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22年,省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先后14次召开党组会听取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汇报,对统计法治工作作出部署。3月14日,党组会专题审议通过了《2022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强调重点做好统计执法检查、深化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创新推动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以法治工作要点为基础,进一步出台了《2022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2022年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4月29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出台《湖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统计执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6月24日,省统计局召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暨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就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和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此外,局党组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国家统计局转办案件的查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精准精细,核准核实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统计违法企业作出处罚决定,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
二、对标对表,认真完成督察反馈整改
督察意见反馈后,迅速推动召开全省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推动两办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研究制定《湖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问题导向、从严从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压实有关单位整改责任,推动全省有序开展整改工作。认真抓好督导督促。推动省委将统计督察整改纳入专项督查,由省委督查室牵头,省政府督查室、省统计局、省工信厅和省商务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14个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开展书面督查,并赴长沙市等6市9县开展实地督查。建立督察整改进度报告制度,动态跟踪掌握各地整改工作进展,督促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对照整改措施查遗补漏、对账销号,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局领导带队先后开展三轮专题调研,对被延伸督察地区和企业开展“回头看”,切实推动各地落实责任制规定,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严格核实处理问题线索。对国家统计督察发现的154家统计违法企业以及韶山市、双峰县的3家统计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131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认定37家企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纪依法依规向省纪委监委移送有关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
三、落实要求,积极开展专项纠治工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部署,省统计局制定了《湖南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围绕“四个必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对13个市州开展专项纠治工作交叉检查,对1个市州重点检查,并抽取4个县市区直接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全覆盖无死角。一是查权力干预,选派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对国家统计局转办株洲市统计违法线索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实数据失实背后的权力干预问题。二是查数据寻租,向全省统计系统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共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148件。三是查执法不严,组织对14个市州执法情况开展全覆盖调研检查,发现并纠正执法不严问题。加大对基层统计局统计执法工作指导力度,省统计局抽取新宁县等3个县(市)统计执法工作开展执法督导。四是查入库退库,9月,对各市州2021年以来入退库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新宁县、大祥区、岳塘区和安化县等4个县区入库退库情况直接检查。全省各级共对1494家新入库退库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聚焦“三个一批”,落实专项纠治要求。一是从严从快查处一批统计违法案件,依法依规对国家统计督察反馈的统计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湘潭市、娄底市等地的16家企业开展能源专业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统计数据质量。二是严肃问责一批统计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87人。三是集中通报一批统计造假典型案件,对新田县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在湖南统计信息网公开曝光,召开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议通报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及有关统计违法案件,全年推动14个市州和122个县区开展警示教育471次。
四、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作用
(一)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制定2022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企业涉外调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全年全省统计局系统共执法检查4618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224家,其中省统计局本级执法检查287家,行政处罚144家,并对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示,对37家单位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二)积极推进统计执法检查“清零行动”。统筹使用全省执法骨干力量,有效缓解部分县市区不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条件的问题。设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度表,每月通报全省执法检查进度。对全省各市州统计执法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进度较慢的地区进行约谈,对醴陵市、溆浦县等地区开展了执法督导。实现了全省县市区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编印《湖南省统计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严格落实案件审查机制。加大对基层统计执法工作指导力度,对2017年以来执法检查案卷复核,共复核执法案卷6444件,及时指出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建设湖南省统计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以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
(四)有效提升统计执法水平。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省、市两级均建立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在库省级执法骨干157名、市级执法骨干242名,实行动态管理。全年抽调执法人员100余人次,通过“以老带新”方式实现“以战带训”,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实战能力。举办6期湖南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培训12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省统计执法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省统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内涵,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队伍建设,建好、管好、用好统计执法骨干库,加强执法骨干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统计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强化学习培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措施。继续推进统计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结合《湖南省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在全省推广使用湖南统计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全省统计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服务全省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湖南省统计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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