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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6-30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0〕4号)文件要求,对照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内容,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财基处牵头,业务处室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湖南省统计局是省政府直属正厅级机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的职能。截至2019年底,省统计局机关设有行政处室15个,局属事业单位5个。由地方财政全额负担的行政编制及二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84人,包括行政人员10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3人。由地方财政负担的离休人员9人,由养老保险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150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基本支出决算数为5540.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37.5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35.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0.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1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局机关基本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等人员性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更新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项目支出决算数为1608.41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8.48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扶贫援疆援藏和出国费支出;

专项统计业务支出441.0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绩效评价工作、统计执法专项、产业园区统计工作、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第七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民意调查专项、全国企业创新调查专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统计监测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工作、资源产出率调查、统计科研课题、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统计工作;

专项普查活动支出710.35万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整理开发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公共安全支出123.13万元,主要用于民调中心禁毒工作满意度调查及民调中心系统升级;

培训支出132.57万元,用于全局培训开支;

其他文化与传媒支出12.4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建设统计工作;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4.35万元,主要用于两型社会建设统计工作;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7.05万元,主要用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咨询工作。

其他扶贫支出9.0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统计工作培训。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局积极推动预算资金投向与统计业务工作需求相结合,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预算执行过程相结合,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措施》及《湖南省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结合《湖南省统计局机关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将预算绩效考核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年统计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荣获2019年度省政府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和综治工作先进单位两项荣誉称号,并顺利通过了全国文明单位年度验收。统计财务运行良好,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优良,评价指标自评得分99.8分。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我局基本支出5540.14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住房改革支出;项目支出1608.41万元,全面完成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积极推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我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统计改革创新为动力,狠抓落实、勇于作为,进一步强化重点工作及重大事项的落实力度,确保了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部署任务的落地见效及全省统计重点工作的有序推进。省委、省政府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统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重要事项,省领导就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作出了32次重要指示批示。省政府专门印发文件明确界定统计部门职能职责。

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高度重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崇斌为组长的统一核算改革领导小组,形成了全省统计系统齐心协力推进改革工作的组织体系。建立了省统计局GDP统一核算改革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措施清单,在开展了前三季度市州GDP统一核算与市州自行GDP核算“双轨并行”后,开展了普查年度的市州GDP统一核算;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修订完善《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按时发布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积极推进汽车产业、军民融合产业指标体系构建工作,建立全行业统计监测制度,稳妥推进工业、投资、服务业、劳动工资、社零等统计制度改革创新;将“三新”经济统计纳入常规统计范围,改进完善相关核算方法,测算了全省“三新”经济增加值。

三是高质高效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针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就普查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局领导班子对标抓好落实。周密部署,加强进度监督,确保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如期完成;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工作,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培训达30万人次,印发1500多万份宣传品,张贴近30万份清查公告、宣传海报,在全国及省级媒体报道80余条,各类网站登载经普动态700余条;制定了普查登记时间表,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扎实开展一套表单位“入规、回归、退规”和准四上单位的动态监测,认真做好了相关数据汇总、测算及推算工作;加强督查督导保障数据质量,对全省14个市州进行四轮全覆盖检查调研,不定期召开视频会议、专业工作会议,先后两次召开部门审核评估会;积极准备,确保国务院经普办事后质量抽查工作顺利完成;加强汇报,积极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有关工作情况;紧扣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做好个体户数据推算、普查资料开发工作。经过全省各级党政领导、职能部门和10多万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基本摸清了我省经济家底,较好反映了全省经济发展的总量、结构和趋势。

四是切实强化依法治统保障数据质量。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始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部门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已列入省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修订出台《湖南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并完善了12个关于数据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全省各级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组织人员赴市州及省直相关部门开展中央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制作五期统计法治宣传系列动漫片,编印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小读本,充分利用红网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强化执法检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排查整改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建立统计数据实地核查制度,强化名录库管理,着力提升数据质量;规范文明执法,研究制定了统计执法人员管理、统计违法举报线索管理、统计执法检查事项审理等方面的制度,优化扩充了全省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研究制定了《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全省各级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及报告制度。

