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
  • 站群
  • 图片
  • 视频
  • 文件
  • 互动
  • 服务
  • 国家数据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湘统〔2014〕20号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4-05-05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各市州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32号)规定,现将《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150分)。20131013全国统计专业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中,我省胡睿懿等35人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2013年度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有效期至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请各有关人事(职改)、统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考试成绩合格证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417

扫一扫

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