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湖南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切实履行统计部门职责使命,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扛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先后8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关于防治统计造假文件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压紧压实各级统计机构法治建设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牵头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在《中国统计》《中国信息报》《湖南日报》等刊物发表法治署名文章,先后6次赴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作专题辅导,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统计法治根基。将修订《湖南省统计条例》作为年度法治建设重要任务,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立法专班,精心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修订草案于2025年11月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会同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修订《湖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免罚事项清单,细化量化处罚标准。坚决贯彻落实八部委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实施方案,牵头召开部门专题座谈会,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构建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防假治假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所有重大事项均经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严肃查处4市10县统计违法案件,全年依法对1877家企业(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对53家违法单位予以行政处罚,依规依纪依法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检查事项、涉企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严格执行涉企检查“扫码入企”和执法人员“十个不得”规定,推行“嵌入式”普法,做到阳光执法、文明执法。组织开展全省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系统干部年度学法考法,通过率达100%;年内新增持证执法人员90人,推动20个县(市、区)解决独立开展统计执法问题,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进一步增强。
(四)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履行统计服务职能。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通过省统计局门户网站、“湖南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权威统计数据,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和经济运行态势,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65件。依法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等信息,全面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健全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创新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浓厚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走深走实,全年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解答咨询500余次。聚焦“关键少数”,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程,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以“诚信统计 法治护航”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创新宣传形式,运用“两网一微”平台发布普法短视频、微科普、法治推文,借力“湘超”足球联赛打造沉浸式普法场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全省统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10起,组织观看警示片、旁听线上庭审,筑牢“不想假”的思想防线。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和统计事业改革发展新要求,当前工作仍有一些不足:一是依法统计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近年来,我们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假、治假,统计生态得到明显好转,但个别地方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依然薄弱,对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仍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统计普法宣传产品不够丰富。普法覆盖面虽不断扩大,但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差异化普法宣传产品仍不够丰富,形式也不够多样。三是统计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状况虽有改善,但区域分布不均衡、结构不合理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省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攻坚克难,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维与能力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各级统计机构党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根基。
(二)持续健全统计法规制度体系。做好《湖南省统计条例》配套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体系。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三)持续提升执法监督规范化水平。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案卷评查,打造高素质统计执法铁军。
(四)持续增强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全力抓好《湖南省统计条例》的宣传解读,针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创新运用数字化、互动式普法产品,讲好统计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统计法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持续筑牢基层统计法治基石。加强对基层统计法治工作的指导与支持,组织开展基层统计法治业务轮训,提升一线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打通法治政府建设在统计领域的“最后一公里”。
湖南省统计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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