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统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服务加速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湘办发〔2010〕13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工业考核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新型工业化是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第一推动力,是“四化两型”建设的首要目标和任务。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顺利实施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的基础工作,也是为省委、省政府领导新型工业化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服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任务
按照《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修订)》的要求,新型工业化的数据统计和评估认定,由省统计局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省统计局制定了《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制度》(2011年定期报表),对全省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省统计局:负责填报“工业及信息产业增加值统计表”、“规模以上工业主要指标统计表”、“规模以上工业能耗主要指标统计表”、“科技创新情况统计表”、“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技工贸情况统计表”、“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要指标统计表”、“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能耗主要指标统计表”、 “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高新技术情况统计表”、“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表”、“企业能耗主要指标统计表”、“电子信息传输服务、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主要指标”,并负责审核认定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州统计局报送的其他考核统计数据。
省国税局:负责收集报送工业企业实缴国税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填报“工业企业实缴国税情况统计表”、“县市区工业企业实缴国税情况统计表”、“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实缴国税情况统计表”、“企业实缴国税情况统计表”,并审核县市区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相关数据,指导下级国税部门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
省地税局:负责收集报送工业企业实缴地税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填报“工业企业实缴地税情况统计表”、“县市区工业企业实缴地税情况统计表”、“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实缴地税情况统计表”、“企业实缴地税情况统计表”,并审核县市区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相关数据,指导下级地税部门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收集报送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建设用地供地率等指标数据,填报“工业土地利用情况统计表”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工业土地利用情况统计表”,并审核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相关数据,指导下级国土部门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
省环保厅:负责收集报送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及排放强度等指标数据,填报“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情况统计表”、“县市区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情况统计表”、“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环境保护情况统计表”、“企业环境保护情况统计表”,并审核县市区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相关数据,指导下级环保部门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
省科技厅:负责收集报送科研院所研发经费支出指标数据,填报“科研院所研发情况统计表”。
省教育厅:负责收集报送高等院校研发经费支出指标数据,填报“高等院校研发情况统计表”。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收集报送专利授权量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填报“专利授权情况统计表”。
省商务厅:负责收集报送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填报“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统计表”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统计表”。
省经济技术协作办:负责收集报送工业实际利用境内省外资金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填报“工业实际利用境内省外资金情况统计表”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实际利用境内省外资金情况统计表”。
市州统计局:负责牵头并会同市州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数据,负责填报“市州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 、“县市区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综合表”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年快报。
三、切实加强对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
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省统计局成立了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法规、工业、能源、投资、贸外、科技、服务业、核算、设管、地调队、办公室、财基等处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工业处具体负责。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统计局也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各部门、各地、各专业之间要确保渠道畅通、联系紧密、协同一致。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系统内各市州、县市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上报考核数据的评估认定工作,按时如质地收集提供季度和年度考核数据。各市州统计局、省统计局各专业处室要积极主动地为市州和对口的省直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协助做好报表制度设计、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评估认定等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
四、严格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的目的和意义,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本着对党委政府负责、对考核对象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狠抓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切实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一是健全统计制度。各级统计部门及省直有关部门要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本地本部门的统计制度、数据收集流程和审核办法,特别是要严格按照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划分工业与非工业,严格使用同一口径、范围进行统计,确保季度之间、年度之间、地区之间数据的可比性。严格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湖南省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产业园区)名单,统计填报和评估认定县市区和产业园区的考核统计数据。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各级统计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使基层统计人员准确把握每个指标的含义,从源头上提高考核数据质量。三是严格审核评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考核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评估,特别是对原始数据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数据填报有据可查,真实可信。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对纳入考核的指标数据进行严格规范、严格审核,严格履行本部门数据质量监管责任,重点加强市州汇总数与全省数、县市区汇总数与市州数、产业园区数与县市区数、上年数与本年数、考核指标数与其它经济社会指标数的逻辑审核,防止考核数据出现异常波动。四是完善统计台账。要注重收集保存原始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确保考核数据质量有据可查。五是要严格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业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及《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实事求是地填报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省统计局将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对各地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数据进行检查评估,发现在考核数据上虚报瞒报、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查处。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数据由省统计局最终审核认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发布。
附件: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制度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供稿:省统计局工业处]
[责编: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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