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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局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统计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2-01-11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2011年,湖南统计法制工作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规”为主线,大力加强统计普法,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内容,使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力加强统计执法,不断加大检查和曝光力度,提高了统计法的震慑力,进一步优化了统计工作环境;大力加强统计巡查,进一步提升了统计地位,规范了统计行为,夯实了统计基础;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加快统计信用建设,提高了统计执政水平。2011年,湖南统计法制工作取得十分喜人的成绩,近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发出《关于2011年度全国统计法制工作考核评比结果的通知》,湖南位居10个省市2011年度全国统计法制工作先进集体之列。至此,湖南局已连续10年以上获此殊荣。

  [供稿:政策法规处]

  [责编:蔡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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