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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湖南省统计局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8-23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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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湖南省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湖南省统计局是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及各市州、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市州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省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省情省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就业、人口、劳动工资、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省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地方管理市州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省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省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省统计局内设15个职能处室及5个地方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处室包括: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局、统计设管处、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国民经济核算与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服务业统计调查处、财务基建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直属事业单位包括:湖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宣传中心(中国信息报驻湖南记者站、湖南统计信息网编委会)、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湖南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湖南省统计局数据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省统计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省统计局本级以及5个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即湖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湖南省统计局宣传中心、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湖南省统计局数据中心。此5家地方事业单位财务由省统计局统一管理,均未设独立账户、无独立预算,因此5家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决算并入湖南省统计局统一编制。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为湖南省统计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0644.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7.75万元,增长19.38%,主要是因为补发2021年度绩效奖金,调增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57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73.9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47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3.29万元,占78.90%;项目支出1999.15万元,占21.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44.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7.75万元,增长19.38%,主要是因为补发2021年度绩效奖金,调增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72.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64.01万元,增长31.41%,主要是因为补发2021年度绩效奖金,调增人员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72.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68.33万元,占总支出的71.45%;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53 %;教育(类)支出55.76万元,占总支出的0.5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5.60万元,占总支出的18.11%;卫生健康(类)支出468.81万元,占总支出的4.95%;节能环保(类)支出9.44万元,占总支出的0.10%;住房保障(类)支出404.50万元,占总支出的4.27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71.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7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26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6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终绩效奖金发放政策变更,2021年绩效奖金于2022年发放,追加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民意调查项目,追加统计调查专项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362.65万元,支出决算为91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大幅减少,统计执法工作部分延迟或取消,预算执行率较低。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1041.87万元,支出决算为89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尚余成果汇编等工作尚未完成,经费结转至2023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受委托进行2022年禁毒满意度调查,追加禁毒调查经费50万元。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6.90万元,支出决算为5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培训活动开展受限,或者转为视频培训,培训支出大幅下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5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年终奖金发放政策变更,2021年离退休人员奖金于2022年发放,追加人员经费支出;同时因离休人员年龄逐渐增大,老年病频发,医疗补助费开支大幅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36.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社保支出增加。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电缆线路改造,追加相关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8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73.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83.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689.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6.80万元,完成预算的51.6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5.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各单位响应党中央过紧日子的号召,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8万元,减少52.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交流活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与上年相比增加24.98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更新公务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5万元,完成预算的67.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89万元,减少8.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更新的公务用车为新能源车辆,能耗支出小,且本部门公务用车经过近几年的更新,车况均较好,维修维护支出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7万元,占2.2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53万元,占97.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7个、来宾67人次,主要是与国家统计局及基层统计局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98万元,部门本级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汽油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及驾驶员公里奖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9.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4.63万元,增长10.34%。主要原因是:增加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8.06万元,用于召开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五经普专项试点工作总结暨筹备工作推进会、高级职称评审会议、全省工业统计工作会议、全省能源统计工作会议、全省消费品市场形势分析会议、投资领域统计数据联审会议等9个会议,人数415人,内容为传达国家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工作、研讨会析、统计数据联审布置等;开支培训费59.89万元,用于全省领导干部统计业务视频培训、全省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视频培训、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试点布置培训、全国统计建模大赛培训、各专业业务培训和湖南统计讲坛等14个培训,人数605人,内容为统计知识普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统计执法考试、统计建模比赛及各专业业务工作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0.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9.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75.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4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33%。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和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湖南省统计局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统计职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和援疆援藏工作,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了优质的统计服务,做出了积极的统计贡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部门常规工作正常运转

充分保障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公用经费;保障离退休职工福利,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追加经费,补充因离休干部老年疾病频发导致的医疗费补助经费缺口;积极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经费保障,主动与省财政厅沟通,申请统计执法、投入产出调查、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投资统计调查等新增工作经费;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完成党建活动室、职工之家、借调人员宿舍装修工程及电路电缆改造,提升办公环境。

2、各项常规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2022年全省一、二、三产业及各专业统计调查正常开展,完成各项统计数据搜集、整理、分析工作,确保国家安排的统计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本部门派出人员随同省委第三轮巡视开展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用创新办法破解统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主动服务重大战略,精细服务科学决策,联动市州统计局每月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加强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和预警研判,全年报送省委、省政府“两办”信息500余条、撰写各类分析报告200余篇,被评为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积极服务各方需求,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等20余项民意调查,定期发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数据解读,编印统计产品10余种,提供各类数据服务870余次。

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2022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收尾年度,本部门密切对接相关部门,做好“七人普”评比表彰工作;推动“七人普”课题研究,共计完成15个“七人普”研究类课题、1个丛书类课题;抓好“七人普”年鉴编辑,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同时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编制经费预算,开展专题研究,推进普查宣传。

4、完善数据质量监管平台,提升数据质量

本部门于2022年6月底完全实现了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平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全年联网直报平台运行安全稳定。全省统计联网直报各报告期的数据处理任务圆满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仍然存在预算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

1、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制度建设还需完善

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目前预算绩效指标设定较为符合实际,但是可测算性不强,多为定性指标,而且各项目开展进程及方式不同,很难进行量化分析及同质化比较。

2、预算绩效完成情况与预算执行进度不匹配

由于项目完成一定阶段成果后才会进入经费支出流程,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普遍落后于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进度。如政府采购项目在已完成采购流程但尚未通过验收之前,几乎无经费支出,使得预算执行进度与绩效完成情况不一致。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不足

年初政府采购预算仅编制了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未包含电子卖场采购金额,导致政府采购预算小于政府采购执行.同时年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较大,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精准度。

4、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项目经费存在确认不及时现象

经与基层统计局沟通,存在少数县级财政经费困难,通过转移支付的项目经费未下达,或者下达不及时的情况,导致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

5、预算绩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还需提高

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业务处室人员对于预算绩效工作认识较浅显,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导致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对工作重点不熟悉的情况仍然存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二、支出科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网络租赁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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