五是全面提升统计精准服务水平。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效果,加强动态跟踪。围绕全面小康、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统计监测健全统计制度;根据《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要求,积极对接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委组织部继续开展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为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精准动态的统计数据支持;协助做好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参与调查方案和部门职责制订,参与调查工作督查、检查,共同发布调查公报,协助或共同开展相关研究;与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共同完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调研报告》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完成国家统计局重点课题《电商扶贫情况与问题》,由国家统计局上报至国务院办公厅;推动部门合作,认真实施《湖南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对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单位申报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及时进行审批备案;与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建立了统计和调查工作联系合作机制,并开展不定期会商。积极协调解决全社会用电量统计口径问题,与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电力统计制度的规范工作;夯实政务网站建设,开辟外网专栏,撰写系列报告,定期发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热点问题及时解读,积极引导社会公众预期,举行微视频大赛,高规格开展“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加强与《新湘评论》等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是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能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启动省统计服务数据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搭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大数据库,积极做好数据汇总整理与统计监测;自主开发大数据监控平台。积极探索大数据分析技术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自主开发“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监控平台”,有效开发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监控平台;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积极推进等级保护工作,开展全省网络安全大检查,加强服务器和终端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在本轮机构改革中,保持了区县统计机构全部独立单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产业园区统计工作规范》,选取了100个乡镇(街道)、10个产业园区作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加大统计工作经费向基层、向贫困地区、向业绩突出地区倾斜力度。通过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基层统计补助经费1600万元,四经普贫困县困难补助479万元,对国家级、省级贫困县进行了扶持,对县级统计机构单设及经济普查等中心工作进行了有力推动。

(二)产出和效益情况

一是重点工作。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稳步推进统一核算制度改革;协助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民生调查;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制度审批。向国家统计局申请审批了《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工业、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社会综合、妇女儿童、社会、科技、农业、县域经济等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审批了省工业和信息化统新材料统计制度、科技厅科研院所研发投入统计制度、省体育局体育产业专项统计调查制度、省发改委开展市州劳动力调查等项目。

三是调研分析。2019年全局共完成了18个调研课题,共撰写《简明信息(含增刊)》、《决策咨询(含增刊)》181篇,数据解读111篇,报送省委省政府“两办”信息报送信息510篇,被采用156篇,经省委书记杜家毫批示2篇、省长许达哲和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共同批示2篇、省长许达哲单独批示4篇、常务副省长谢建辉单独批示6篇,居省直部门前列。

四是数据提供。坚持每月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加强预研预判,精准把握经济运行趋势,共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年度及月度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与全国各地区及中部六省主要经济指标比较数据、国际统计数据、省内各市州(县市区)数据280余次,处理省委、省政府及省直部门有关数据支持回函60余件。接受社会公众电话咨询450余次,为上门用户提供数据查询服务50余次。

五是统计产品。提质升级《湖南统计年鉴》《湖南统计月报》等传统统计产品,同时加快多元化、系列化、精品化的统计新产品开发。开发《数说辉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70年》等新产品,全面展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六是脱贫攻坚。对口扶贫单位通道县双江镇罗武村脱贫攻坚成效喜人。全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共完成实施危房改造37户易地搬迁(集中安置)7户,适龄儿童辍学率为零,累计新建和改造村组公路4.67公里,全面改造全村骨干电网,贫困户、非贫困户满意率均达到百分之百;扎实做好联点督查工作。先后四次共计23人次前往平江县开展督查工作。共督查了20个乡镇,30个贫困村,10个非贫困村、4个集中安置点,随机走访了贫困户及非贫困户760余户。目前已上报问题清单68个(平江县已经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单位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因统计调查工作特点,各项目调查时间及经费开支集中在下半年,导致预算执行进度与项目执行进度未完全匹配,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较慢。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强化预算编制准确性。加强预算编制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全局干部预算意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制度要求,编实编准编细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开支。

(二)严控财政资金按预算开支。坚持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精简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最需要的地方、最有效的地方,以保障重点项目支出,确保重大统计改革任务、重点统计工作的经费需求。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结合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按月核查各部门经费使用进度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财政资金执行绩效。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按照省财政厅部署的绩效评价工作,认真对照2019年预算、决算情况,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将在指定时间和网站进行评价结果的公开。在以后的财务管理中,将充分利用绩效评价成果,对工作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进行动态监控,确保资金绩效做到“三个匹配”,即:工作目标与经费预算相匹配、工作进度与预算执行进度相匹配、最终工作成果与资金消耗量相匹配。

附件:1、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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