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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对有关部门及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图)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9-11-26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为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112325日,省统计局在长沙市举办了各有关部门及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参加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省直有关部门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从业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岳宗荣在培训班上作了动员报告。他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的目的意义,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各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二要认真把握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掌握和应用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主要精神;三要集中精力确保培训效果,通过学习培训,达到学有所获。

  省统计局法规处相关人员对新《统计法》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等七个方面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次培训既是一次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的机会,也是一次普法的过程。通过培训,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者加深了对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认识,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好这两部法规和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有着重要的意义。

[供稿:政策法规处]

[责编: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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