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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守法普法办印发普法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发布机构: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7-07 打印本页 | 字体大小:

近日,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印发《湖南省省直国家机关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湖南省省直国家机关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通知》指出,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国家机关应当承担的普法工作责任,是开展普法工作的重要遵循。各责任单位要将普法工作切实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目标管理体系,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建立《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及本部门、本单位职能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及时对《责任清单》进行调整;要以《责任清单》为基础,在每年1月30日前编制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并报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备案。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将作为考评各责任单位每年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的重要依据,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向社会公布2张清单,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扎实开展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省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和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向社会公布如下:

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清单

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个性清单

省统计局

重点宣传普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022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传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以上,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有乡村振兴联系点的单位,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个性指标

省统计局

1.举办全省统计系统党史知识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2.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3.积极与省委党校对接,继续推动《统计法》进省委党校主体班。

4.积极推进统计法入基层。

5.开展统计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和12.8统计法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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