法,让依法报数、依法统数、依法用数在三湘大地蔚然成风。要紧抓“关键少数”和基层统计人员,加大法治宣传和培训力度,让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心有敬畏、行有戒止。要讲好统计法治故事,传播统计法治声音,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学法、守法良好氛围。
坚持创新发展 提升监督效能
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必须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拓展统计监督深度。纵深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做好专项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净化统计生态;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监测制度和指标体系,科学评价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在市州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政治监督中的作用,强化监督成果运用。
延伸统计监督广度。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完善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方式贯通协同机制;健全统计与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共同构筑维护“国之大数”真实准确的“铜墙铁壁”;打破执法与专业间壁垒,加强数据生产、审核、评估全过程监督,前移监督关口,织密监督链条。
加大统计监督力度。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统计造假“露头就打”,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入开展巡视(巡察)和统计专项监督检查,压实各级各部门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涵养“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良好统计生态。
服务中心大局 提高能力水平
不断推进统计现代化事业,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统计部门还需牢记使命任务,不断提高能力水平。
坚决搞准搞实统计数据。全面落实数据质量追溯制和问责制,加强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监管;加强单位名录库动态管理,严把入退库关;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精心组织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盘清湖南经济家底。
全力服务中心大局。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度监测评价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完善“三个高地”统计制度,积极开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统计监测分析,更好反映湖南发展成效;认真做好经济运行跟踪监测和预警研判,科学精准服务决策。
培优建强统计队伍。牢牢扭住队伍建设这个“牛鼻子”,坚持以“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年”“统计行风建设年”行动和“大学习”“大调研”“大练兵”“大宣传”活动为抓手,以岗位为战位、实践为熔炉,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深、作风优良、昂扬奋进的统计“铁军”。
——文章刊发于2023年12月26日《中国信息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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