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湖南省统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湖南省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省统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湖南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及各市州、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市州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省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省情省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省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地方管理市州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省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省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省统计局内设15个职能处室及5个地方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处室包括: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局、统计设管处、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国民经济核算与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服务业统计调查处、财务基建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直属事业单位包括:湖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宣传中心(中国信息报驻湖南记者站、湖南统计信息网编委会)、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湖南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湖南省统计局数据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统计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统计局本级以及5个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即湖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宣传中心、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湖南省统计局数据中心。此5家地方事业单位财务由省统计局统一管理,均未设独立账户,其中湖南省统计局数据中心无独立预算,所以5家地方直属事业单位无独立决算,纳入湖南省统计局统一编制。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为湖南省统计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总收入11401.52万元,较上年增加3128.99万元,增加37.82%。总支出10873.85万元,较上年增加3649.39万元,增加50.51%。主要是因为2020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开展年度,普查经费大幅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60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07.4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87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4.68万元,占48.78%;项目支出5569.17万元,占51.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1401.52万元,较上年增加3128.99万元,增加37.8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10873.85万元,较上年增加3649.39万元,增加50.5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财政拨款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开展年度,普查经费大幅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7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25.31万元,增长52.11%,主要是因为2020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正式开展年度,普查经费大幅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7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2.4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8 %;公共安全支出14.35万元,占总支出的0.13 %;教育支出119.45万元,占总支出的1.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75万元,占总支出的8.52%;住房保障支出300.82万元,占总支出的2.77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56.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87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9%,支出超出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22.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为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共结转22.95万元,于2020年使用完毕。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182.7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和支出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综治奖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29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并开支了政府采购项目。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771.35万元,支出决算为80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0.34万元开支高级职称评审劳务费。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5206.88万元,支出决算为430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3%,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下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省级补助经费至市州统计局(湘财行指〔2020〕50号),本年收入减少;二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跨年项目,经费结转下年使用。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4.11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此项经费为年中追加和支出的事业单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综治奖经费。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4.35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使用上年结转资金14.35万元开支民调中心禁毒工作满意度调查项目。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年初计划中的部分培训活动未开展。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65.30万元,支出决算36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0万元,支出决算56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进行养老保险清缴工作,年初预算预留金额偏大。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55.00万元,支出决算30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46.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558.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3.50万元,支出决算为61.22万元,完成预算的73.3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0,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15.48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也是受疫情影响。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50万元,支出决算为8.61万元,完成预算的68.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厉行节约,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3.62万元,增长72.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我局中央事业编人员转入地方事业编成立湖南省统计局数据中心,原从中央财政经费渠道开支的公务接待费转入地方财政经费,造成地方财政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较大,实际上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与2019年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2.61万元,完成预算的80.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控公务用车管理,与上年相比减少16.56万元,减少23.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公务用车使用较往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1万元,占0.0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61万元,占0.4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8个、来宾487人次,主要是与国家统计局及基层统计局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57万元,湖南省统计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04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汽油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及驾驶员公里奖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3.67 万元,降低267.40%。主要原因是:一是因2019年预存水电费,2020年无水电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经费开支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30万元,用于召开拟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和统计工作座谈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湖南省人普办办公室主任会议、各专业工作会议等共11个会议,人数453人,内容为传达国家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工作、研讨会析、统计数据联审布置等;开支培训费165.63万元,用于召开全省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全省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全省统计分析培训、各专业业务培训等共31个培训,人数1356人,内容为工业、能源、核算、投资、贸外、人口社科、服务业、农村经济调查、民意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执法监督等业务工作相关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5.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6.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保留用车和退休人员服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精神,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本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
