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昆华:树立法治思维 守牢统计底线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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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依法依纪惩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从源头上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统计系统积极履行新形势下党中央赋予统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与使命,全面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思维,守牢统计底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是深刻认识《统计法》意义,维护统计法治权威。当前科学、系统、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体系以《统计法》为核心,以统计行政法规相配套、统计规章为补充,统计工作者应不断增强学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学习《统计法》,使统计法治精神融入自己的血液,浸透自己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行动,以《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在依法治统的过程中坚定不移的维护《统计法》权威,捍卫《统计法》尊严,保证《统计法》实施。深刻认识依法治统对于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政府统计公信力,全面打造现代化服务型政府统计的深远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们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根本遵循,把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与重要标尺。2019年以来开展的国家统计督察,旨在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日益成为统计之利器,令人瞩目的督察利剑作用初步彰显,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制度保障。在统计改革和建设的新阶段,我们要不断增强忧患意识与防范意识,以居安思危的政治警觉、勇毅笃行的奋斗姿态、默默无闻的实干精神,积极建设法治统计、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

二是深入践行《统计法》精神,提高依法治统能力。要增强责任意识,将《统计法》精神落实到每一个统计工作岗位。首先,紧抓“关键少数”带头学习《统计法》。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在市县两级总体实现“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统计系统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其次,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以传播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再者,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执法责任制,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纵深发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成立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增加专项编制,提高统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统计法治工作者要切实承担起统计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树立不执法就是不作为,执法不严就是失职的观念。通过不断提高依法治统能力,着力解决统计数据与人民群众的感受不完全相符,统计数据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统计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力度不够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做坚实的《统计法》践行者。

三是深入树立《统计法》思维,守住统计底线红线。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强化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设置统计违法线索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并对外公布。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应对统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责一致、权依法行的观念,始终将《统计法》“26个不得”和“统计四条红线”牢记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统计生态环境,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永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翟昆华)

[责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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