(一)预算绩效管理举措
1、严格预算项目申报,提高预算绩效编制的准确性
认真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在申请年度经费预算的同时认真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常规项目库维护。及时组织局机关各单位申报新增项目、会议计划、培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党建活动计划、办公室维修项目以及信息化网络购置项目等重点项目,对项目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要求。
2、优化预算分配,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本着全面客观、公平公正、收支平衡,围绕党组中心工作,确保经费安排与统计业务保障需求相结合的原则,依据“财政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处室申报数、职能处室审核数”四要素,确定2020年处室责任经费分配原则及明细方案,做到机关运行、干部职工福利及各项工作任务经费需求应保尽保。
3、完善内部控制信息化系统,强化预算绩效监控
充分运用局机关内控信息化系统,对局机关各处室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定期对处室经费支出情况、重点科目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预算绩效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预算绩效监控数据,分季度对各单位进行等级考评,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通过绩效运行监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4、规范预算执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将处室预算并导入内控信息化系统,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实时监控各项经费使用情况,防范廉政风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项目开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继续改善预算执行,重点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5、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规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流程
制定《湖南省统计局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完成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在电子卖场采购的相关制度制定、程序安装和账号设置等工作,召集采购员进行相关培训,将电子卖场使用规范化,规范全局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流程,保障财政资金合理使用。
6、规范会计档案管理
引入第三方服务,对统计局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历史档案进行整理。按要求修改档案保存期限、更换档案盒、编制完善档案目录和存档移交清册,将全新的、规范化的财务档案移交局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专门召开全省统计局系统预算编制及财会业务培训班,推进统计系统财务档案管理规范化,落实档案管理新规定,防范财务风险。
7、全面实行财务信息公开
把预算公开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阳光统计的重要抓手。按时按质在湖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湖南省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湖南省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部分单位专项经费的通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8、接受国家统计局的预算绩效评价
2020年4月,国家统计局预算绩效评价小组到湖南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和内控检查工作,对湖南局和湘潭市、湘潭县统计局的整体支出绩效和内部控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结果认为湖南局预算绩效、内部控制及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资料整理、归档等基础性工作扎实,值得学习借鉴。
(二)预算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1〕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绩〔2020〕5号)要求,本部门认真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如下。
2020年本部门积极推动预算资金投向与统计业务工作需求相结合,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预算执行过程相结合,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措施》及《湖南省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结合《湖南省统计局机关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通知)》,将预算绩效考核落实到每项具体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统计职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援疆援藏工作,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了优质的统计服务,做出了积极的统计贡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获得新一轮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得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统计财务运行良好,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优良。
1、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本部门基本运行经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住房改革支出得到充分保障,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经费保障,积极与财政沟通,保障统计执法、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经费。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完成办公楼美化环境装修、阅览室、母婴关爱室装修、会议室提质改造、文明创建宣传片制作等工作。
各专业常规工作正常开展,组织实施全省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全年共撰写统计分析材料236篇、短平快分析报告19篇。编发《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手册》等一系列统计产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国家安排的统计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统计服务。
扎实有序推进全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坚持高位部署推动。省委、省政府将人口普查列为2020年全省重点工作,坚持落细落实保障。选聘了25.13万人口普查“两员”,并全面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坚持广泛动员宣传,多角度、多渠道、多平台营造普查氛围。省、市、县、乡、村五级普查机构上下联动,协同作战。高质量完成了普查试点、区划绘图、户籍清查、短表及长表登记、比对复查、行职业编码等各项工作。严把工作质量。对14个市州和重点县市区开展了3轮、多批次的全覆盖督导,并联合公安、财政、卫健等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圆满完成了国家事后质量抽查各项工作任务。
保障信息系统运维工作,完成省本级系统运行维护、网络故障排查、软硬件设备维修等各类工作900余台次;协助市州、县市区解决信息系统和统计专网异常情况50余次。保障联网直报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确保全省统计联网直报各报告期的数据处理任务圆满完成。
2、整体支出预算绩效产出
(1)重点工作。
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开发、解读工作。完成各专业重点工作任务。
(2)制度审批。
认真落实《湖南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做好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工作,按照与现行统计调查项目不重复不矛盾、不加重基层负担的原则,对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等省直部门提交的调查项目进行了审批。完成了向国家统计局申请审批湖南省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审批了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地方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内联引资统计制度》;审批了省发改委特色小镇统计项目。完成了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湖南省文化产业数据中心(筹)有关工作的答复。
(3)调研分析。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切实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和预警。累计撰写向省领导专题汇报材料、省委和省政府重要会议发言材料、国办约稿等分析材料56篇,完成课题及专题研究14篇,《湖南统计分析》240篇(其中《决策咨询》(含增刊)98篇、《简明信息》(含增刊)142篇),向国家统计局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经济社会信息48篇,向“两办”报送信息条637篇次,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207篇次,采用量居省直部门前列。
(4)数据提供。
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在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湖南省政务服务网)重新理顺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规范了7个服务事项,其中4项可在线办理。及时做好数据解释、解读工作。全年解读数据143次,通过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办结咨询、投诉、互动、留言、举报、来信、依申请公开等共计138件,开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目录”公示。热情为社会公众做好数据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咨询等方式,提供服务700余次。
(5)统计产品。
精心打造《湖南统计年鉴》《统计手册》《统计公报》,以及《主要经济指标月度数据横向对比表》《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综合对比表》等核心统计产品,《湖南省经济普查年鉴2018》《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文件资料汇编》。新创办《统计专报》内刊。
(6)统计执法。
完成办理国家统计局转办案件10起。组织对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家界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郴州市进行了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对衡阳市开展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共随机抽取140家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对湖南省的10家涉外调查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7)网络安全保障
全年对省本级和市州统计网络终端安全巡检和风险预警610余次,对市州的恶意软件、恶意域名、勒索病毒等预警提醒58次,向国家上报网络安全月报11次,日报37次,两会和护网活动期间督促市州上报网络安全情况169次。
(8)脱贫攻坚
本部门驻村帮扶点剩余贫困人口已于2020年底全部顺利脱贫销号,各项工作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好评。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消费扶贫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共实现消费扶贫近10万元,人均300元以上。积极履行扶贫督查职责,共开展了3次联点督查和1次专项核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督查)。督查覆盖了平江全部乡镇、49个那挂牌督战村、1个园艺中心、12个集中安置项目(含1个挂牌督战集中安置项目)以及梅仙镇三里村峰岭菁华果业等10个扶贫产业项目,走访了510多贫困户、80多非贫困户。
3、整体支出预算绩效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1)服务湖南高质量发展,经济效益显著
对标坚持“两手抓”,夺取“双胜利”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统计服务。一是及时高效做好进度分析。受外部环境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2020年全省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为进一步提高形势分析时效,每月在报表关网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形势分析座谈会,当日完成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监测专报撰写并呈送主要省领导。针对经济恢复中的短板弱项,及时撰写了《前三季度湖南石油加工业生产低迷》《关于当前我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运行情况的汇报》等短平快分析报告,多篇被国办、省政府要情专报采用。二是精准深入开展专题分析。调整年初制定的重点调研课题,紧紧围绕外资外贸基本盘、就业增收基本点、经济运行基本面,突出“六稳”“六保”,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一批具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困难诉求等情况,及时收集汇总经济运行情况,并先后开展10余批次快速调查,撰写的《一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初步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问卷调查报告》等多次获得省领导批示,为省委省政府摸清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复产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认真履行统计监测职能。调整优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考评方案,与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所提目标任务相衔接,全面体现“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要求。扎实做好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以及妇儿统计监测等工作。
(2)防疫抗疫及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社会效益显著
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情况,对“四上”企业开展14轮快速问卷调查,动态反映企业复产率、达产率、员工到岗率等变化趋势;跟踪开展民意调查,准确反映援企稳岗政策实施效果。聚焦疫情影响加强重点领域监测。锚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监测分析预警,及时反映生产经营困难,提出对策建议。聚焦防疫抗疫驰援企业社区。全省统计系统选派骨干力量,深入企业社区,努力帮助解决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实际困难,省局1名同志被授予“湖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
全方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保障扶贫工作经费,落实省政府部署的消费扶贫任务,制定《湖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消费扶贫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派出帮扶工作队来到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的双江镇罗武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罗武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兼第一书记、湖南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处长周志强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并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接受国家领导人颁奖。我局脱贫攻坚省常态化联点督查第38组荣获“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表彰。
(3)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是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核心要义,抓实数据质量关键在人,重点在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信息预警、数据查核、评估反馈、符合检验“四位一体”的统一监管机制,对数据质量管理由分散把关变为统一监管;启动数据质量符合性检验制度,从逻辑性、协调性、合理性等方面加强管理,对数据质量实行“月分析、季讲评、年考核”,进一步排除数据质量隐患,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全面规范统计名录库管理。修订《湖南省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提高名录库基本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严把企业入库、出库关,利用市场监管部门等行政记录,及时对统计名录库进行更新维护,每月对“四上”单位进行比对复核,实施动态管理。三是从严抓实专项检查及现场核查。在各市州、县市区扎实推进“五查五看”专项行动,并坚持问题导向,于6月份集中1个月时间,由局领导带队到各市州开展以数据质量为重点的督导调研,同时派出检查组对各市州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坚持单位日常核查制度,加大对“一套表”调查单位、重点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的现场核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牢固树立“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更好体现服务”意识,出台《湖南省统计执法监督规程(试行)》,大力推进统计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行“双随机”抽查、内部稽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数据异常地区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转办案及直查案件的核查和处理。
(4)推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提高统计能力建设
一是创新开发数据质量监管平台。自主开发“四上”企业数据质量统一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智能化等手段,实施“互联网+统计监督”,变事中监测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形成了处室联动、三级协同、齐抓共管、责任分明的数据质量监管氛围。目前,平台已完成“监测预警”模块的开发和上线试运行,及时为各专业反馈年报、定报数据查询信息清单,有效发挥了预警监测的作用。二是加快推动数据库建设。正式启动省统计服务数据库建设,以建立全面、统一、高效、共享的统计数据库为目标,开展前期方案设计,研究和收集数据库建设的业务需求。根据统计月报历史资料全面梳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30余项统计指标,收集整理2010年以来分月度指标数据,方便查阅及分析研判趋势。三是探索推进人口普查数据比对共享。启动人口普查部门比对平台建设,已初步确定平台建设需求和建设方案。该平台旨在通过与公安、卫健、社保、医保等部门的行政记录进行清洗比对、排重补漏,以确保人口普查信息的真实准确。
(5)统计服务更加精准及时,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
出台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工作措施。对标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统计局出台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明确了8个方面19项任务,压实责任分工。把握经济运行脉搏加强进度分析,全年撰写统计分析材料236篇,多篇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统计信息被省委、省政府两办采用207篇次,居省直单位前列。围绕畅通国内大循环、服务业恢复、汽车产业脱困、扩大有效投资、挖掘消费潜力、完善现代物流等专题深度调研,相关成果受到省领导肯定。围绕引导社会预期抓好统计宣传。突出稳信心、稳预期,定期发布统计数据,做好疫情影响的正面解读,有效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热情为社会公众做好数据咨询服务,省统计局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咨询等方式,提供服务700余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网络租赁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
五、公务用车保有量
本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大于固定资产中车辆数,原因在本部门原中央事业编人员转入地方事业编后,中央编车辆尚余1台,因此使用财政资金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大于省财政固定资产中车辆数。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公开地址:http://tjj.hunan.gov.cn/hntj/xxgk/czxx/202107/t20210702_19838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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